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南县国土资源局2016-05-11 15:37:01
前言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全面统筹协调沂南县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合理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临沂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制定《沂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全县土地利用战略,明确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规划》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利用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
《规划》适用于沂南县行政区域范围,具体包括岸堤镇、依汶镇、铜井镇、苏村镇、湖头镇、孙祖镇、界湖街道、辛集镇、蒲汪镇、双堠镇、张庄镇、大庄镇、杨家坡镇、青驼镇、砖埠镇、马牧池乡16个乡(镇、街道),总面积171928.2公顷。
规划期限为2006 -2020年,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2010年为规划近期目标年。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县域概况
一、地理区位
沂南县位于山东省东南部,沂河中游、蒙山东北边缘、沂蒙山区中部,地处东经118°07′-118°44′,北纬35°19′-35°46′。县境东西最大横距为56.5公里,南北最大纵距为50.8公里,总面积1719.3平方公里,占临沂市总面积的10.39%。北与沂水县接壤,南与临沂市河东区、兰山区相连,西接费县、蒙阴县,东临莒县、莒南县。现辖16个乡(镇、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572个行政村,1170个自然村,2005年总人口87.3万人,2012年总口91.12万人,是离临沂市区最近的县之一。
我县基础设施完善,投资环境良好,区位优势明显。境内公路四通八达,京沪高速、日东高速、长深高速、205和206国道、227、229和336省道从县境内通过,胶新铁路贯穿南北。南距兖石铁路、临沂机场60公里,北离胶济铁路140公里,东邻石臼、岚山、青岛、连云港四大港口。境内有220千伏变电站1座,110千伏变电站2座、35千伏变电站17座。全县固定电话交换机总容量为18万线以上,国际电传、互联网、移动通讯等各项业务发展迅速。
二、自然条件
县域属鲁东南低山丘陵区。地貌分区特征比较明显,自西而东依次为低山区、平原、丘陵。境内共有大小山头3400余座,大多在县境西部,其中海拔500m以上的有19座,其余在200~400m之间。境内土壤分棕壤土、褐土、潮土、砂姜黑土、水稻土等五个土类。
境内属暖温带季风区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温度适宜,土地肥沃。年平均气温在12.8℃-14.0℃之间。年降水量多在900毫米左右。主要作物有小麦、水稻、花生、黄烟、棉花、蚕桑、桃、板栗等,是我省重要的花生、黄烟、蔬菜生产基地。其中,蔬菜种植面积达65万亩,品种有几十个系列,有20多个品种获得国家有机和无公害认证,年产各种蔬菜20多亿公斤。果品面积28万亩,年产8000万公斤,养殖业已成规模,主要品种有牛、羊、兔、鸡、鸭、鹅等,形成了90个养殖小区。禽蛋产量3万吨,肉类产量6万吨。
境内矿产资源较丰富,已发现矿产39种,矿产地130处,探明储量的矿产16种,其中金属矿产5种,矿产地5处,以金、铜为主,非金属矿产9种,矿产地122处,水气矿产1种,矿产地1处,能源矿产1种,矿产地2处。矿产资源分布区域特色明显,已探明储量的金、铜、钼、银及部分铁矿,主要分布在铜井镇的铜井村一新王沟、金场村一枣林庄一白石窝及苏村牛家小河一带,杨家坡镇、辛集镇也有零星分布,沉积变质成因的单一铁矿主要分布在泰山岩群内,以岸堤、马牧池等乡镇为主。
境内地热资源丰富,在大地构造上,沂南县处于鲁西地块、鲁中隆断区、马牧池凸起(穹断)东南部边缘,县域东部处于沂沭断裂带内,分布有沂水--汤头断裂和鄌郚--葛沟断裂。新王沟地热处于鄌郚--葛沟断裂带上,小松山温泉处于鄌郚-葛沟断裂西侧,位于北北东向铜井松山断裂与北西西向孙祖断裂交汇处。独特的地质结构,造就了我县丰富的地热资源。目前,全县已有可供开发利用的地热田2处,即铜井镇新王沟和张庄镇松山地热田,有地热异常区2处,即县城城东地热异常区和孙祖镇地热异常区。
铜井新王沟地热田总面积为3.7平方公里。其热水化学类型为SO4·Cl—Na·Ca型(硫酸.氯-钠.钙),矿化度977.86~1826.69mg/L。地热资源量相当于1640万吨标准煤的产热量,可利用地热资源量为相当于246万吨标准煤的产热量。地热田热水可开采量为6971m3 /d,抽水时水温在80℃以上。热水中偏硅酸、氟离子含量达到医疗热矿水标准,属偏硅酸--氟型医疗热矿水。地热水补给条件好,热水资源量丰富,水温稳定,水质好,可用作供暖、生活热水、洗浴、医疗、农业温室、水产养殖等。
张庄松山地热田其水化学类型为SO4.Cl—Na型,矿化度2800mg/L,水温51℃,热水中氟、锂、偏硅酸、氡、镭等含量达到医疗价值浓度。该地热田每天允许开采量为1200立方米。
依托丰富的地热资源,沂南县加大了开发利用力度,建设了智圣汤泉度假区和颐尚温泉度假区。其中智圣汤泉度假区投资2亿多元,按4A级标准设计,已投入运营。
境内水资源丰富,属淮河流域,除东部小部地区属沭河水系外,余皆属沂河水系。河流流向多呈自北而南或西北—东南流向,少数河流为东北—西南流向或由南而北。境内主要有沂、汶、蒙河及21条支流。沂河自沂水县入境,境内干流长度46千米,流域面积1540平方千米。汶河自蒙阴县入境,境内流长70千米,流域面积673.1平方千米。蒙河自蒙阴县入境,境内流长37千米,流域面积305.4平方千米。除此以外,全县共有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9座,小(二)型50座,较大型水库塘坝201座,总容量为8233万立方米,另外尚有坑、塘、池等水面近4万多亩。
境内旅游资源丰富,开发初具规模。目前已开发形成了以五彩山、孟良崮、竹泉、汶河漂流为主的自然景观,以诸葛亮故里为主的历史人文景观,以北寨汉墓为主的古文化文物古迹景观,以及以《沂蒙》影视城、战工会纪念地为主的红色旅游景观等四大旅游资源体系。
三、经济社会发展条件
2005年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78.74亿元,是2000年的2.16倍,年平均增长16%,人均生产总值达1074美元(8670元),首次超过千美元。三大产业结构比例为19.9:47.9:32.2。工业经济实现了快速增长,全部工业增加值达37.7亿元,年均增长15%,第三产业增加值25.25亿元,所占比重明显提高。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沂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土字[2000]1096号文)批准实施以来,各级政府积极采取各项管理措施落实规划,确保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和开发利用土地。依法实行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非农建设用地公示制度、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的成效日益显现。
一、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
上一轮规划确定我县耕地保有量为88014.2公顷,2005年全县实际耕地面积为90726.8公顷,比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目标多2712.6公顷。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上一轮规划确定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77377.3公顷,保护率为87.92%。2005年末,全县基本农田实际上图面积77832.7,比规定确定的基本农田数量多455.4公顷。
(三)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上一轮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660.0公顷。1997-2005年全县建设占用耕地504.0公顷,低于上一轮规划目标。
(四)补充耕地
上一轮规划确定我县1997-2010年补充耕地指标为913.0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150.0公顷,退园退林还耕763.0公顷。自1997年规划实施以来,全县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3743.1公顷,实际超出规划指标2830.1公顷。
(五)建设用地规模
上一轮规划确定我县2010年建设用地规模19335.3公顷,2005年全县建设用地规模为21262.5公顷,超过上轮规划目标。主要原因是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使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大量增加。
