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2018-03-23 09:19:51
(茅箭区武当路复线等四条道路项目)茅政征〔2018〕1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省政府380号令)和《十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6〕55号)的规定,区政府决定对武当路复线等四条道路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征收目的:加快茅箭区建设发展和公共利益的需要,逐步改善辖区的道路交通条件。
二、征收范围:茅箭区武当路复线等四条道路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具体以《武当路复线道路总平面图》、《林荫大道一号线道路总平面图》、《林荫大道三号线道路总平面图》、《航空路道路总平面图》为准,详见项目现场张贴图或通过市规划局网站查询)。
三、房屋征收部门:茅箭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茅箭区人民政府二堰街道办事处、茅箭区人民政府武当路街道办事处、东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征收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详见《茅箭区武当路复线等四条道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附件1)。
六、签约期限:被征收人应于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评估时间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依照评估结果和征收补偿方案与房屋征收部门或其委托的实施单位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腾空房屋,完成搬迁。
七、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区政府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在补偿决定的规定期限内不搬迁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本决定公告之日起,有关部门暂停办理营业执照、水、电、煤气、网络、户籍分户及迁入等手续;任何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及抢栽、插种花卉苗木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或安置。
九、被征收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十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茅箭区武当路复线等四条道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茅箭区新闻网相关公示)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日
茅箭区武当路复线等四条道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茅箭区武当路复线等四条市政道路建设林业勘察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复线等市政道路PPP项目建设拆迁协调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名。
一、项目名称:茅箭区武当路复线等四条市政道路建设林业勘察项目
二、项目地点:十堰市茅箭区
三、标段划分:
一标段:武当路复线,起点自车城南路与三峡路交叉口,终点接东风大道,道路全长10.75公里,预算约:12万元(含红线内(永久)和放坡线内(临时)手续)
二标段:林荫大道1号线,位于茅箭区武当路街办境内,起点接规划武汉路,终点接浙江路,道路全长5.17公里,预算约:6万元(含红线内(永久)和放坡线内(临时)手续))
三标段:林荫大道3号线,位于茅箭境内,起点武当路,终点接机场大道,道路全长4.41公里,预算约:10万元(含红线内(永久)和放坡线内(临时)手续)
四标段:航空路茅箭段,起点从东城开发区茅箭堂村七里沟接林荫大道至终点白浪开发区和谐园区,预算约:6万元(含红线内(永久)和放坡线内(临时)手续)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关勘察范围内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等。
(3)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近二年内至少有一项已完工的同类项目业绩,并具有证明材料(指2015年10月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3日(8:30时~12:00时,14:30~17:00时北京时间)拟派参加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企业本单位人员)本人携带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在同页纸上同时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彩色打印并加盖公章)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以及第四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另外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合格后方可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在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京东路9号,阳光香山郡)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递交地点均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复线等市政道路PPP项目建设拆迁协调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金超电话:0719-8786877
代理机构: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电话:0719-8679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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