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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来源:互联网2016-06-03 11:20:39

前   言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郎溪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加强实施“工业强县、两治兴县、开放活县、生态立县”的基本方针,切实保护耕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结合郎溪县县情、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相关部门规划,编制《郎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规划主要明确2006—2020年期间土地利用的基本战略,确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目标和调控指标,明确土地利用的用地分区和空间管制,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对促进郎溪县加快融入长三角,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引   言

(一)规划目的

围绕保障郎溪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各业、各类和各区域的土地利用,对未来郎溪县土地利用的规模、结构和布局做出战略性决策与安排,并制定相应的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为国民经济既好又快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规划任务

1、贯彻落实安徽省宣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2、加强对郎溪县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

3、推进郎溪县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的优化;

4、解决郎溪县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5、指导郎溪县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6、制定郎溪县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郎溪县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总面积110474.63公顷。

(四)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近期年为2010年,目标年为2020年。

二、规划背景

郎溪县地处安徽东南部,临苏近浙,与长三角地域相连,是长三角地区向内地辐射发展的纵深腹地,是实施东向发展战略的桥头堡。郎溪县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全年气候温和,季风显著,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县境内有宣杭铁路穿越,主要干线有318国道、214省道和县道钟梅线等,有梅渚河、胥溪河和新、老郎川河等水上运输线,水运便利。2005年,全县辖8镇、4乡,总人口33.41万人,地区生产总值22.93亿元。

(一)土地利用现状

1、农用地利用现状

2005年,郎溪县农用地总面积为90335.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77%。

(1)耕地   面积为43893.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73%。主要以灌溉水田和旱地为主,面积分别为32866.31公顷和9711.75公顷。耕地主要分布在新、老郎川河和天子门水库灌区,包括建平、梅渚、新发、十字、幸福、飞鲤等乡镇。2005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8709.52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88.19%。

(2)园地   面积为4203.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1%。主要以茶园和桑园为主,面积分别为3526.04公顷和226.98公顷。园地分布已由零散分布逐步向规模方向发展,茶园主要分布在姚村、飞鲤、毕桥等南部乡镇,桑园主要分布在北部低山及丘陵岗地。

(3)林地   面积为22951.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77%。其中有林地和灌木林地面积较大,分别为174789.79公顷和4888.83公顷。林地主要分布在姚村、十字、凌笪、涛城等山地丘陵乡镇。

(4)其它农用地   面积为19286.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46%。其中坑塘水面、农田水利用地和田坎面积较大,分别为6727.5公顷、4045.61公顷和7655.25公顷。未利用地主要分布在新发、梅渚等乡镇。

2、建设用地利用现状

2005年,郎溪县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0557.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6%。

(1)城乡建设用地   面积为7548.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83%。其中,城镇工矿用地为1063.02 公顷,占14.08%;农村居民点用地为6485.17 公顷,占85.92%。全县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率较低,城镇用地近几年增长较快,独立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建平、十字、新发、涛城等乡镇。

(2)其他建设用地   主要指特殊用地,面积为371.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4%。

(3)交通水利建设用地   面积为2638.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9%。其中,交通用地为508.25公顷,占19.26%,主要为公路用地,面积为451.66公顷;水利设施用地为2130.32公顷,占80.74%,其中水库用地为1504.05公顷,水工建筑用地为626.27公顷。

3、未利用地现状

2005年,郎溪县未利用地面积为9581.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7%。其中能开发的土地存量较少,可供开发的未利用地主要分布在毕桥、飞鲤、梅渚、幸福、南丰、涛城和十字等乡镇。

(二)土地利用主要问题

1、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导致土地需求量日益增长,土地供给有限,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凸显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郎溪县城镇规模不断扩大,交通、水利及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增加,乡镇企业发展、集镇及中心村建设速度加快,土地需求量日益增长。然而,土地供给有限,加之建设用地布局不够合理、利用程度较低,土地供需矛盾将日益突出。

2、农用地重用轻养,局部土地退化,土壤质量下降

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农业生产效益增值相对滞后,农村劳动力减少,农业粗放经营,土地荒弃,重用轻养现象较为普遍,加之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导致地力使用过度,土壤质量下降,土地污染日益严重,农用地产出率难以提高。

3、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不尽合理

2005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6485.1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87%,部分农村居民点建设往往选择国道、省道、县道两侧兴建,使耕地支离破碎;工业集中区中企业布局未完全按产业、行业规范要求进行规划;农村坟地占地较多、布局分散,破坏了植被和自然景观。

4、不合理开荒垦地,局部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近年来,郎溪县城镇村、工矿及交通建设等对土地的需求量日益增大,部分山地丘陵区乱开滥垦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引发水土流失、河道淤塞、河床抬高,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5、后备土地资源不足,且利用难度大

