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凤山县政府2018-05-10 16:19:09
为加快特色产业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凤山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凤山县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特色产业富民行动扶持激励政策》的通知。其中种养大户或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由政府提供担保负责贴息三年,以农民工创业扶持等方式,协助办理小额贷款。
关于印发《凤山县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特色产业富民行动扶持激励政策》的通知
凤政发〔201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驻凤中直区直市直各单位,各国有林场:
《凤山县脱贫攻坚特色产业富民行动扶持激励政策》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凤山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4日
凤山县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特色产业
富民行动扶持激励政策
为加快我县特色产业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现产业富民,根据中央、自治区、河池市有关惠农富民政策和脱贫攻坚摘帽激励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出台本政策。
第一条 用足用好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政策。以奖代补,鼓励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业和特色养殖业,对特定的种养产业,政府财政以耕地地力保护及水利基础设施的形式给予补助。
序号 | 种养项目 | 补助标准 | 备注 |
1 | 百香果 | 贫困户2000元/亩 | 含残疾户、军烈属户、退伍军人 |
非贫困户连片 | 50亩以上 | ||
1500元/亩 | |||
面上零星种植 | |||
1000元/亩 | |||
2 | 食用菌 | 0.2元/棒 | |
3 | 水果、高山蔬菜 | 1000元/亩 | 水果包括:珍珠李、柑橘、大青枣、葡萄等;高山蔬菜包括:黄瓜、苦瓜、胡萝卜、辣椒、水果番茄、蚕豆等连片50亩以上。 |
4 | 凤山粳系列、巴岗山贡米、凤山墨(红)米和富硒基地米 | 1000元/亩 | 凤山粳包括:白、红、黑、黄毛粳,圆头粳、红壳、黑壳粳、巴岗山贡米、墨米、红米、凤山大糯等 |
5 | 八角矮化改造、山油茶新种、低产改造、核桃管护 | 1000元/亩 | 按2017年政府采购方案实施 |
6 | 中草药 | 中草药平均1000元/亩,具体补助根据种植品种另定 | 中草药包括:牛大力、十大功劳、莪术、砂仁、红桃K、山豆根、板蓝根、金钱草、千里香、草珊瑚、小叶榕、草果、金钩藤、扶芳藤等 |
7 | 桑树 | 1000元/亩 | |
8 | 花椒 | 1000元/亩 | |
9 | 稻田养鱼 | 500元/亩 | 严禁在城区和景区、景点内发展养殖 |
第二条 “互联网+核桃林下养鸡”按县出台的专项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条 实施金融信贷扶持特色产业发展。种养大户或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由政府提供担保负责贴息三年,以农民工创业扶持等方式,协助办理小额贷款。以行政村为单位,安排贫困户每户给予小额贷款5万元指标,由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承贷承还,并与相关企业签订收购合同,每年按贷款额8%支付给贫困户作为产业开发收入。
第四条 实施“公司+基地+农民”特色产业发展模式。引进企业,建立产业基地和深加工工厂,保障种苗、保价收购。对连片种植10亩以上的基地给予水利设施扶持;对连片种植50亩以上的基地给予生产道路扶持,石山区10万元/公里,土山区5万元/公里;对石山地区零散种养的,可以按12000元/60m3补助标准给予水柜建设扶持。
第五条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依托产业示范区,按产前、产中、产后分段开展技术培训、现场实习、参观学习和生产实践,培养一支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队伍,提高产业服务水平,提升产业组织化程度,促进特色产业高产、高效。
第六条 对自愿申请回乡带动群众发展特色产业的干部职工,是已经退休的,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可提前退休;是在职在岗的,可以利用节假日时间,回乡带领发展特色产业。发展特色产业成绩显著的个人、单位、业主,给予表彰和物质鼓励。
第七条 支持和鼓励创建名特优农产品品牌。鼓励科技创新、引进先进技术和统一操作规程;支持建立特色品种繁育基地;支持推广绿色防控、生物防控等统防统治技术;支持推广土壤配方施肥;鼓励使用有机肥,限用少用或不用化肥、农药;做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全程跟踪服务注册商标和“三品一标”认证申报;补贴购买农产品加工机械;落实农产品收购贴息贷款政策;对申报得“三品一标”农产品企业,给予一定补助;支持统一包装、统一商标、统一宣传、统一营销,全力打造凤山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
第八条 支持和鼓励单位、企业、合作社、个人等发展连片规模有特色、有品质的现代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新模式的示范点、示范园、示范区,对符合条件的,政府给予专项政策和资金扶持。
第九条 涉农部门按各自职责,细化实施方案、验收程序及资金拨付办法等。财政、扶贫、金融部门要按政策给予资金及信贷支持,资金的安排和扶持按四个优先原则:一是优先安排2015年度扶贫退出户;二是优先安排2016年、2017年脱贫摘帽的贫困户;三是优先安排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四是优先安排残疾户、军烈属户。包村单位、包户干部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要切实履行宣传、指导、推动和监管职责,县直各部门要各自打造1个以上特色产业示范点。各乡(镇)、村屯要做好规划,布点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管,确保公开透明,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从严惩处。凡有好吃懒做不良行为和赌博斗殴、吸毒、阻工、堵路等违法行为的,不得享受政府相关扶持政策。
第十条 本政策从2018年1月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为一年,同时凤发〔2016〕16 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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