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兴宾区政府2018-05-14 10:50:37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兴宾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兴政办发〔2018〕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垂直各单位:
《来宾市兴宾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来宾市兴宾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
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 号)精神,根据《农业部 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64号)及《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18〕7号)要求,为做好我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以下统称“两区”)划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兼顾、科学划定,稳定粮食和糖料蔗种植面积,保持种植收益在合理水平。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水土资源环境条件较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优势产区为重点,选择优质地块进行“两区”划定,划足数量、划优质量、图地挂钩,切实将“两区”落实到田间地块,做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划定条件。“两区”划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 度以下;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粮食或糖料蔗种植传统,近3年种植面积基本稳定,光、热、水、土质量好的优质地块,产粮(糖)大县耕地,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含“双高”糖料蔗基地),具有较大生产潜力的地块优先划入“两区”。
此外,“两区”划定范围还应符合以下条件: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200亩,丘陵山区连片面积不低于30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连片面积不低于30亩。
因生产建设或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不能恢复耕种的耕地、受重金属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较严重且未列入治理规划的耕地、已规划林地等不得划入“两区”划定范围。“两区”划定的范围不得重叠。
(三)主要目标。根据来宾市下达我区的41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其中水稻生产功能区35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6万亩)、142万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按照应划尽划、划好划优的原则,全面开展“两区”划定工作,将“两区”地块全部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做到数据可核实、位置可查证,用2年(2018—2019年)时间全面完成“两区”划定任务。
二、重点工作
(一)逐级落实划定任务。“两区”划定以乡(镇)、街道为基础精准落地;全区农垦系统的“两区”划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任务范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划定标准和兴宾区下达的任务,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禀赋、种植传统、发展潜力等情况,结合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积极运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等资料,逐级将我区41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142万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任务分解到各村。
(三)加强“两区”划定工作培训。各乡(镇)、城北街道要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有关部门就“两区”划定工作开展的培训,学习政策文件和划定技术规程,学习其他试点乡(镇)的先行经验与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统筹谋划“两区”划定工作。
(四)开展宣传发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印发宣传标语和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两区”划定政策以及开展“两区”划定工作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步骤等,让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两区”划定工作。
(五)成立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两区”划定工作,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兴宾区“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廷新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韦鸿晖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江沁霖 区人大常委副主任
韦 壮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潘 锋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财政局局长
黄大忠 区政协副主席
成 员:杨 杰 区委办副主任
潘向荣 区政府办副主任
罗良峰 区政府办副主任
韦秀敏 区糖业办主任、区委办副主任(兼)
蓝 威 区扶贫办主任、区政府办副主任(挂任)
罗明伟 区农业局局长
李 团 区发改局局长
廖 慧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梁 森 区住建局局长
石才漂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仕开 区环保局局长
廖文荡 区林业局局长
谢 辉 区水利局局长
林仁义 区农机局局长
莫国光 区财政局副局长
覃 霖 小平阳镇人民政府镇长
何业成 三五镇人民政府镇长
韩 潇 良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卢喜见 陶邓镇人民政府镇长
何雨明 五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蒙杰维 石牙镇人民政府镇长
罗寿莲 寺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覃泽毅 蒙村镇人民政府镇长
覃华丽 南泗乡人民政府乡长
韦志壮 高安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英凯 城厢镇人民政府镇长
卓丕贺 正龙乡人民政府乡长
权新练 大湾镇人民政府镇长
梁引松 风凰镇人民政府镇长
潘养和 良塘乡人民政府乡长
卢学锋 七洞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健菲 桥巩镇人民政府镇长
谭广厚 迁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正勇 石陵镇人民政府镇长
卢春贵 平阳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斌 城北街道办主任