经对全县未利用土地资源的调查分析,在目前条件下全县可开发的未利用地仅有2500.49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26.10%。且大量开发的可能性很小,因为过度的开发,可能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流域生态平衡以及地区小气候的调节等产生一定影响。

(三)未来土地利用形势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对土地利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人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不足,以及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将使郎溪县土地利用形势更加严峻。

1、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增加,建设用地供给压力突出

规划期内,郎溪县正值城镇化和工业化高速发展阶段,城乡统筹发展、中部崛起、“东向发展”战略的实施,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以及旅游业的发展,都需要占用大量土地,土地需求量日益增加。随着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耕地保护战略的实施,郎溪县未来可用作新增建设用地的空间十分有限,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压力日益突出。

2、建设占用和环境保护双重压力,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

一方面,为保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各项建设不可避免需要占用耕地;另一方面,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又不宜对未利用地过度垦殖。耕地后备资源的有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加剧了未来郎溪县耕地资源供需矛盾,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

3、农村居民点低效、粗放利用的现象比较突出,转变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要求迫切

受地形及历史原因影响,郎溪县农村居民点用地存在利用低效、粗放的现象。截至2005年,郎溪县农村人均居民点用地为277.27平方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农村居民点用地低效、闲置和粗放将间接加剧全县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影响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因此,转变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要求极为迫切。

总之,规划期内,郎溪县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挑战与机遇并存。土地利用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战略的高度统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统筹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积极探索土地利用新模式,以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跨越式发展,进一步增强土地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三、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郎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土地基本国策,大力实施“东向发展”、“一主两翼”战略;结合郎溪县实际,坚持“保护与保障相结合,挖潜与开源相结合”,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积极盘活存量用地,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实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指导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立足于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严格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推进耕地保护由单纯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转变,强调“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各业用地走内涵与外延相结合、以内涵为主的发展道路,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改变,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效益;进一步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适度开发宜农土地后备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3、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确保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依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立足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统筹安排各行业用地,加大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统筹安排城乡用地,整合城乡土地资源,促进农村居民点相对集中,工业项目集中布局;统筹安排区域用地,促进区域土地合理配置。 

4、坚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按照“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要求,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推进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和国土安全保障建设。协调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的关系,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

四、规划目标与方针

(一)土地利用战略

1、在保护耕地资源、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加强农业用地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土地整理复垦,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加强对生态功能用地的保护,加强对土地退化、土地污染的防护与治理,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提高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

2、按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要求,统筹安排城乡用地,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优化城乡用地配置,妥善处理城乡用地关系,建立郎溪县城镇与农村平等互利、良性互动的用地机制,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保障地方经济建设的合理用地需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的投资强度与产出效益。整合现有工业用地布局,构筑郎溪县“三点两线”的空间发展布局,形成“村镇向中心城镇集中、集约发展,工业向园区集中、规模发展,商贸向物流中心集中、多元发展”的土地利用格局。

(二)区域发展功能定位

郎溪县位于安徽省东南边陲,长江三角洲西缘,皖、苏、浙三省交界处,素有“三省通衢”之称,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气候温和,土壤肥沃,物产富足,素有“鱼米之乡”、“天然植物园”之美誉,是安徽省粮油、蚕茧的重要产区、国家商品粮基地县;境内茶园连绵起伏,被农业部授予“中国绿茶之乡”和“全国茶树作物无公害用药示范基地县”;县内旅游景点异彩纷呈,历史文化底蕴丰厚。郎溪县是安徽经济东向发展的“桥头堡”,优越的区位优势将郎溪县与南京都市圈和苏南经济带融为一体,成为东部沿海地区产业梯度转移的平台,在承接长三角发达地区辐射中尽显优势,是东部开放和中部崛起的对接点。

规划期内,郎溪县将按照“东向发展”、“一主两翼”战略部署和“率先融入、奋力赶超,走跨越式发展之路”的总体要求,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强县、两治兴县、开放活县、生态立县”的基本方针,坚持融入长三角经济圈,加强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积极推进人口向城镇集聚,促进企业相对集中、产业相对集聚、用地相对集约,以工业化为主导,提升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基础设施建设。

(三)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1、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坚持“融入苏浙沪经济圈”和“两治兴县”,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以提升工业化水平为核心,带动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发展,加快建设五大重点产业和九大基础工程,走新型工业化之路。

(1)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现代农业;

(2)工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培育重点产业,加快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

(3)第三产业—建设边际商贸市场,打造特色旅游产业;

(4)产业结构优化;

