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牡丹江市政府2018-04-24 10:27:56
日前,牡丹江政府印发了关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建设方案的通知(牡政办规〔2018〕5号)。其中以地块为中心,原则上每块地块的划定要落实在同一县(市)同一区区域内,可以分属不同农户,要以村集体土地台账为依据,地块大小不以经营者变更而变化。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建设方案的通知
牡政办规〔2018〕5号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
牡丹江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
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建设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和《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精神和《黑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建设方案》(黑政办规〔2017〕5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兼顾、科学划定。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水土资源环境条件较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优势区为重点,选择优质地块,应划尽划、填平补齐、图地挂钩,切实将“两区”落靠到田间地块,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电子地图和数据库成果,填补土地确权已有成果,将划定地块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精准化管理。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能划尽划。把握“两区”建设内涵,紧扣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底线,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基础,与耕地相关的规划有效衔接,统一协调,能划尽划,添平补齐。
2.坚持地块主导。“两区”划定工作要以地块为中心,原则上每块地块的划定要落实在同一县(市)同一区区域内,可以分属不同农户,要以村集体土地台账为依据,地块大小不以经营者变更而变化。
3.坚持图件测制。划定攻坚行动工作任务艰巨、工作量大,要充分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成果,将划定作物落实到地块,明确地块面积、排灌工程条件、承包主体和土地流转等信息,侧重图斑作业,统一编号,建立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
二、主要目标
2017年,全市“两区”划定任务为709.95万亩,涉及5个县(市)、4个区。 “两区”内耕地全部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精准化、全环节管理。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两区”。
(一)粮食生产功能区。
划定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354.69万亩。其中,水稻生产功能区59.25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295.44万亩。
(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划定建设重要农产品大豆生产保护区355.26万亩。
三、工作任务
(一)科学划定“两区”。
1.明确“两区”划定标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在平原地区质量较好且相对集中连片,单片耕地面积不低于1000亩的永久基本农田或耕地;坡度在15度以下、质量较好且相对集中连片,单片耕地面积不低于500亩或丘陵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的永久基本农田;有水稻、玉米、小麦、大豆种植传统;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等规划,土壤无重金属、污水和垃圾污染。有灌溉水源,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已经或即将建成的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具有较大生产潜力的地块优先划入“两区”。
2.细化分解“两区”划定任务。根据全省“两区”划定总规模,以及各县(市)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近三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综合考虑资源条件、发展潜力等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将任务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区。(见附件)
3.合理确定“两区”范围。为满足农业生产管理需要,以永久基本农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参照由明显标示作用的线状地物、自然地貌、人工地物界线、行政区域界线以及权属界线等,确定“两区”地块、片块边界和“两区”范围。
(二)强化“两区”管理工作。
1.严格保护耕地。逐级落实县、(市)区“两区”耕地管护主体责任,加强“两区”耕地用途管控,确保“两区”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用途不改变。大力推进农业保护性耕作。强化黑土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完善黑土地质量长期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建立黑土地保护利用长效机制。深入推进秋季深松整地,扩大整地面积和规模,活化土层、加深耕层、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高土壤蓄水保墒和抗旱涝能力。加大农作物秸秆还田力度,推进秸秆覆盖、碎混、翻埋还田和生物发酵造肥还田,增加有机物料还田量,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
2.实行数字化管理。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以“两区”电子地图为基础,明确“两区”地块地理位置等相关信息,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两区”管理数据库。综合运用遥感、信息等现代技术,建立“两区”耕地用途监测监管体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不遗漏。对划定地块的实际种植情况实施精准化、动态化管理。
四、加强“两区”组织领导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以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各相关部门参加的“两区”划定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对“两区”划定建设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签订责任状,负责本区域内的“两区”划定建设工作,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出台配套政策,做好组织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加强部门合作。
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督检查。发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统筹协调,积极支持“两区”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配合省发改委开展好第三方评估。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统筹整合,优化使用方向。农业、国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两区”划定任务,制定相关划定、验收、评价考核等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做好上图入库工作。农业部门要会同统计等部门加强监测管护,做好划定结果的核查工作。金融部门要创新和完善金融支持政策。
(三)构建长效管护机制。
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将“两区”地块的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好督促和指导工作。创新农田水利工程建管模式,鼓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建设、管理和运营。注重“两区”建设和管护专业队伍建设,建章立制,培训技术骨干,完善工作条件和手段,着力构建“两区”建管护长效机制。
(四)搞好政策衔接。
加强与国家、省农业产业发展相关规划的衔接,结合《黑龙江省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黑办发〔2015〕18号)、《黑龙江省农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黑农委计发〔2016〕90号)要求,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做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做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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