二、实施成效
(一)基本农田保护成效显著
通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占补平衡制度,使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得到有效保护,到2005年末全县实有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7832.7公顷,比规划目标多保护455.4公顷。
(二)耕地得到了有效保护,土地生产能力不断提高
各项耕地保护制度健全,目标责任明确,管制措施到位,有效控制了各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粮食总产和单产不断提高,确保了粮食安全。
(三)建设用地得到有效控制,节约集约水平显著提高
严格各类建设用地审批,对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除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外),一律不予批准。城镇的发展由过去的外延扩张为主转向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张并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为贯彻投资拉动、扩大内需,加强基础建设的方针,本着从严控制建设用地的原则,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1997-2005年,全县共审批各类建设用地531.1公顷,保证了包括京沪高速公路沂南段、日东高速公路沂南段、沂南县污水处理厂、山东沂南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等重点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提供城镇建设用地3072.6公顷。
三、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规划缺乏前瞻性
由于对规划期内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因素考虑不足,预留建设用地布局不合理,上轮规划在用地指标分配上,基本采取了平均分配的办法,但规划实施以后,建设发展的非均衡态势明显,建设用地需求相对集中,出现了局部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现象,制约了项目用地的布局,影响了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项目建设布局分散,基础设施配套难
项目建设一般沿公路两侧发展,呈带状,与现在经济发展形势极不适应,制约了项目用地的分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发展,此外,公路两侧一般是高产田,若被占用,将不利于农业的发展,也与基本农田保护不相适应。
(三)城镇规模不断扩大,执行中布局调整频繁
近几年来,我县经济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规划用地位置与实际项目选址位置时常不符,线状工程用地和工业项目用地尤其突出。规划实施期间,为了满足全县建设用地需求,频繁调整规划,阻碍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步伐,也削弱了规划的权威性。
(四)规划实施技术手段薄弱,监管不到位
在规划实施中,除农用地转用时进行规划用途审查外,其他土地利用用途变更时,主要采用一般检查、专项清理整顿、群众监督等方式,影响了监督的时效性和完整性,导致了规划实施监管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违法用地没有按规定要求进行拆除,农业结构调整没有相应的规划用途审查,导致各类农用地与规划目标相差较多。
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全县土地总面积171928.2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36641.7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79.60%;建设用地面积22102.5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12.44%;其他土地面积14024公顷,占总面积的7.96%。
(一)农用地
全县农用地面积136641.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9072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33%;园地面积678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6%;林地面积2066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73%;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846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69%。
(二)建设用地
全县建设用地面积22102.5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830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69%;交通水利用地211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4%;其他建设用地841.8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0. 50%。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425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5%;农村居民点用地1405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4%。
(三)其他土地
全县其他土地面积14024公顷,其中水域面积445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8%;自然保留地面积956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8%。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地形地貌复杂,农业经济呈现多样性
沂南县位于沂蒙山区中部,蒙山东北边缘,属鲁东南低山丘陵区。地貌分区特征比较明显,自西而东依次为低山区、平原、丘陵。全境在海拔88-762.8米之间,相对高程50-400米。双堠镇的五彩山海拔762.8米,为全县最高点,砖埠镇的洙阳村南海拔88米,为全县最低处。西部为低山区,属山东地台的一部分,面积1029.7平方千米,占全县总面积的58%,海拔400.0-762.8米,相对高程200-400米。山间沟壑纵横,山下有小块平地。中部为平原区,位于沂河两岸和汶河、蒙河下游地带,为洪、冲积平原。海拔88-100米之间,面积412.7平方千米,占全县总面积的23.3%。该区地势平坦,土层深厚。县境东部为丘陵区,海拔100- 240米之间。丘陵连绵起伏,丘顶多呈浑圆状。丘冈间有小块洼地、平原。丘陵区面积331.7平方千米,占全县总面积的18.7%。农作物种植虽然受区域性限制,但适宜发展多种特色经济作物。如小麦、水稻、花生、黄烟、棉花、蚕桑、桃、板栗、蔬菜等。
(二)耕地面积比重大,质量等级低;其他土地数量多,开发难度大,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大
全县耕地面积9072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33%;比重大,但耕地质量低,低山丘陵区田坎系数大,土地整理潜力大。全县171928.2公顷的土地中,其他土地面积14024公顷,占总面积的7.96%。主要集中在低山丘陵区,虽适宜开发为耕地,但是开发难度较大。
(三)农村居民点面积比重大,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潜力大