(5)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6)基础工程先行。

2、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

全县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以上,到2010年超过4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400美元;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6%左右,到2010年超过3.3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5%以上,到2010年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0亿元;城镇在岗职工人均工资年均增长8%,到2010年超过18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1.5%,到2010年超过3900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到2020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110亿元,人均3676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300元;城镇人均住房面积38平方米,城镇化水平50%左右;全县总人口控制在36万人以内,人均预期寿命75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30%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5%左右。

(四)土地利用目标

根据郎溪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和“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统筹各业各类用地需求、土地供给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确定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

1、切实保护耕地。全县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别保持在43803.27公顷(657049.05亩)和43633.62公顷(654504.30亩)。规划期内,确保35789.52公顷(536842.80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2、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保障交通、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及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到201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895.17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343.1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6143.31公顷,基础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3408.76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比例分别为12.33%、56.38%和31.29%;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326.69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727.75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5851.43公顷,基础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3747.5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比例分别为15.25%、51.66%和33.09%。城镇工矿用地比例和基础设施用地比例在提高,农村居民点用地比例在减少,城乡统筹发展。

3、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加强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和建设用地整理,实现新增工矿废弃地全面复垦,适度开发后备耕地资源。到2010年,全县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273.83公顷。

4、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推进农用地利用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类建设用地效率和效益。到2010年,单位建设用地GDP 达到36.71万元/公顷,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323.29平方米/人以内;单位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额为119.32万元/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2.50平方米/人;人均居民点用地控制在289.31平方米/人。到2020年,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323.75平方米/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94.58平方米/人,人均居民点用地控制在334.50平方米/人。

5、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积极推进郎溪县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资源合理利用率;提高森林覆盖率,确保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到2010年,全县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万亩,实施人工营造生态林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8%,农村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到202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5%左右。

(五)土地利用方针

为实现全县土地利用的战略目标及相应指标,针对目前土地利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土地利用形势,必须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同时还要遵循以下土地利用方针:

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郎溪县是国家商品粮基地县,农业是郎溪的产业支柱。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急剧增加,全县耕地数量势必大量减少,人均耕地下降,直接影响全县粮食生产及人均粮食占有量。因此,切实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是当前一个不容置疑的问题,也是确保主要农产品供应、保障全县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所在。要把耕地资源的保护与开发统一起来,确保全县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积极改造中低产田,提高耕地资源整体质量;既要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实行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制度,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又要建立合理的投入机制,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及时弥补因非农业建设占用而减少的耕地面积。

2、重点控制建设用地

在实施“两治兴县”发展战略的基础上,郎溪县认真贯彻省“东向发展”和市“一主两翼”发展战略,全力招商引资,大力发展工业,县域经济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全县城镇工矿用地势必大幅度增长。因此,要重点控制建设用地,防止建设用地规模盲目扩张,走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道路,确保建设用地总量的增加既与人口增长、经济发展、生产力布局相适应,又反映我县走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生产力提高的跨越式发展之路。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有序开发的原则,科学确定建设用地规模,逐步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措施,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3、大力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

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大力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根本要求,是解决郎溪县日益凸显的土地供需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郎溪县居民点用地面积过大,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城乡建设要把节约集约用地放在首位,切实通过内涵挖潜、提高利用效率,解决用地需求。建设项目要首先利用存量土地,凡有闲置土地的,原则上不得安排使用增量土地;确实需要利用增量土地的,必须符合规划和计划,符合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农业用地也要注重内涵挖潜,切实提高利用效率和土地生产率。

4、统筹安排各业、各类、各区域用地

随着沿海发达地区特别是长三角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和向中西部地区产业转移步伐加快,我县周围地区发展势头强劲,区域合作与竞争日益加深,有利于我县承接经济辐射和产业转移,同时“中部崛起”和“东向发展”战略也为郎溪县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因此,为适应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要统筹安排各区域用地,促进区域土地合理配置;适应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统筹安排行业用地,加大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统筹安排城乡用地,促进农民居住相对集中,工业项目集中布局;适应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统筹安排土地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土地整治步伐,强化土地资源保护,遏制土地退化趋势。

5、促进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郎溪县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快速增长与资源开发利用以及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统筹全县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发展,形成可持续的土地利用格局,是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规划期内,立足郎溪县县情,以保护生态环境为重点,加强对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的保护和整治,抓好重点水域、旅游景区、林业区和城乡集镇的生态建设,积极开展生态乡、生态村建设,全面推进“生态郎溪”建设。

