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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收听《凤山县脱贫攻坚富民行动特色产业2017-2020年中药材种植实施方案》的通知

《凤山县脱贫攻坚富民行动特色产业2017-2020年中药材种植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凤山县政府2018-05-10 16:55:56

关于印发《凤山县脱贫攻坚富民行动特色产业2017-2020年中药材种植实施方案》的通知

凤政办发〔2018〕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凤山县脱贫攻坚富民行动特色产业2017-2020年中药材种植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凤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凤山县脱贫攻坚富民行动

特色产业2017-2020年中药材种植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凤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山县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特色产业富民行动扶持激励政策》,推动全县富民产业快速发展,着力培育和发展林下仿野生中药材,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发挥我县中药材资源优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5部委《关于印发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国中医药规财发〔2017〕14号)为指导,依托我县丰富的核桃、八角、退耕还林等林下自然资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农民脱贫为目标,实行产业结构调整。通过以基地建设示范,带动农户种植,实行订单生产,就地加工增值,培育中药材产业,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发展道地药材。以发展道地药材为主,鼓励采集本地野生中药材种子育苗,采集野生中药材种苗移栽。

(二)坚持一村一品。原则上每个村种植一个中药材品种。

(三)坚持四个结合。中药材产业发展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相结合;与产业化精准扶贫开发相结合;与各级各部门和各乡镇绩效考核相结合。

(四)坚持订单生产。实行企业保价收购及订单生产,市场价低于保底价的按保底价收购,市场价高于保底价的按市场价收购,合理调动群众积极性,实现产业健康发展。

(五)坚持长中短结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依靠科技,结合市场,实行中药材产业短、中、长品种相结合,实现产业优质、高产、高效持续健康发展。

(六)坚持可持续发展。根据药材品种特性,利用林下资源种植中药材,适度套种、间种其它品种,提高复种指数,实现短、中、长效益相结合,确保农民收益不减,提高农民种植中药材的积极性。

三、目标任务

(一)“十三五”目标

“十三五”期间计划在全县9个乡(镇)种植仿野生中药材2万亩以上,打造3个地方药材地理标志产品,使农户通过中药材种植实现脱贫增收。

(二)2018年任务

1.2018年在全县种植中药材13000亩,分布在9个乡(镇)(详见附表1),原则上每个乡(镇)种植两个品种,建立1000亩以上示范片,每个品种种植500亩以上,且有1个100亩以上连片示范点;

2.以村为单位发展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20个以上,带动农户2000户以上(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占18%以上);

3.通过招商引资引进3个以上企业到凤山参与中药材产业开发,建设收购场所1处,育苗基地1个,中药材加工厂1个;

4.将中药材产品列入年度农特产品展示内容;

5.启动地方药材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认证工作;

6.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建立中药材电商平台。

四、种植品种

中药材种植品种的选择实行三优先:优先开发适合本地环境条件的中药材品种;优先发展道地药材品种;优先种植有订单收购的品种。鼓励农户种植其它有收入的品种(详见附件,2相关数字仅供参考)。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11月底前)

由县农业局组织力量对全县道地药材进行调查,摸清适合凤山种植的药用价值高且增加农户收入的药材品种。

(二)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

1.多渠道开展招商,宣传、推介凤山,洽谈、签约一批项目;2.制定中药材产业工作方案,明确种植规模及补助标准;3.落实区域规划,分解种植面积,签订生产协议;4.召开全县动员大会,组织工作队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工作;5.举办县、乡、村三级技术培训;6.指导成立合作社。

(三)组织备耕阶段(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

1.规划、布点、组织报名(详见附件4、5);2.组织合作社负责人、能人、种植户现场参观考察;3.调研种苗资源、组织种苗采购;4.炼山、挖坑、翻土;5.组织指导和监督育苗;6.开展中药材加工收购场地征租;7.开展现场实训。

(四)播种种植阶段(2018年2 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

1.种苗调运;2.定植、管理;3.中药材加工收购场地建设。

(五)管护验收阶段(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12月30日)

