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了解土流网是干什么的?
点击播放

土地流转专业平台

正在收听关于印发《慈利县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 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慈政办通〔2017〕21号

关于印发《慈利县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 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慈政办通〔2017〕21号

来源:慈利县人民政府2017-10-18 14:15:13

慈政办通〔2017〕21号

慈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慈利县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

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事业机构:

《慈利县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慈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

慈利县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

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根据全省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2017年5月至6月底,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结合《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的通知》(湘扶发〔2017〕1号)文件精神,全面规范农村低保制度运行,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长效机制。坚决纠正全县在贯彻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和社会保障兜底认定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畴,实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农村低保对象认定清理整顿。

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动态管理,认真清理整顿,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以户为单位纳入农村低保,因其它原因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进行清理并停止保障,特别是违规享受农村低保的对象坚决予以清退。在全面认定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对以下问题进行重点核查:

1.清理不按标准施保的问题。严格按照《慈利县低保操作规程》(慈民字〔2016〕31号文件)精神,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将所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省里暂定“两线合一”的标准是3026元/年)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纳入农村低保。彻底清理整顿未严格按照农村低保标准确定农村低保对象的问题。

2.清理“拆户保”的问题。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和中残联等七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5〕34号)规定,申请审核可以按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的只有三类:?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其他农村低保对象必须全部按户保障。同时,要强化家庭赡养、抚养和扶养责任。特别是要重点清理同一家庭中只保障部分人员的“拆户保”等问题,对符合条件的一律以户重新申请和审核。

3.清理“违规保”的问题。一是对违规纳入农村低保的“人情保”“关系保”、“合户保”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进行清退。二是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其它对象,根据其生活困难情况按照现行政策纳入相应的救助政策范围,确保其基本生活有保障。三是坚决清退未经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整体纳入农村低保的特殊群体。

(二)开展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

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56号)和《慈利县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慈政办发〔2016〕24号)规定,认定清理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重点抓好三个关键:一是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二是无其他经济来源;三是以户为单位。各乡镇要结合实际,重点清理整顿有劳动能力只是暂时生活困难而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未以户为单位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等问题。

(三)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各乡镇要加强衔接,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以户为单位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10前)。

各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专项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清理整顿工作。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努力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清理整顿阶段(2017年5月11日-5月31日)。

各乡镇要集中力量对现有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进行全面认定清理整顿。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一是申请受理。凡是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因病、因残或其他原因无法进行书面申请的,可委托村支两委或他人代为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可直接受理也可委托村(居)委会代为受理,不得无故拒绝受理。二是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联村干部、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组成低保调查组对新申请和在保的低保对象进行入户调查,认真核查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率(经济核对)要达到100%。三是民主评议。入户调查完成后,及时召开村(居)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民主评议会,并将评议结果在村(居)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四是乡镇审核。经民主评议并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初审。由乡镇低保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对各村(居)拟认定对象情况进行初审并张榜公示。同时还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并于5月31日前将本乡镇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情况、低保和兜底名册报县民政和民族宗教局。

从6月1日起,全县所有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暂时停发保障金,待重新申报审批完成后,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按重新核定的补助标准从6月份起开始补发;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从6月份起停止保障。停发保障金期间,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对象,各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评估验收阶段(2017年6月1日-6月30日)。

6月30日前,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30%以上的比例,对各乡镇清理整顿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到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逐一上门入户核查认定,形成调查报告,报县领导小组审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乡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此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负总责,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认定清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民政和民族宗教部门:负责此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和统筹协调,向扶贫部门提供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名单和审核审批资料。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资金预算和资金保障,切实做到财政兜底保障,并安排专项清理整顿所需工作经费。公安部门:负责对农村低保家庭户籍进行核实,为清理整顿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提供警力保障。扶贫部门:负责与民政和民族宗教部门共同做好兜底脱贫对象的动态管理,将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向民政和民族宗教部门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名单、脱贫农村低保对象名单和脱贫家庭人均收入等情况。人社部门:负责提供贫困对象社保、医保等信息查询和核对。监察部门:负责对清理整顿工作中的违规违纪现象进行查处,启动追责程序。审计部门:负责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审计。房管部门:负责向民政部门和扶贫部门提供购买商品房信息。残联:负责向民政和民族宗教部门和扶贫部门提供重度残疾人、疑似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残疾人名册,做好残疾等级核查和认定。统计部门:负责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三)完善工作预案。各乡镇要及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信访、舆情事件,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将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防止激化矛盾、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六个严格、六个一律”。即:严格落实政策,一律对标施保;严格保障标准,一律核查比对;严格审批程序,一律公示公开;严格资金管理,一律兜底到位;严格责任落实,一律从严查处;严格工作步骤,一律协同推进。对认定清理整顿中工作不力、把关不严、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慈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9日印发

显示全文
点击右上角分享
使用土流网APP,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优质土地推荐
耕地 林地 园地 商服用地 养殖用地
查看更多土地  >

土流网APP全新升级

政策补贴免费查,掌握农业最新动态!

立即下载
你可能感兴趣
加载中...
前往土流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取消确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