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2018-03-07 16:23:39
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8年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的通知
各市农委:
蔬菜标准园的创建是蔬菜产业实现绿色高效发展的重要抓手。为了深化蔬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根据山西省蔬菜“十三五”规划要求,2018年省厅将继续支持开展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市、县(区)凡符合申报条件的设施蔬菜园区(包括日光温室、大中棚、小棚、节水莲菜、食用菌)、露地蔬菜园区均可申报。已确定的部级蔬菜标准园(创建)和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不再重新申报2018年省级蔬菜标准园。
二、申报条件
(一)区位优势突出。蔬菜园区要位于园艺作物主产区、中心城市周边及距中心城市相对较近的优势产区,且有一定规模或形成了地理标志性特色品种。
(二)示范带动力强。蔬菜园区具有较好的生产技术基础并在增加产品产量,提高产品质量方面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创建规模适度。每个设施蔬菜(含食用菌,5000菌棒折算一亩)标准化创建基地100亩以上(设施建筑面积),每个露地蔬菜标准园规模达到200亩以上。
(四)实施主体明确。蔬菜园区主体为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五)注重产品质量。生产主体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强,标准化生产和质量管理规范,生产档案完备。近两年国家和省蔬菜产品质量抽检没有发生过质量安全案件。
三、支持方式及补助环节
(一)2018年省级标准园创建项目以“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根据各市上报情况,省厅将组织专家对上报园区进行考核并确定创建名单。每个项目申报单位完成标准化创建建设任务后,根据《山西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和动物防疫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晋农财发〔2018〕2
号)中的意见,每个标准园补助10万元。
(二)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一是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分品种制定先进、实用、操作性强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印发规程到项目区每个农户,张挂到标准园醒目位置及每个温室大棚;标准园标牌的制作。二是应用生态栽培物化技术。重点配置防虫网、粘虫色板、杀虫灯、性诱剂、防雾滴棚膜、滴(喷)灌、生物农药、有机肥、生物菌肥等生态栽培物化技术,完善田间工程、温室大棚、集约化育苗、田头预冷等基础设施条件。三是实施全程质量安全管理。投入品实行专人负责,建立进出库台账;生产档案统一编制,详细记载农事操作;购置农药残留速测仪,定期检测产品安全质量;统一包装和标识,产品质量可追溯,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做好蔬菜新技术推广应用。根据《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农牧业生产2018年优良品种和集成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晋农科发〔2017〕15号)、《关于做好全省蔬菜“三新”技术推广工作的通知》(晋农蔬菜发〔2017〕13号)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设施蔬菜连作障碍防控集成技术的内容开展蔬菜新技术、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四、申报办法
县级蔬菜主管部门依照扶优、扶强,技术力量雄厚,示范效果突出的原则,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蔬菜园区进行申报。申报的园区填写创建登记表,由县级汇总后报市农委蔬菜主管部门。市农委蔬菜主管部门对县级申报的园区进行审核后,将审核结果以
市农委文件统一报送农业厅蔬菜产业管理站。
五、材料报送
各市将推荐文件、市级汇总表、县级推荐表、省级蔬菜标准园创建登记表统一用A4纸打印1份,纸质版同电子文档(电子表格采用excel表)于3月31日前报送省蔬菜产业管理站。
联 系 人:廉 蔺
联系电话:0351—8235782
电子邮箱:sxss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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