全县建设用地2210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44%,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达14051.8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量的66.24%,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24%,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较多,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大,但大多数村庄规划滞后,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差,实施村庄整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只能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循序渐进。面积大、零散分布的农村居民点,为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大力发展城镇建设用地,客观上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用地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2005年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点用地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66.24%;城镇工矿用地4256.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9.26%;交通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99%,农村居民点比重过大,城镇用地较少。这与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相矛盾,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亟待优化。
(二)村庄规模较小,空闲地多,利用率低
2005年全县共有600个行政村,平均每个村庄面积为24.5公顷,村庄小而分散,农村居民点内建筑密度很小,村庄内土地利用率低,人均居民点用地在161.6平方米以上,超出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空心村现象严重。
(三)城镇发展速度较慢,城镇化水平低
2005年全县城镇化水平只有30.90%,低于全省31.90%的平均水平。城乡格局的二元结构尚未打破,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不相适应。
四、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
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全县土地调查控制面积为171928.2公顷。农用地13640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34%;其中耕地9050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64%;园地677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4%;林地2066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02%;牧草地 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0%;其他农用地1845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74%。
建设用地2148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50%。城乡建设用地1847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75%;其中城镇用地331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3%;农村居民点用地1405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7%;采矿用地110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4%。交通水利用地211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3%。其他建设用地89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2%。
其他土地1403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6%。其中水域445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9%;自然保留地957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57%,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
一、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的形势日趋严峻
到2010年和2020年,我县人口总量预期将分别达到94.6万和100.8万,为保障粮食安全,必须保有一定数量的耕地;保障生态安全,也需要大力加强对具有生态功能的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保护。同时,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将不可避免地占用部分耕地,现代农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也需要调整一些耕地。但是,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难度大,生态环境约束大,制约了我县耕地补充的能力,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二、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综合分析国内外形势和全县自身条件,“十一五”规划及到2020年,全县经济发展既面临难得的机遇,又面临严峻的挑战,既是战略机遇期,又是战略竞争期,也是重要的战略转型期。我县迎来了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各行各业对土地的需求量将不断扩大,人地矛盾、供需矛盾将日益突出。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从根本上转变土地利用的粗放模式,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土地利用“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更加迫切
“转方式、调结构”是当前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国民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亟待转变土地利用模式和方式,优化各业土地利用结构;同时,各行业、各区域土地利用目标的多元化,也加大了调整和优化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难度。所以,要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理念。节约和集约用地,是解决当今和今后一段时间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唯一的选择和根本途径。要在内涵挖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上下功夫,积极探索节约和集约用地的模式,提出盘活存量用地、有效控制建设用地外延的计划和措施,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促进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方面的调控作用。
四、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任务更加艰巨
随着全县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土地污染比较严重。我县开发建设的项目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这不可避免地对地表面积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同时,生活垃圾、城镇污水、农业生产中的农药化肥污染与灌溉水源污染等对土地的污染非常严重,急需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有效防止二次污染。
由于全县山区面积大,水土流失比较严重。我县水土流失面积1316.8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73.80%;全县平均土壤侵蚀深2.5毫米,年土壤流失总量605.6万吨,相当于有2.2万亩耕地冲走0.3米厚耕作层。因水土流失,全县有3万多亩耕地土壤严重砂化,同时造成水土养份大量流失。因此,我县既要保住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还要对土层薄、生产条件差的耕地退耕还林还果,保护好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做到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就变得更为迫切和更加重要。
第二章规划目标