五、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一)农用地

1、耕地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到2010年,耕地面积稳定保持在43803.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65%。规划期内,耕地减少477.37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273.83公顷(城镇占用172.71公顷,农村居民点占用15.26公顷,独立工矿占用25.63公顷,特殊用地占用10.23公顷,交通用地占用32.16公顷,水利用地占用17.84公顷),农业结构调整面积为117.19公顷,灾害毁田面积为26.35公顷;同期耕地增加387.02公顷,其中未利用地开发的面积为34.24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的面积为198.37公顷,其他农用地整理的面积为116.41公顷,复垦为耕地的面积为38.00公顷。规划期内,耕地面积净减少90.35公顷。到2020年,全县耕地面积稳定保持在43633.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50%,耕地面积净减少260.00公顷。耕地主要分布在建平、梅渚、新发、十字等乡镇。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5789.52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与2005年相比净减少2920.00公顷。参照郎溪县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将大面积、集中成片、高质量等级耕地以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不得低于原有质量等级。按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理,对水田等优质耕地施行特殊保护,重点保护商品粮基地的基本农田,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监管体系,以建设促保护,加大投入,全面提高基本农田管理和建设水平,确保期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布局大体稳定。基本农田主要布局在新、老郎川河流域及天子门水库灌区,包括凌笪、南丰、飞鲤、幸福、涛城、毕桥、建平、十字等乡镇。同时,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郎溪县土地整理重点区域主要分布在十字、飞鲤、梅渚、建平;土地复垦重点区域主要分布在建平、梅渚、新发;土地开发重点区域主要分布在凌笪、姚村、梅渚、南丰。

2、园地

适当减少园地面积,促进园地适度规模化布局。到2010年,园地面积由4203.80公顷调整为4167.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7%。期内居民点用地整理为园地面积为24.85公顷;同期园地面积减少61.35公顷,其中调整为耕地的面积为45.73公顷,城镇建设占用面积为15.62公顷。规划期内,园地面积实际净减36.5公顷。到2020年,园地调整为4147.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5%,园地面积净减56.16公顷。

规划期内,结合郎溪县各地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生态经济特点,建立多种具有区域特色的园业发展模式。包括凌笪乡东部、涛城镇东部的丘陵低山地貌区,辅以发展烟叶、茶叶、瓜果等植物;包括毕桥镇大部、飞鲤乡大部、十字镇大部、县高井庙林场、省十字铺茶场的中南部丘陵红土岗地区,以种植茶叶、烟叶和脱毒甘薯为主,并可兼种蚕桑、太子参和果树等;包括姚村乡全部和十字南部的低山丘陵地区,应大力发展水果和茶叶,兼种中药材,适度增加优质名茶的种植面积和产量,创建有机茶示范基地。

3、林地

合理扩大林地面积,保持良好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到2010年,林地面积由22951.08公顷调整为23384.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17%。期内林地面积增加483.60公顷,其中耕地调整为林地的面积为90.35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为林地的面积为49.97公顷,未利用地开发的林地面积为343.28公顷;同期林地面积减少49.97公顷,其中调整为耕地的面积为20.32公顷,城镇建设占用3.25公顷,农村居民点占用2.42公顷,独立工矿占用11.64公顷,特殊用地占用6.09公顷,交通用地占用6.25公顷。规划期内,林地面积净增433.63公顷。到2020年,林地调整为23948.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68%,林地面积净增997.28公顷。

规划期内,按可持续发展理论,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布实施,坚持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南部姚村山区,在重点抓好天子门水库和塘埂头水库水土保持林、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的同时,进一步调整林种结构,因地制宜开展多种经营;东部山区,抓好长防林、山区水土流失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岗丘地区,继续加强长防林工程生态体系建设,重点发展商品林基地建设,积极引导发展绿化苗木产业;平原圩区,开展郎川河流域湿地保护区、生态防护林等工程建设,结合森林生态网络建设,开展圩区内沟、渠、路等绿化。

4、其它农用地

到2010年,其它农用地面积由19286.88公顷调整为19324.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49%。期内其它农用地面积减少66.66公顷,其中城镇建设占用7.65公顷,水利设施占用8.65公顷,其它农用地整理为耕地的面积为50.36公顷;同期增加其它农用地104.20公顷,其中由耕地调整为其它农用地的面积为86.84公顷,由居民点用地整理为其它耕地的面积为17.36公顷。

(二)建设用地

1、城乡建设用地

到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7486.4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78%,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净减少61.76公顷。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7579.1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86%,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净增加31.01公顷。规划期内,按照产业和人口集聚的要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调整总体原则是:人口向城镇集聚,工业向工业集中区聚集,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集中。

(1)城镇工矿用地

到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343.1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7.94%,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02.50平方米,城镇工矿用地净增280.08公顷。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727.7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2.80%,人均城镇工矿用地94.58平方米,城镇工矿用地净增664.73公顷。规划期内,坚持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从严控制城镇新增建设用地,优化城镇工矿用地布局。

