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兰溪市人民政府2018-03-23 10:52:21
关于印发《兰溪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推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推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推广建设工作
实 施 意 见
按照“共建金华”的要求,为推进社会保障·市民卡(以下简称市民卡)在我市的应用,提升我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方便市民生活,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社会保障·市民卡项目县(市)推广实施意见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114号)文件精神及《金华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工作会议纪要》(金华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10号)会议要求,按照金华市“标准统一、平台共建、数据共享、应用互通”的推广原则,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出发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力争用两年时间,整合资源,接入金华市本级包括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小额支付、金融借记等功能于一体的市民卡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市民卡的一卡多用和通用。
(二)建设原则
1. 统一标准、分步实施。按照金华市“一张卡、一个平台、一个标准”的要求,接入金华市级平台,分步骤、有计划地推进我市的市民卡建设推广工作。
2.资源整合、数据共享。按照金华市规划要求,以市民卡项目建设为抓手,政府主推,整合各部门资源,促进市民相关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市民卡发行后,各部门(单位)不再发行类似功能的卡,已发行的要逐步取消,原则上设置两年过渡期,过渡期后统一纳入市民卡发行管理和服务体系。
3. 平台共建、应用互通。我市的市民卡核心信息系统和管理服务平台由金华市统一建设,充分共享市级软、硬件平台,共用金华市市民卡服务网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服务体系。
二、功能定位
按照金华市民卡定位的体现“一卡多能、使用方便、具有特色、安全可靠”的特点,主要功能如下:
1.社会保障功能。涵盖社会保障相关业务,支持社会保险费缴纳和支付、公共就业服务、培训教育、医疗保险结算、社会化管理等功能。
2.公共服务功能。整合相关部门(单位)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市民卡的通用身份认证和办事凭证功能,为市民提供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服务的“一卡通”服务。支持实现智慧医疗就诊凭证、诊间支付和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等应用,支持公积金、民政、医疗卫生、图书馆、全民健身、校讯通等公共服务应用,支持水、电、气等公用事业缴费功能。
3.小额支付功能。在取得非金融支付业务许可的情况下,实现公交、出租、公共自行车、公共停车、加油、商超购物、农贸市场、餐饮、景点门票、健身娱乐等广泛商业服务的小额支付。同时支持手机支付和网上账户管理等应用。
4.金融支付功能。涵盖金融借贷功能,支持存取款、消费、转账、圈存等个人金融服务。
三、机构设置和相应职责
(一)市民卡领导小组:成立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推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在金华市市民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制定本地市民卡项目建设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建设原则,协调、解决本地市民卡工程建设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市民卡项目建设工作的协调、宣传以及相关政策、办法的制定; 负责市民卡工程的招投标、工程监管、验收等工作。
(二)市民卡管理中心:设在市人力社保局,在金华市市民卡管理中心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地市民卡的发行管理和工程建设,协调本地市民卡相关基础信息的采集、存储、交换和共享。
(三)市民卡服务分公司:由金华市民卡服务公司在我市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接受市民卡管理中心的指导、协调,负责市民卡相关工程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负责市民卡申请受理、制发等业务管理、市民卡本地化应用拓展和综合服务工作。
建设市民卡服务网点。以市民卡服务公司营业网点、各级劳动保障服务网点、相关联合作金融机构服务网点为基础,建设覆盖全市的市民卡服务网点,以及信息亭等自助网点。
(四)市民卡呼叫中心:市民卡呼叫咨询业务由8890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承担。
四、合作金融机构及资金筹措
按照《通知》及《会议纪要》的规定,确定由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先行参与市民卡工程建设,负责提供核心业务信息系统和配套应用系统建设资金,并承担本行市民卡制发卡成本。
刷卡机具建设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1月-2017年12月)。制定出台市民卡工程推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成立兰溪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推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市民卡管理中心,配合设立市民卡分公司。
(二)系统实施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6月)。按照金华规划要求,对接金华软、硬件统一平台;落实首批接入功能,实现首批接入部门的信息对接、共享、交换;建设市民卡服务网点,发放市民卡。2017年底前实现首发卡。
(三)应用拓展阶段(2018年1月起)。制订市民卡应用拓展方案,逐步拓展多种领域的小额支付应用及其他政府公共服务应用;拓展市民卡平台的网络覆盖,推广市民卡应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推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市有关部门市民卡工程建设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根据市民卡工程的建设进度要求,完成本区域、本部门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积极推动市民卡业务在本系统内的应用。
(三)完善政策扶持。制订市民卡本地乘坐公交、停车、景区等优惠政策,接入并共享金华相关优惠政策,为市民提供优惠快捷的政府公共服务、公用事业服务、商业便民服务和银行金融服务。