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积极推进科技进步与制度创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遵循“五个统筹”的要求,协调区域之间、城乡之间、近期与远期之间的各业用地需求与空间布局,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统筹编制沂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
二、规划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按照稳定和提高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坚持从保障粮食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维护生态文明出发,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加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符合当地特色的城镇化道路的要求,切实防止建设用地规模盲目扩张。以供给引导需求合理确定建设用地总规模,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划定城乡扩展边界,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合理安排交通、水利、能源、环保等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用地。
(三)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立足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合理控制建设规模,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努力转变用地方式,加快各业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防止用地浪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四)加强土地生态建设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立足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统筹安排生活、生态和生产用地,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严格控制对生态脆弱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不合理开发,加快国土整治步伐,强化土地资源保护,遏制土地退化,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五)强化土地宏观调控
按照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立足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总结规划实施管理的经验和创新,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强化土地规划制度建设,落实规划实施共同责任,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增强土地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二节规划目标
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目标
(一)发展战略
《沂南县“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县、文化名县、生态大县的目标,把沂南县建设成为“临沂的卫星城、全国具有产业优势的制造业基地县、全国较大的农副产品生产与加工生产基地、山东生态大县和旅游名县、具有发展活力的鲁南中等综合性城市”,大力提升农业、壮大工业、优化服务业,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和县乡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建设活力沂南、实力沂南、魅力沂南,促进全县经济跨跃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150.0亿元,年均增长12.8%;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1.5%、11.2%、16%,达到28.1亿元、65.9亿元、56.0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4.0亿元,年均增长14.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90.0亿元,年均增长33.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60.0亿元,年均增长16.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000元,年均增长13.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500元,年均增长10.4%;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0.8亿美元,年均增长9.8%;林木覆盖率达到3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到2020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670.0亿元,年均增长15%;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9.0亿元,年均增长16%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600.0亿元,年均增长25.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40.0亿元,年均增长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1000元,年均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9000元,年均增长11%;林木覆盖率达到4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规划201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12‰以内,全县总人口94.6万,城镇化水平39.63%,城镇人口37.5万人。202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62‰以内,全县总人口100.8万,城镇化水平50.00%,城镇人口50.4万人。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加强土地生态保护,有效防治土地污染,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到2020年全县林木覆盖率达到45.0%,城区林木覆盖率达到40.0%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0%以上。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
规划期全县土地利用的总体目标是:切实保障耕地和基本农田,在保
障经济建设的前提下,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积极盘活土地存量,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利用水平,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全面开展土地整理复垦,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形成资源节约、持续利用、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的土地利用模式,实现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统一。具体目标是: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到2010年和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分别保持在90358公顷和89051公顷。规划期内,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0616.4公顷。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做到耕地保有量基本稳定,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二)优化农业内部结构,合理安排各类农业用地
