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宜川县政府2018-04-09 09:07:54
宜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川县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市驻宜各单位:
《宜川县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宜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
宜川县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修复水生态环境,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全县水环境安全,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西省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陕政办发〔2017〕17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延政发〔2016〕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落实水污染治理和监管责任为重点,按照“依法治水、标本兼治”的思路,以铁的手腕治水、铁的办法治本、铁的决心问责,全面完成中省市下达的水环境治理任务。
(二)工作目标。健全水污染治理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全面落实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落后产能淘汰关闭、工业污染治理、生活污染治理、河流生态修复等措施,达到主要污染物浓度逐年下降、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争取2018年仕望河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2020年云岩河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刘庄水库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县域内其他河流和木头沟水库水质得到有效改善。
二、重点工作
(一)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乡污水收集处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建设健全污水在线监测系统,确保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数据准确无误。争取2018年,县城建成区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达到9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以上;2020年,县城建成区污水收集管网实现全覆盖,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再生水利用不低于10%。(县住建局和各乡镇分头负责,县经发局、环保局、公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二)提升垃圾收集处理能力。加强城乡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增加垃圾清运频次,减少垃圾贮存以及渗滤液对环境污染;彻底清理河岸护坡、河道沟渠、桥梁两侧等区域垃圾;在河道两岸设置警示牌,加大乱扔乱倒、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力争到2018年底,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重点镇垃圾处理率达到60%以上,建成垃圾收集转运系统。2020年,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以上,重点镇垃圾处理率达到75%以上,全面建成收集转运系统。(县公管局和各乡镇分头负责,县经发局、环保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三)加强河道排污口整治。按照“政府引领、属地管理、因地制宜、分类处置”的原则,积极推进“河长制”,落实14名县级领导、12名乡镇主要领导包抓10条主要河流责任,完善县乡村三级“河长”网络,全面建立巡查监管体系;加大对仕望河、云岩河及干支流内的非法排污口综合整治力度,制定河道排污口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全面清理入河排污口,确保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保持Ⅲ类以上。(县水务局、住建局和各乡镇分头负责,县经发局、环保局、公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四)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2018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程。(县畜牧局负责,县环保局配合)
(五)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落实“以奖促治”政策,大力实施农村小型河流河道清淤疏浚、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和改水改厕等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完成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县住建局负责,水务局、环保局、林业局、公管局等部门配合)
(六)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力度。严禁在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建设项目,依法关停拆除一、二级保护区的违章建筑、排污口。严格水源保护区周边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有序开展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调查与评估,认真做好饮用水源监控、风险防控等工作,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县水务局和各乡镇分头负责,县经发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水污染防治力度,县政府决定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经发局、财政局、公管局、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林业局、农业局、畜牧局等部门单位及各乡镇、丹州街道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宜川县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环保局,由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逐项落实整治措施,制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整治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行业部门监管,真正形成“政府统领、部门联动、各负其责、公众参与”的工作体系,按时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对乱排污水、乱倒垃圾、直排畜禽粪便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四)加强宣传引导。县环保局要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电视台、信息办要及时发布环境质量状况,大力宣传报道水污染治理工作,全面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参与水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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