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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以协调构建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新格局

来源:互联网2016-05-16 15:2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要求,编制《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要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促进区域协调、城乡协调和陆海统筹,形成均衡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格局。

一、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编制实施全国国土规划和重点区域国土规划,科学推进资源要素有序流动以及国土集聚开发、分类保护和综合整治,协调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发展空间,合理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增加生态空间。强化空间规划体系研究,总结推广市县“多规合一”试点经验,做好省级和重点区域空间规划试点,形成国家、省、市县三级空间规划体系。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以资源环境承载力、建设用地总量强度“双控”和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三线”为基本约束,推动实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二、优化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1、优化土地开发利用布局。因地制宜安排各类用地,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用地合理布局。加强产业与用地空间协同,进一步调整产业用地结构,优先供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等发展用地。完善与区域发展战略相适应、与人口城镇化相匹配、与节约集约相协调的土地政策体系,促进区域、城乡用地布局优化。

2、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区域布局。发布实施矿产资源规划,强化规划管控和引导作用,建设一批重要能源资源基地。推进西部地区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重点加强资源条件好、环境承载力高地区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加快优势资源转化。推动中东部及东北地区矿业转型升级,统筹协调上游资源开发和下游产业发展,提高资源集约化开发水平。限制东部、控制中部和东北、优化西部地区煤炭资源开发,推进大型煤炭基地绿色化开采和改造。按照加快长江经济带创新发展的要求,促进上中下游矿产资源优势互补,互动合作,打造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带。控制京津冀地区资源开发强度,加快矿业转型升级与协同发展。

3、科学开发海洋资源。构建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功能区划管理体系,严格围填海管理,全面实施围填海总量控制制度和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制度。强化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海域空间资源的使用效能。控制近岸海域开发强度和规模,逐步建立近岸海域资源利用的差别化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空间资源的有效利用途径,推动深远海适度开发。加大海域油气资源勘查开发力度,增储增产。推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支持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建设。加强无居民海岛开发管理。

三、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1、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围绕“四大板块”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实施差别化的国土资源政策,建立中期评估与后评估机制,做好国土资源保障和服务工作。支持西部大开发在优先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托资源优势,提高资源就地加工转化比重。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做好产业结构调整、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国资国企改革等土地、矿产资源需求与政策保障。支持中部地区崛起,重点做好交通和现代物流体系、承接产业转移、生态经济带建设等用地保障,推进能源资源产业转型。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加快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推动产业升级,改善人居环境。积极支持国家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建设,跟踪掌握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土地政策实施情况,推广复制经验。

2、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发展。研究制定支持新疆、西藏及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等区域发展稳定的国土资源政策。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保障红色文化产业、旅游业等特色产业用地,推进建设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推动民族地区健康发展,促进优势资源开发,保障农业、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支持矿业基地建设。推动边疆地区开发开放,保证兴边富民项目的落地。

3、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推动交通一体化的用地需求。支持生态退耕还湿还林还草建设,加大京津保地区营造林和白洋淀、衡水湖等湖泊湿地恢复力度,完成891万亩生态退耕,扩大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开展京津冀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优化城市布局和用地结构,促进城市分工协作,提高城市群一体化水平。

4、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序推进长江经济带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加强长江岸线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合理安排长江经济带发展用地计划,优先保障长江中上游城市群建设、立体交通走廊、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的用地需求。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划,完成25°以上陡坡耕地生态退耕,支持打造绿色生态廊道。建设重庆涪陵、四川长宁—威远、云南昭通、贵州遵义—铜仁页岩气勘查开发基地,提高页岩气产量。加大长江经济带重要城镇群地质环境综合调查、矿业基地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力度,加强地灾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推进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围绕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加强城镇建设用地管控,优化城镇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城镇化质量。统筹各业各类用地,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空间需求,优先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基础设施、民生项目、新产业新业态用地。引导城镇化建设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高区域集聚,按组团式、串联式、卫星城市发展。用地计划向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倾斜,向发展潜力大、吸纳人口多的县城和重点镇倾斜,对超大和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原则上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保障农村转移进城落户人员的用地需求。共同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2、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整体推进农村山、水、林、田、湖国土综合整治,调整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加快“空心村”治理和危旧房改造,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和国土综合整治中的投资消费需求。保障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保障设施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推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形成。全面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政策,完善收益形成和返还机制,将挂钩收益全部返还农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五、推进陆海统筹发展

1、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充分发挥海洋作为经济新空间、资源新基地、安全新屏障的支撑作用,加大海洋地质调查力度,科学引导矿产开发和岛礁建设,加强陆地与海洋在资源开发规模、布局、强度、准入及防灾减灾等方面协同共治,构建良性互动的陆海统筹开发格局。推动海洋传统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海洋高技术产业和现代化海洋服务业,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养殖、休闲渔业、海洋文化创意等产业,建设各具特色的海洋经济区域和产业园区。统筹规划港口、桥隧及其配套设施等海洋工程建设,形成陆海协调、安全高效的基础设施网络。

2、促进陆海统筹发展。以沿海地区和海岸带为重点,统筹与优化沿海地区及其腹地的产业布局,促进海洋经济与地区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互动,形成具有参与全球竞争的经济区域。统筹陆地和海洋资源利用,协调用地、用海和用岛,促进近岸、近海、深远海和海岛有序开发,提升陆地和海洋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提高沿海产业与城镇建设集约化程度、海域利用立体化和多元化程度与港口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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