不断优化农业内部结构,科学调整各类农业用地空间布局。到2010年和2020年,耕地面积分别保持在90358公顷和89051公顷,园地面积分别保持在10136.2公顷和6343公顷,林地面积分别保持在20144.3公顷和19771公顷,其他农用地分别保持在20159.1公顷和11808.0公顷。
(三)保障科学发展建设用地
按照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优化用地结构布局,大力挖潜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适当扩展建设用地空间,有效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需求。
1、建设用地总规模
到2010年和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20007.6公顷和21642公顷。
2、城乡建设用地
到2010年和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17020.3公顷和18554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3749.3公顷和6746公顷,农村居民点规模分别控制在13271和11808.0公顷。
3、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到2010年和2020年,全县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2987.3公顷和3088公顷。
(四)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平,不断扩展建设用地空间,有效保障科学发展的用地需求。到2010年和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125.0平方米和123.0平方米以内。
(五)优化城乡用地结构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不断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到2010年和2020年,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分别落实187公顷和564公顷,主要用于补充城镇工矿发展用地需求。
(六)全面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和建设用地整理取得明显成效,新增工矿废弃地实现全面复垦,后备耕地资源得到适度开发。到2010年和2020年,全县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551.1公顷和1435公顷,保质保量完成占一补一任务。
(七)土地生态保护和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生态保育、生态恢复与生态建设并重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生态保护和建设,提高全县可持续发展水平。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与二次调查衔接后规划目标
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与二次调查衔接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县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进行了衔接。
衔接后我县耕地保有量为8905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80616公顷,园地面积为6343公顷,林地面积为19771公顷,牧草地面积为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164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855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6746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为3088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23.0平方米。
衔接后我县耕地保有量增加4708.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增加4204.8公顷,园地面积减少3643.1公顷,林地面积减少487.0公顷,牧草地面积减少288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2086.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938.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加2944.5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增加148.4公顷。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原则
一、生态优先
搞好城镇及主要交通干线沿线的绿化和生态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树立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理念,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排放,重点抓好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环境保护和建设、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危险废物控制与辐射环境保护等工作,促进全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深入推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在控制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的同时,加快城镇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分类处理和综合利用步伐。加快生态农业建设,建设一批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严格控制农药、化肥和污水灌溉对农田和水资源的污染。
二、统筹兼顾
优化建设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必须充分考虑城乡发展关系、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特别是在城镇扩张和建设占用耕地时,要统筹兼顾,综合布置,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对于工业园区,要统筹考虑产业项目布局,做到相对集聚,特色鲜明,不仅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同时还要确保土地利用不会导致生态环境的破坏。
三、保障土地供给
全县在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同时,要通过内部挖潜、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土地开发、整理和土地复垦等多种途径增加建设用地的供给,满足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同时,要适应当前产业调整、未来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需求,适时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保证各类用地的合理比例,形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
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正确处理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充分考虑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全面推进土地、水、能源的节约与合理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发展模式,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坚持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使城镇规模化、工业园区化、就业城镇化;调整置换优化现有村镇用地,增加耕地的数量与质量,保障城镇建设内的耕地,尤其是耕地的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补划。
五、土地资源的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相结合