①城镇用地

到2010年,城镇用地控制在834.70公顷,面积净增242.96公顷,其中占用耕地面积为172.71公顷,占用园地面积为15.62公顷,占用林地面积为3.25公顷,占用其他农用地面积为7.65公顷,通过未利用地开发的面积为3.65公顷。规划期内,采取“强化中心、据点开发、形成轴带、带动全县”的城镇发展总体思路优化城镇用地布局,控制城镇用地盲目扩张,坚持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相协调,合理调控城镇用地增长的规模与速度,防止超越人口城镇化和就业结构转移的进程盲目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强化中心城,依托交通干线点轴状不均衡发展;加强县城建设和发展,大力扶持经济基础和发展条件较好的中心镇;县域内城镇分为县域中心城(建平),中心镇(十字、梅渚、涛城、新发),一般镇(南丰、毕桥、东夏、凌笪、幸福、飞鲤、姚村)三个层次。县域城镇发展将呈现“点轴状”的空间结构:轴—214省道沿线城镇轴;点—县城、十字、梅渚、涛城、新发。整个县域划分为两个经济片区—北部经济区和南部经济区。北部经济区以县城为中心,包括建平、梅渚、涛城、新发、东夏、凌笪、南丰、幸福等乡镇;南部经济区以十字为中心,包括十字、毕桥、姚村、飞鲤等乡镇。

②工矿用地

到2010年,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475.95公顷,面积净增4.67公顷。期内,工矿用地占用耕地面积为25.63公顷,占用林地面积为11.64公顷,通过未利用地开发的面积为3.08公顷,工矿用地整理为耕地的面积为35.68公顷。规划期内,依据“突出主导地位,走新型工业化之路”的发展思路,合理安排工矿用地,加强土地利用对工业发展的保障作用。加快郎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提高集聚功能和产出效益,推进箱包城、个私经济创业园、再就业创业园等区中园建设,把梅渚工业园纳入开发区同步建设,全面加快十字工业园、新发工业园、涛城工业园建设,形成“三点两线”的空间布局。同时,按照郎溪县矿产资源规划,加强基础地质工作及矿产勘查工作,保障优势矿产开发,加强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优化调整矿业结构和布局,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合理利用和保护矿山资源。重点勘查凌笪乡铜管山铁、铜等金属矿产和凌笪乡叶腊石、水泥用灰岩以及姚村乡饰面用花岗岩等非金属矿产。

(2)农村居民点用地

到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6143.3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2.06%,农村居民点用地净减341.84公顷。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整理为农用地的面积为290.55公顷,调整为城镇用地的为36.52公顷。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5851.4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7.20%,农村居民点用地净减633.72公顷。

规划期内,加强对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和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充分体现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其整理区主要分布在建平、十字、飞鲤、毕桥、梅渚、涛城等乡镇。期内按照郎溪县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合理安排农村建设用地,因地制宜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和村庄改造,适度撤并区位条件差、发展潜力小的村庄,适当扩大区位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村庄规模。新农村建设要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荒废宅基地、空心村等存量建设用地,积极推进废弃地和宅基地复垦整理。加强政策引导、创造优惠条件,密切结合土地整理,移民建镇进行迁村并点,积极引导住宅向居住小区集中;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安排宅基地,从严控制规划区内单门独户的农民住宅建设,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逐步解决已有的超标准用地问题;引导和规范农村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鼓励提高农村宅基地利用效率;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形成合理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根据各乡镇综合实力及其在全县发展中的地位确定其中心村的个数,到2020年,中心城设置的中心村大致为5个,中心镇设置的中心村大致为4-7个,一般镇设置的中心村大致为3-6个,并根据各乡镇的具体情况进行落实。依据均衡分布的原则,比较各行政村的经济水平、人口规模、农户收入和基础设施,确定中心村57个。规划期内,逐步减少基层村的个数,控制在200个以内。

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到201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3408.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9%,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净增399.08公顷。到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3747.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9%,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净增737.83公顷。优先保证交通、水利、能源基础设施用地,按照经审定的行业规划方案进行公路和河道用地布局,并与城乡居民点及其它用地布局相协调。

