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霄县人民政府2018-03-20 14:33:54
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8年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落实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双平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闽政办〔2018〕1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漳政办〔2018〕21号),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云霄县各乡镇(开发区)2018年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责任。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开发区)要进一步增强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的自觉性和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责任感,落实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年度任务。
二、提高耕地质量。要加强补充耕地项目质量管理,切实执行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加大工程质量和进度监督检查力度,严格项目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建设和新增耕地质量。要加大补充耕地投入,加强水利灌溉设施和土壤质量建设,提升新增耕地质量等级,提高新增耕地中水田、水浇地的比例。积极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表土剥离再利用,对具备条件的旱地增加水利灌溉设施提质改造为水田,对补充耕地中的水田面积超额完成的,可用于充抵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任务。
三、做好高标建设。要根据“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综合考虑辖区基本农田现状、建设条件和资金保障能力,科学制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年度实施方案,按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和“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根据《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霄县专项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2017〕179号)要求,加快推进下达的专项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力争在今年6月份完成项目验收。鼓励农户联合自行组织开展土地整治,确保按照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四、早谋划快开发。各乡镇(开发区)要尽快做好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谋划工作,倒排工期,加快开发,确保全年任务完成。
附件:云霄县各乡镇(开发区)2018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表
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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