(四)建立督考机制。市民卡工程列入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的年度综合考评,由督查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考核。
附件: 1.兰溪市市民卡工程推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
2.兰溪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推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兰溪市市民卡工程推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
市民卡工作领导小组:在金华市市民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制定本地市民卡项目建设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建设原则,协调、解决本地市民卡工程建设重大事项。
市民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民卡项目建设工作的协调、宣传以及相关政策、办法的制定; 负责市民卡工程的招投标、工程监管、验收等工作。
各乡镇(街道):协助本辖区发行对象卡信息的采集、卡的发放和管理。
市委宣传部:负责市民卡工程的宣传工作。
市编办:配合人社局,做好市民卡管理中心的组建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市民卡工程规划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负责市民卡补换卡等相关收费的审批工作。
市经信局:统筹协调市民卡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应用。
市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库与全市市民卡数据交换平台的对接;负责推进市民卡在教育系统中的应用。
市公安局:负责配合公安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信息(含电子照片)库与全市市民卡数据交换平台的对接,提供市民卡工程所需的各类数据;负责推进市民卡在公安系统的应用。
市民政局:负责民政系统信息库与全市市民卡数据交换平台的对接;负责民政信息管理系统(低保救助、优抚安置等)改造;负责推进市民卡在民政系统的应用。
市财政局:负责市民卡工程财政政策的落实;负责推进市民卡在财政地税方面的应用。
市人社局:承担市民卡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会同编委办、财政局,牵头做好市民卡管理中心组建工作,配合金华市民卡公司做好分公司的设立工作;负责市民卡在人力社保领域的应用。
市建设局:负责推进市民卡在住建系统的应用。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进市民卡在公共交通领域的应用。
市水务局:负责水务综合管理系统的改造;负责推进市民卡在自来水缴费、查询等业务方面的应用。
市商务局:负责推进市民卡在商场、超市等商务领域的应用。
市文化局:负责推进市民卡在图书馆等公共文化领域的应用。
市卫计局:负责卫计系统信息库与全市市民卡数据交换平台的对接;负责推进市民卡在卫生系统的应用;实现市民卡在医疗领域的诊间支付。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进市民卡在专业市场、农贸市场等领域的应用。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行政执法系统信息库与全市市民卡数据交换平台的对接;负责推进市民卡在公共自行车等领域的应用。
市旅游局:负责协调推进市民卡在旅游行业的应用。
广电台:负责推进市民卡在广电系统的应用。
市金融办:协调市民卡涉及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工作。
市8890便民服务分中心:负责市民卡业务咨询服务、生活求助和效能投诉。
银监办:会同人行协调相关银行,做好市民卡涉及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市民卡中心机房双路电力线路接入改造;电力综合管理系统的改造;负责推进市民卡在用电缴费、查询等业务方面的应用。
住房公积金中心:推进公积金信息系统改造,支持市民卡在公积金管理领域的应用。
人行:负责对拟向人行总行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和服务;加强对支付业务监管,规范发卡行为;会同银监分局协调相关银行,做好市民卡涉及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各通信运营商:做好市民卡工程的通信网络保障和技术支撑,协助市民卡服务终端建设;负责推进拓展手机市民卡应用。
各合作金融机构:协助市民卡申领、挂失和补换卡服务;推进银行服务终端改造,支持市民卡在银行服务终端上的应用。
市民卡管理中心:在金华市市民卡管理中心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地市民卡的发行管理和工程建设,协调本地市民卡相关基础信息的采集、存储、交换和共享。
市民卡服务分公司:接受市民卡管理中心的指导、协调,负责市民卡相关工程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负责市民卡申请受理、制发等业务管理、结算和综合服务工作,着力拓展市民卡应用的开发、推广,建立和保障市民卡服务体系,负责市民卡业务的持续运营,负责建设市民卡服务网点。
其他市民卡应用部门:根据部门职能和业务范围为市民卡工程做好整体推进工作,在数据采集、卡发放、信息系统改造以及业务推广方面提供有力支持。
附件2
兰溪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推广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
为加强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推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兰溪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推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蔡 艳
副组长:楼琅坚 吴一成
成 员:祝 勤(市府办)
周长春(市委宣传部)
章志威(市编办)
柳卫东(市发改局)
童永生(市经信局)
李益民(市教育局)
王伟平(市公安局)
王 斌(市民政局)
张海湘(市财政局)
徐建光(市人力社保局)
龚建峰(市建设局)
樊友洪(市交通运输局)
蓝一飞(市水务局)
胡纪土(市商务局)
林 月(市文化局)
张 靓(市卫计局)
郑英文(市市场监管局)
严肖军(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蓝 峰(市旅游局)
芦建洪(市广电台)
江勇钧(市金融办)
方雪峰(8890便民服务分中心)
沈海良(市银监办)
叶国庆(供电公司)
王永生(住房公积金中心)
金伟斌(市人行)
吴旭峰(电信公司)
吴高峰(移动公司)
庄旭锋(联通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徐建光兼任办公室主任,蒋增平任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接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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