依法宏观调控各类用地,合理布局,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并构筑全县生态安全格局,在保护建成区外围及各城镇组团间水源地等系统的基础上,构建城镇外围及城镇内部的绿化隔离带系统,有效引导和控制城镇用地的发展方向,保护城镇的生态敏感地区;同时,根据城镇绿地的承载力确定城镇规模,构建高标准、完善、合理的城镇绿地系统,引导城镇空间和谐有序的发展。
在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宏观调控的前提下,根据经济学原理,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土地市场,通过土地市场交易,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并最终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的高效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依法管理土地资源。
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需求情况和后备土地资源情况,按照上级下发的指标控制要求,进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严格落实临沂市总体规划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稳定农用地面积。
2005年全县农用地136641.7公顷,2010年调整到141087公顷,2020年调整到136486.7公顷;农用地比例从2005年的79.60%调整到2020年的79.39%。
(一)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
严格控制耕地减少,保质保量完成耕地补充任务,规划期内补充耕地不低于1435.3公顷。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耕地面积不低于90358公顷和89050.8公顷。与2005年相比,2010年耕地面积减少368.8公顷。2020年耕地面积减少2049.3公顷。全县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80616.4公顷以上。
(二)适当增加园地
适度增加平原区园地面积,对特色园地要切实加强保护,适当集中发展园地。规划至2010年园地面积为10136.2公顷,2020年为6348.8公顷;与2005年相比,2010年增加园地面积3348.7公顷,2020年减少园地面积440.52公顷。
(三)适度稳定林地
适度稳定低山丘陵区林地面积,减少水土流失,使土地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改善。规划至2010年林地面积为20144.3公顷,2020年为19771.7公顷;与2005年相比,2010年减少林地面积515.9公顷,2020年减少林地面积888.5公顷。
(四)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
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等用地,提高产出效益,结合农田整理,优化沟渠、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的结构与布局。规划至201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0159.1公顷,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11808.0 公顷。与2005年相比,201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增加1691.8公顷,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增加3220.2公顷。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县建设用地规模为22102.5公顷,规划至2010年调整为20007.6公顷,至2020年调整为21641.4公顷。期内减少建设用地462.7公顷。
(一)有序增加城镇建设用地
大力推进工业化,加快发展城镇化,到规划期末城镇化水平要有明显提高。至2010年全县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到3416.8公顷,至2020年增加到5730.0公顷。与2005年相比,2010年增加城镇建设用地438.1公顷,2020年增加城镇建设用地2751.3公顷。
(二)适当减少采矿用地
由于我县石英砂、石灰岩和页岩等矿区较多,经过多年开采,很多采矿区需复垦。至2010年,全县采矿用地332.5公顷,2020年1015.1公顷。。
(三)推进农村居民点的迁并和整理
至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为13271公顷,至2020年调整为11808.0公顷。与2005年相比,2010年农村居民点减少780.8公顷,2020年农村居民点减少2243.8公顷。
(四)积极增加交通水利用地
优化区域交通路网配置,保障国家、省和市重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用地,保障重大水利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粮食核心区农田水利建设等用地需求。至201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调整为2987.3公顷,至2020年调整为3086.8公顷。与2005年相比,201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增加32.9公顷,2020年增加132.4公顷。
三、其他土地
2005年全县其他土地面积14024公顷,规划至2010年调整为10806.5公顷,至2020年调整为13801.2公顷。与2005年相比,2010年其他用地面积减少3217.5公顷,2020年其他用地面积减少222.8公顷。
水域在规划期间不作调整。
自然保留地从2005年的9564.3公顷减少到2010年的6373.8公顷和2020年的9346.3公顷,期内减少218公顷。
第三节土地利用布局调整
一、农用地布局调整
(一)耕地
到2020年,全县耕地面积为89050.8公顷,在各乡镇均有分布,主要分布在双堠镇、青驼镇、孙祖镇、岸堤镇、依汶镇、苏村镇、辛集镇和砖埠镇。这些地区土地肥沃,水利设施比较完善,是全县的重要粮食、蔬菜生产基地。根据各乡镇自然条件和发展优势,在全县建成以苹果、板栗、蔬菜、柿子等为主的优质作物生产基地。优质耕地要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重点保护,确保粮食安全。
(二)园地
到2020年,全县园地面积为6348.8公顷,主要分布在双堠镇、张庄镇、孙祖镇、铜井镇、砖埠镇和青驼镇。规划期内要引导新建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丘陵和荒坡地集中发展,发挥地区特色,重点发展优质果园,积极培育苹果、柿等品牌产品,建成无公害果品和绿色果品生产基地,向高产优质园地发展。
(三)林地
到2020年,全县林地面积为19771.7公顷,在各乡镇均有分布,主要分布在双堠镇、孙祖镇、岸堤镇、依汶镇、青驼镇和铜井镇,积极开展封山育林,增加林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
二、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一)城镇建设用地
到2020年,全县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5730.0公顷,全县未来城镇体系空间发展应以“点轴”理论为指导,依托区域性大型基础设施构筑点、轴相结合的城镇空间布局形态,以点带线,以线促面,共促发展。优化全县区域功能、城市布局和产业配置。逐步拉开城市格局和产业格局,规划县域内形成“一个中心、四个中心点、九个一般镇、两条空间发展主轴、一条次轴的”的空间格局。
1、一个中心
县城作为全县经济、政治、文化中心,是全县今后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重点和龙头,随着产业和人口的转移、城市将会加快发展。是点轴开发模式中的点,作为空间开发的重点。
2、四个中心点
依据区域经济结构划分和发展的需要确定苏村镇、岸堤镇、青驼镇、砖埠镇作为全县空间开发的次中心点。重点安排工业、商业、居住等设施,集中人口和非农产业,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以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为导向,吸引非农产业和人口向城镇集中。
村镇体系将依托两条空间经济发展主轴、一条次要经济轴发展。
3、两条空间经济发展带
即“青驼-县城-铜井”及“苏村-辛集-大庄-葛沟”二条发展主轴线
4、一条次要经济轴