1.开展田间实训;2.组织田间管理;3.组织核实验收;4.兑现政策补助。

(六)采收加工阶段(2018年7月1日后)

1.持续管理;2.采摘指导;3.仓储管理;4.收购加工。

六、实施方法

(一)示范引导

1.鼓励招商引资和县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县级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县级示范片500亩以上,相关乡(镇)村要全力配合,协调好土地流转或租赁工作。

2.各乡(镇)都要建立乡镇级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乡级示范区300亩以上,相关村屯要协调好土地流转或租赁工作。

(二)经营模式

采取四种模式:一是实行土地流转,由公司租地种植,群众就地务工收入;二是成立专业合作社种植,由群众以土地和劳动力抵资入股,选理事会成员进行经营管理,群众年底分红;三是经济能力承包租赁土地种植;四是在群众居住分散的地区,由农户组织邻里利用坡地、耕地零星种植。

(三)林下种植

充分利用林下资源、提高土地生产率。核桃林下可种植十大功劳;核桃幼林(一般6年以下)、其他幼林(一般3年以下)可种广豆根(山豆根)、红桃K、草珊瑚、金钱草、牛大力;八角林郁闭率在45%以下可耕种莪术、牛大力;土山地区半山腰以下郁闭度为45-65%的阔(针)叶林林地可全耕种草珊瑚;旱地可莪术可套种玉米;香砂仁第一年上半年可间种黄豆、玉米。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成立中药材产业开发专责工作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兼任组长,工作人员从农业局抽调,技术员从2017年专(本)科应届毕业安排公益性岗位5-8人解决,负责项目规划、资金筹措、品种引进、技术培训、生产指导、进度督查和验收核验等工作。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人员。

(二)政策扶持。新种植中草药,给予以下扶持(详见附件3)。

回收企业免费进行培训、跟踪提供技术服务、在凤山注册公司并挂牌办公,在凤山建有苗圃、种植基地,在凤山建有加工场地等措施的,将列为中药材产业发展和政府采购苗木优选条件之一。

1.原则上种苗由政府采购,统一按种植户报名并经核实的种植亩数免费发放给种植户;

2.种植户自己育苗自己购苗种植的,经验收合格,原则上按按同类品种政府采购价或市场价90%补助给种植户;

3.鼓励收购企业实行先建后补的办法,先行送种苗给种植户种植。

(三)宣传动员。召开县、乡、村三级动员会,宣传扶贫政策,并将政策印制手册,将种植技术要求编制明白卡,送农户一家一册一卡,做到家户喻晓。

(四)严格把关。鼓励就地就近育苗;种苗技术参数要达到要求;所有种苗要提供种苗产地(苗圃基地)地址、育苗始止时间,外调种苗要进行检疫并有检疫证。

(五)强化督查。县政府督查室对中药材产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乡(镇)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包村领导联系村,村干部到屯发动,干部职工与贫困户结对帮扶,任务分解和各级示范点建设、种植进度等情况都列入督查工作范围,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六)技术服务。由中药材产业开发专责工作组同企业共同制定中草药种植技术规程,印发给农户,对种植户实现全覆盖培训,切实做好各环节服务,并全程跟踪服务和指导、检查,定期召开推进会、现场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确保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

(七)收购加工。按种植户与公司(合作社)签订中药材种植保底回收合同实行。

(八)验收考评。及时组织验收(具体验收办法另行文)。验收后将相关材料上墙公示7天,无异议后及时兑现补助。将中药材产业列入年度绩效考评范畴。

(九)严格纪律。各乡(镇)村、屯、农户做好规划、布点和组织实施;严格按技术标准种植,所领的种苗与种植亩数要匹配,不允许出现领多种少或领少种多现象;对种植户要造册上墙公示;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从严惩处;杜绝种植明令禁止的毒品。

附件:1.2018年凤山县脱贫攻坚特色产业富民行动中药材种植指导性任务表

2.2018年凤山县计划种植中药材品种统计表

3.2018年凤山县新种植中药材种苗补助方式表

4.2018年凤山县农户计划发展种植中药材报名表

5.2018年凤山县计划发展中药材示范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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