(1)交通用地

到2010年,交通用地面积为561.37公顷,净增53.12公顷。其中占用耕地面积为32.16公顷,占用林地面积为6.25公顷,通过未利用地开发的为14.71公顷。规划期内,以公路、水路、铁路、站场四大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郎溪县交通通行能力,完善综合运输体系。完成扬州—绩溪高速公路郎溪段及县城连接线建设工程。力争实施214省道及其绕城段一级公路改造工程,着力构建全县“三纵三横”公路网络。到2010年,县道基本建成三级路,乡道基本建成四级路,全县行政村全部通四级以上公路,形成内畅外联、四通八达、方便快捷的公路运输网络。积极争取芜申运河至钟桥航道项目立项,形成南漪湖、老郎川河、钟桥河、芜申运河新的水运通道。到2020年,郎溪县公路密度将达到140公里/百平方公里,同时建设完成绕城公路,县道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技术标准,乡道基本改造为三级以上沥青公路,通村公路改建为四级以上标准公路,进一步完善全县公路循环网络建设。

 

(2)水利设施用地

规划至2010年,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2172.35公顷,净增41.93公顷。其中占用耕地面积为17.84公顷,占用其他农用地面积为8.65公顷,通过未利用地开发的为15.44公顷。规划期内,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要求,优先保障重点水利设施用地需求,加强水利设施规划选址和用地的合理性。以防洪减灾为重点,加速县城防洪二期工程建设,使县城的防洪标准达40年一遇;加速推进7个万亩圩堤达标建设;抓紧天子门、龙须湖和郎源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重点是2座中型、7座小(一)型、32座小(二)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到2010年,全县供水能力新增400万吨以上。

(三)未利用地

到2010年,未利用地面积为9193.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2%,未利用地面积净减少388.05公顷。规划期内,开发为耕地的面积为34.24公顷,开发为林地的面积为343.28公顷,开发为城镇工矿用地的面积为6.73公顷。到2020年,未利用地面积为8853.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1%,未利用地净减少727.58公顷。

六、土地用途分区

结合郎溪县城镇体系空间布局框架,按照土地利用结构相似性、用途一致性的原则,以土地适宜性评价、土地利用现状、典型分区指标评判为基础,将全县土地利用划分为八个用途区,即农业用地区、园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和其它用地区。

(一)农业用地区

包括水田、旱地、菜地等,区域面积为64709.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57%。主要用于粮、棉、油及蔬菜生产和良种繁育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农业用地区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一般农业用地区。规划农业用地区土地在县域内广为分布。

1、基本农田保护区

指为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全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42972.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90%,受保护基本农田面积为35789.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39%,主要分布在新、老郎川河流域及天子门水库灌区,包括凌笪、南丰、飞鲤、幸福、涛城、毕桥、建平、十字等乡镇。

2、一般农田区

指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农业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面积约为21736.77公顷。主要用于经济作物生产、水产养殖、农田水利等。

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

(2)鼓励区内其他用地转为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用地,按照规划可保留现状用途的,不得擅自扩大用地面积;

(3)控制区内农田转变用途,对国家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无法避开农业用地区内的基本农田,应经法定程序修改规划,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严格审批用地;

(4)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城镇、村镇和工业建设,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埋坟、挖沙、采石、取土和堆放固体废弃物。

(二)园地区

指种植果、桑、茶及其他多年生长作物及其服务设施使用的用地区域。本区面积为4669.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7%,主要分布在毕桥、十字、飞鲤、涛城、凌笪等乡镇及县属农场。

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栽植茶树、桑树、果树等作物及其基础服务设施使用,区内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2)鼓励区内影响种植园业生产的其他用地,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严禁各类建设占用名、特、优、新种植园用地;

(3)控制区内耕地改变用途,确需改变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

(4)严禁一切不利于水土保持的活动。

(三)林业用地区

指供林业生产及其服务设施使用的用地区域。本区面积为25347.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94%,主要分布在姚村、十字、涛城、凌笪等乡镇。

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供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及服务设施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2)鼓励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它农用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控制区内耕地改变用途,除改善生态环境和法律规定确需退耕还林外,其他耕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4)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

(四)城镇建设用地区

指为城镇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面积为1093.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9%,主要包括城镇建成区,以及已批准的城镇总体规划中规划建设用地区。

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严格执行城镇建设规划;

(2)城镇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土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以前,应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禁止建设占用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绿化、菜地和基本农田。

(五)村镇建设用地区

指为村庄集镇建设需要所划定的用地区域。本区面积为5842.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9%,主要包括规划期内重点发展的村庄、集镇现状及规划建设用地、维持现状的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村庄以及集镇的工业集中区、集贸市场、学校、港口码头等现状及规划建设用地,不包括应复垦、整理的村庄。

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居民住宅、乡村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严格执行村镇规划;

(2)鼓励通过土地整理,将其他用地区内零散分布的村庄和乡(镇)村企业,向村镇建设用地区集中,严禁在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外新增用地用于村镇建设;