即“双堠-青驼”沿205国道走向的次级发展轴。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到2020年,全县农村居民点面积为11808.0公顷。以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为切入点,以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为导向,以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为宗旨,引导农村居民点合理集聚,对居住分散、土地利用率低、环境条件差的村庄进行搬迁改造和综合治理,向城镇、中心社区集中;对现有的“空心村”积极整理,制定激励政策,从资金等方面鼓励引导其整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工矿用地
到2020年,全县工矿用地面积为1015.1公顷。除不能在城镇中建设的外,应尽量向工业园区集中。能源、化工等生产仓储用地及其他高污染、危险性用地布局与居住、商业等人口密集的用地保持安全距离。
(四)交通水利用地
到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3087.6公顷。交通用地形成以县城为中心的开发畅通的大陆网框架。重点是进一步完善“六纵六横”大交通格局,以大交通推动沂蒙红色文化发展,建设生态、旅游、景观大道,提升沂南对外形象,完善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彻底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
水利用地以水库除险加固、平原洼地除涝、灌区节水改造等工程为重点,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建设斜午灌区渠首拦河闸及配套工程,病险库除险加固工程,沂河、汶河综合治理及橡胶坝建设工程,东部丘陵乡镇节水灌溉工程,西部山区乡镇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工程,平原乡镇渠系建设工程。进一步整合区域内水利工程框架体系,实现水系联网,井渠河库联合调度,最大限度地增加水资源的有效供给,更好地保障工农业用水,城乡居民用水以及生态用水需求。
三、其他土地
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13801.2公顷。规划期内,在不破坏其他土地原生态环境条件下,对适宜开发的3776.5公顷的自然保留地进行适当开发,用于补充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
第四章农用地保护
围绕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目标,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强化耕地质量建设,努力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有效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第一节耕地保护
一、保护目标
我县现有耕地90726.8公顷,其中双堠镇耕地面积最大为7739.7公顷,砖埠镇耕地面积最小为3783.1公顷;耕地保有量指标是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约束性指标之一,规划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90358公顷,2020年耕地保有量89050.8公顷,其中双堠镇耕地保有量面积最大为7734.0公顷,其次为孙祖镇面积为7300.0公顷,界湖街道面积最小,为3688.0公顷。
二、保护措施
(一)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强化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选址必须贯彻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并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扭转优质耕地过快减少的趋势。各乡镇建设占用耕地原则在本辖区内平衡;后备资源潜力有限、占补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在县域范围内实行易地占补平衡。
严格禁止擅自实施生态退耕。切实落实国家生态退耕政策,凡不符合国家生态退耕规划和政策、未纳入生态退耕计划自行退耕的,限期恢复耕作条件或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
加强对农用地结构调整的引导。合理引导种植业内部结构调整,确保不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面积。各类防护林、绿化带等生态建设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必须按照数量、质量相当的原则履行补充耕地义务。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市场手段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
加大灾毁耕地防治力度。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做好耕地灾毁预警、监测和治理,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及时复垦灾毁耕地。
(二)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切实落实建设占用补充耕地法人责任制。按照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严格落实乡镇补充耕地义务;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在完成补充耕地义务的基础上,增加补充耕地任务,确保全县耕地保护目标实现。上级规划要求全县到2010年和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551.1公顷和1435.3公顷。我县具有得天独厚的耕地后备资源优势,根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数据显示,全县共有1485.3公顷耕地后备资源,通过对其合理、适度、有序的开发,根据当地实际,为发挥耕地后备资源优势,可确保规划期内耕地面积稳中有增。为发挥全县开发耕地的潜能,规划期内适当增加了上级下达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规划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别落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551.1公顷和1435.3公顷。
(三)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1、加大耕地管护力度
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要求,依据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护,对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考核制度,完善耕地保护台账管理制度,明确保护耕地的责任人、面积、耕地等级等基本情况。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稳妥地开展农田水利建设,进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完善防洪、除涝工程体系,使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不断加强。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2、确保补充耕地质量
依据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加强对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评价,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严格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对补充耕地质量未达到被占耕地质量的,按照质量折算增加补充耕地面积。通过科学规范设计、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土壤改良等措施,确保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新增耕地质量。积极实施耕作层剥离工程,鼓励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并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的建设。
第二节基本农田保护
一、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市级规划下达我县基本农田保护任务80616.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6.89%。我县在上级规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础上多划163.6公顷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调整的原则