为方便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分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办公室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办公室,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糖业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区农业局、糖业办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
各乡(镇)、城北街道办要成立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两区”划定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8年3月底前)
1.落实责任。区、乡(镇)两级建立“两区”划定工作协调机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2.调查摸底。各相关部门、乡(镇)综合现有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以及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影像资料、土地利用现状资料,对划定范围、标准、条件进行科学研判。
3.开展培训。根据划定工作需要,开展区、乡(镇)、村以及农场划定工作人员培训。
4.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两区”划定宣传工作,根据划定工作推进情况,召开“两区”划定工作部署会。
5.制定方案。各乡(镇)、城北街道根据来宾市和兴宾区“两区”划定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两区”划定工作方案,并报区发改局、农业局、糖业办、国土资源局备案。
(二)实施阶段。(2018年3月-12月)
6.资料准备(2018年3月)。收集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垦和监狱系统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等成果资料,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料以及其他规划资料、土地质量资料,各种现场核查所需的表格等。
7.底图制作和实地勘查(2018年3—11月)。将最新的遥感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叠加分析,通过内业研判,综合分析可划定为“两区”的农田空间位置、地类、数量、质量等,初步确定“两区”片(块),形成工作底图。在内业判研基础上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实地核查,确保片块图、数与实地一致,初步形成“两区”空间分布草图。
8.公告公示和核实确认(2018年11—12月)。将编制好的“两区”空间分布图以乡镇(街道)、农场或者标准图幅为单位输出纸质图件,经当地乡镇(街道)、农场、村(组)审核后张榜公告公示。对提出异议的,作业队伍及时进行勘误修正,并再次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由村委、农场在公告公示图件上签章确认后,由乡镇(街道)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区人民政府,同时报区发改局、农业局、糖业办、国土资源局备案。
9.签订保护责任书和设立保护标志(2019年1—3月)。区与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与村,逐级签订“两区”的保护责任书;区人民政府与所在地农场签订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的保护责任书。同时,按要求设立“两区”保护标志。
10.建立数据库(2019年3—6月)。将“两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文本和影像成果整合入库,形成“两区”信息数据库系统。为避免因系统故障而导致登记资料遗失破坏,应当进行异地备份。
11.资料归档(2019年5—6月)。按照自治区农业厅、国土资源厅要求,由区、乡镇(街道)相关管理部门整理登记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并逐级上报市相关管理部门和自治区农业厅、国土资源厅。
(三)总结验收阶段。
12.成果上报(2019年7—8月)。乡(镇)、街道开展“两区”划定成果自检自验与总结,并逐级上报。
13.核检验收(2019年9—10月)。区“两区”划定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两区”划定成果抽查核实,形成全区工作总结,报送来宾市农业局、糖业办、国土资源局。2019 年11月起谋划并稳步推进全区“两区”建设、管护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是“两区”划定工作第一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构建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由区农业局、国土资源局牵头,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由区糖业办、国土资源局牵头。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加强对“两区”划定工作的指导、督促。区发改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谋划和项目支持,及时会同区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两区”划定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和评价考核;区财政局要统筹协调相关政策、项目、资金;区农业局、糖业办要组织好相关技术培训,会同区国土资源局指导各地做好“两区”划定和上图入库,制定“两区”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
(二)强化政策支持。把“两区”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区域,今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原则上向“两区”倾斜。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机制,健全粮食和糖料蔗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推进“两区”范围内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率先在“两区”范围内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机制,拓宽抵押物范围,加大信贷支持。推动“两区”农业保险全区全覆盖。
(三)强化物资保障。各乡(镇)、城北街道要落实“两区”划定经费,统筹好人才、资金、技术、装备等要素资源,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用好、用活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成果,统一技术标准建好上图入库平台。区、乡镇(街道)两级要成立相应的技术指导小组,加强上下联动,做好指导服务。区财政局要会同区有关部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各地划定成果考评结果作为相关支农项目分配因素,对考评结果优秀的地方予以倾斜支持,激励各地切实做好“两区”划定工作。
(四)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对全区各地“两区”划定工作的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与“两区”扶持政策挂钩。区农业局、糖业办会同区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负责对有关乡镇(街道)“两区”划定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工作推进扎实的乡镇(街道),要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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