(3)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

(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5)保护和改善村镇环境,防止水土污染。

(六)独立工矿用地区

是指独立于城镇、村镇建设用地区之外的工矿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本区土地总面积为673.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1%,主要包括独立于城镇、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外、规划期间不改变用途的采矿地及其它独立建设用地和规划期间已列入计划的采矿业发展用地,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其它建设用地。

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其它工业用地;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工矿建设规划;

(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七)风景旅游用地区

指根据郎溪县县域旅游资源的特色、类型和地域组合特征,综合考虑其它因素,按照以“一山两湖”为重点的旅游业发展总体构想划定的旅游业重点发展区。该区主要包括天子湖—石佛山风景区、高井庙森林公园、南漪湖风景区等,土地面积约2078.14公顷。

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2)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允许使用区内土地进行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农业生产活动和符合景区规划且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八)其它用地区

指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的其他用地区域,主要包括县属其他特殊用地和三个外地驻郎单位的特殊用地区域,面积约为6060.17公顷。

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根据用地性质服从特殊的用途需要。

七、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

(一)交通建设重点项目

1、公路

(1)高速骨架工程。完成溧黄高速公路郎溪段35公里及与县城连接线工程;与原有318国道宣广高速13.4公里结合形成48.4公里“T”形高速公路网络。完成S214省道望十线及绕城段一级公路建设工程,完成老318国道15公里改建为二级公路建设。

(2)干线畅通工程。在以国、省道为骨架的基础上,构建县内“三纵三横”公路网络,重点建设东夏—幸福公路(含东幸大桥)、火车站—姚村公路、钱桥—庆丰公路、岗南—下吴公路、东夏—西郊—建平—涛城公路、南丰—管村—白茅岭公路、飞鲤—新沟嘴公路。

(3)通乡通村工程。抢抓实施“村村通“工程机遇,全县将改建通乡通村公路108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

2、航道

争取立项建设芜申运河至钟桥小河间航道;形成南漪湖、老郎川河、钟桥小河、芜申运河新的水运通道。

3、站场

(1)完成涛城养护中心建设;

(2)完成祥村稽查站迁址工程;

(3)完成建平镇、十字镇、梅渚镇物流中心建设;

(4)完成涛城、梅渚、姚村、凌笪四个交通管理站建设;

(5)完成郎溪县总站等15个四级以上客运站场的建设,完成南塘等66个招呼站建设。

(二)水利建设重点项目

1、防洪建设。以防洪减灾为重点,加快县城防洪二期工程建设,使县城防洪标准达40年一遇。加速推进7个万亩圩堤达标建设,使圩堤的防洪标准基本达到20年一遇。

2、水库建设。抓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重点是2座中型、7座小(一)型、32座小(二)型水库的除险加固。

3、农田水利。抓好中斗闸除险加固和平垸行洪圩区的泵站建设、兴修好当家塘坝,加强沟渠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建成较为完备的防洪保安体系,增强农业抗灾和综合生产能力。

4、水源工程。加强水源工程建设,确保安全供水。争取建成东水西调“引郎济龙”工程,保护好水生环境,开发利用好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能源重点建设项目

立足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布局,进一步巩固城乡电网改造成果,加快电网有序改造和建设的步伐,实现电力由粗放型电网向技术密集型电网转轨,建成安全可靠、运行灵活、经济合理,具有一定应变能力的现代电网。争取建设郎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发和十字两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以及凌笪乡昌明220千伏变电站。

(四)旅游重点建设项目

按照以“两山一湖”为重点的旅游业总体发展构想,整合和提升旅游资源,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重点旅游景区建设,努力打造“石佛山”、“天子湖”、“南漪湖”旅游品牌,建设十字镇二号水库生态旅游项目,发展适合郎溪县的观光旅游、休闲旅游和农家乐旅游。

八、土地保护、整理、复垦和开发

(一)土地保护

规划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得少于43633.62公顷。规划期内,采用生物技术和工程措施相结合,大力改造中低产田,消除制约耕地生产和发展的限制因素,培育地力,保墒促墒,改善农业生产和农田生态环境。

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35789.52公顷,基本农田占耕地的比例为81.71%。对高产优质农田、蔬菜基地和名特优农产品用地以及城边、村边、路边周围的耕地要重点进行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布局在新、老郎川河流域及天子门水库灌区,包括凌笪、南丰、飞鲤、幸福、涛城、毕桥、建平、十字等乡镇。

加强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为从根本上改善示范区农业生产条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全面提高郎溪县基本农田建设和管理水平。郎溪县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涉及毕桥镇、飞鲤乡、幸福乡和东夏镇,示范区耕地总面积9425.7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507.42公顷。