(一)依法依规,规范调整
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和新一轮规划目标任务,对现状基本农田进行局部调整。严禁借规划修编随意调减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擅自调整基本农田布局。
(二)确保数量,提升质量
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得低于上一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应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或调整部分的质量等别有所提高;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和布局安排应协调一致。
(三)稳定布局,明确条件
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集中连片、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交通沿线、城镇工矿、集镇村庄周边的耕地,水田、水浇地等高等别耕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优质耕地,应当优先划为基本农田。
三、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一)切实保护耕地,实行基本农田规划管理
调整编制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专项规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将基本农田落实到乡镇、村居、地块,对高产优质农田、名特优产品生产基地实行永久保护。
(二)稳定基本农田,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
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必须对选址方案、基本农田规划调整及补划方案等进行充分论证和听证,并及时补划基本农田,补划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不得低于原有质量等级。禁止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的临时工程和其他各种活动。
(三)改善基本农田环境,加大基本农田建设投入
完善基本农田建设投入措施,开展基本农田整理,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加强基本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共财政扶持力度,大力改善基本农田生产条件,提高基本农田质量。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
(四)健全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强化管理制度建设
坚守基本农田“五不准”,即不准除法律规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平坝)耕作条件良好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色隔离带建设。
加强土地变更调查和卫星遥感监测,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监测系统,准确掌握基本农田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对严重破坏基本农田、造成基本农田大量减少要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加大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力度。稳定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严格按照“谁破坏、谁复垦”原则,加大对工矿废弃土地复垦力度。全面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补充制度,严格执行按建设项目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不低于同期建设占用耕地。
第三节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
一、提高园地利用效益
重点发展优质果园,建设优势果产品及其深加工基地,促进品种结构调整和产品质量提高。调整园地布局,引导新建园地向条件适宜的区域集中发展。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稳步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到2010年和2020年,园地面积发展到10136.2公顷和6348.8公顷。
二、严格保护林地
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禁止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工程征占国家重点公益林、天然林以及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管好、用好现有林地,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加快迹地更新及受损林地的恢复和重建。充分利用宜林荒滩和其他土地造林,扩大有林地面积。到2010年和2020年,林地面积发展到20144.3公顷和19771.7公顷。
三、保护和发展牧草地
到2010年和2020年,牧草地面积发展到289.4公顷和0公顷。
四、突出特色,合理安排水产及畜禽养殖用地
加强水产及畜禽养殖用地调查与规划,鼓励规模化养殖。
第五章建设用地调控
第一节建设用地调控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调控目标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统筹安排各类城乡建设用地,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引导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配置,切实推进建设用地的节约与集约利用,不断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城乡发展整体能力。到规划期末,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8553.8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745.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控制在3086.8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3.0平方米以内。
二、基本要求
(一)高效配置新增建设用地
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和“新增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增量指标,发展优先支持重点城镇发展用地及产业集聚区用地,大力推进产业集聚区发展,重点保障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和经济发展需求的重点项目用地,尤其是过境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用地以及廉租房等民生用地。
(二)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积极稳妥推进城市化和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统筹安排城乡各项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的总量。我县200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已经到达22102.5公顷,临沂市下达的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指标是21641.4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减少461.1公顷,故采取控制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量规模的策略,通过工矿复垦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把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1641.4公顷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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