(二)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

1、土地整理与复垦

针对全县农村土地利用粗放,空心村、田间闲散废弃土地较多,土地整治利用潜力较大的现状,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改善农田基本设施,提高耕地质量,提高农田产出率。通过对田水路林村和工矿等土地综合整治和复垦,规划到2010年,全县可补充耕地236.37公顷,其中,土地整理主要分布在郎川河沿岸和郎川河以北的广阔地区;农村居民点整理主要分布在涛城、十字、毕桥、飞鲤等乡镇。

2、土地开发

郎溪县土地后备资源较为贫乏,土地开发主要是针对未利用地中荒草地、滩涂地的开发利用。规划到2010年,通过开发可增加耕地34.24公顷,增加林地343.28公顷。土地开发重点是南丰、幸福、涛城和凌笪等乡镇。

土地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项目安排见附表5。

九、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全面启动“生态郎溪”建设,认真贯彻《郎溪生态县建设总体规划》,积极推进“工业强县、生态立县”战略,按生态功能分区,努力推进中部生态建设;积极开展东北部特色农业与生态林业建设,进一步扩大中西部沿湖生态养殖与综合整治以及西南部自然维护和生态旅游建设,重点做好“一山两湖”,即:龙须湖风景名胜区、高井庙、石佛山、天子门、福寿岛旅游等生态保护工作;各主要建设领域分别建成1-2个有代表性的生态示范工程,建成几个重要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推出一批有竞争力的绿色产品;基本控制新、老郎川河和南漪湖等生态脆弱区的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问题,有效遏制人为因素造成的生态破坏。

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严格控制“三废”污染,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加强新老郎川河、南漪湖等河湖湿地区和低山丘陵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加强以扬子鳄为主代表的野生生物物种及其栖息地生境的保护;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新老郎川河、南漪湖湿地资源,大力提高河湖湿地调蓄洪水功能;实施退耕还林和退田还湖,控制水土流失和农业面源污染,切实保护境内新老郎川河和南漪湖等重要水体的水质;加强矿区生态恢复和复垦,防止生态破坏和生态系统进一步退化。

规划期内,按照生态优先原则,优化生态建设用地布局。根据生态建设的要求,结合旅游发展规划,确定各生态保护区的范围。以村镇县域为点,以城乡道路、沟渠、河岸为线、以岗丘地区的成片造林为面,形成全县生态网络体系。

(1)郎川河流域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开展郎川河流域湿地保护、生态防护林等工程建设。到2010年,实施人工营造生态林2万亩。

(2)水库上游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主要是在天子门、红旗、龙须湖、独山、岗收、岗丰六大水库上游地区发展生态防护林。

(3)山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主要集中分布在姚村山区、新郎川河南岸丘岗区和南漪湖沿岸。

(4)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重点加强伍牙山林场、高井庙林场公园和姚村山区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森林“三防”体系建设。

(5)旅游区建设工程。全县以石佛山、伍牙山、高井庙三处风景资源丰富的地区为中心,重点完善基础设施。南部以石佛山—天子湖旅游度假村为重点,北部以伍牙山的森林植被、恢复人文古迹和森林食品开发为重点,中部以高井庙森林公园为主,建设人工繁殖扬子鳄的野生放养工程。

十、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按照“东拓、北延、南改”的总体发展思路,以《郎溪县城总体规划(2005-2020年)》为依据,合理确定中心城发展方向、功能分区和空间形态,向东拉开城市框架,向北建设新城区,向南进行旧城改造。力争到2010年将中心城区(建平镇)建设成为人口6-8万人,面积达8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期内,根据郎溪现有的城市格局,以交通干线和自然水系为分界线,重点建设城北新区和城东产业园区,形成“两心两轴四片区”的城市结构形态,县城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具有行政、商业服务综合功能的新城市发展核,新建路、经村路、中港路一带为旧城商业中心。

郎溪县中心城区发展将在现状的基础上,以向北、向东为主要发展方向,以石佛山路作为城市拓展的南北向轴线,吉原路作为东西向的轴线,同时以经村路、中港路,凤居路,胥河路构建“井”字形城市发展框架,快速连接城市的每个片区。规划近期,中心城新增建设用地约230公顷,主要分布在吉原路以北。其中石佛山路以西地区以新的行政中心的建设为主,辅以其他公共设施,形成城市的新城区;在石佛山路以东地区建成城东工业园区,同时配套物流园区和市场。在石佛山路和吉原路的交界处形成城市的新中心。

十一、乡镇土地利用

根据各土地利用分区的调控方向,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条件等因素,分别制定各乡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强化乡镇土地利用。

各乡镇要在本规划原则、目标指导下,积极配合郎溪县发展战略的实施,结合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加强区域范围内土地利用的调控协调,促进形成统筹协调的土地利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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