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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农村房屋塌了能翻建吗?翻建属于违章建筑?原地重建要什么手续?

来源:互联网整合2017-12-26 15:02:29

现在农村压力越多的老房子倒塌,但是农民不想浪费资源,就想重新翻建老房子。那么2018年农村房屋塌了能翻建吗?翻建属于违章建筑?原地重建要什么手续呢?具体整理如下,希望能帮助到你。

农村房重建办理流程主要是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如下规定:

第八十二条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翻建属于违章建筑吗?翻建本身并不算违法,关键是需要拿着原来的手续如土地使用证、建房许可证等到相关部门重新办理新房建造审批手续,钱是要缴的,具体数额不清楚。

旧房子重建,需要办理规划和建设手续。

原地重建要什么手续

依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需下列手续: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我国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特殊的土地权利,其土地使用权人具有严格的范围限制,仅限于农民集体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而且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也有严格的限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标准和条件使用。实践中,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翻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要符合城乡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2009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在规划农村地区,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可以实行规划许可管理,规划许可管理应当依据村庄规划进行。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房屋的行为应当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其程序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取得许可后方可按具体要求实施原有宅基地的翻建行为。

二是已经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并且翻建不得超出合法拥用使用权的范围。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村民每户建房用地的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情况确定,但近郊区各区和远郊区人多地少的乡村,最高不得超过0.25亩;其他地区最高不得超过0.3亩。1982年以前划定的宅基地,多于本条前款规定的用地标准的,可按每户最高不超过0.4亩的标准从宽认定,超过部分按照乡村建设规划逐步调整。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对于在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范围内进行房屋翻建是否国重新办理用地手续,法律中没有规定,一般认为,只要村民不违背“一户一宅”、“使用权人不变”、“建址不变”、“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符合建房条件”、“不超过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宅基面积标准”等条件,在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的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不需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

相关案例:

老房子翻建惹风波

邹区镇政府:新地基比原地基多出40平方米,未取得审批

网友“小玩家刘小”爆料称,自己家位于邹区鹤溪村的老房子,由于年久失修几乎坍塌,最近正在进行翻修,没想到遭来邻居嫉妒恶意举报。让他更没想到的是,近日竟有城管围攻工地,将搭好的地基强行拆除。

“小玩家刘小”介绍,自己的外公外婆今年70多岁了,一直住在邹区鹤溪老村的老房子里。老房子已有百年历史,前几年还对外出租,这几年因为房子太老也没有翻建,很多地方已经坍塌,不敢租出去了。“其实村里的房子都已经翻建了,就我们一家还是老砖老瓦老房子。”“小玩家刘小”在帖子中说。

“这几年天气不好,又是冰雹又是风雨,终于还是把老房子压垮了。”帖子中写道,一家人商量在原地重新翻建新楼让老人住进去。于是“小玩家刘小”的父亲就开始找邹区镇建设办的人下来看,同意后就着手盖房。“以前房子又老又矮看不出里面有多少地方,没想到地基一铺,地方显得特别宽敞,这遭来了邻居的眼红。”“小玩家刘小”称,邻居天天向有关部门打电话举报,天天到工地上闹,就是不让盖新楼。从“小玩家刘小”拍摄的现场照片上记者看到,工地上确实曾出现戴头盔持盾牌的城管队员,看起来正在阻止施工。

该网友的帖子引发了热议。事情真相究竟如何?昨天上午,记者与邹区镇政府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帖子内容存在失实,鹤溪村该户村民家确实正在翻建老屋,但他们并未取得建管、土管方面的相关手续就私自动工建造,而且新建的地基比原地基整整多出了40平方米。

工作人员介绍,这户村民姓夏,今年10月份到镇政府申请翻修老屋,镇建管所、城管和村委工作人员一起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同时向夏某说明,翻建只能在土地证范围内,两间老楼房只能原地、原面积翻建。同时,他们还要求村委负责建房的工作人员把该户房产证、土地证及户口簿等材料收集齐全后由村民小组、村委逐级报批后送镇建管所审批。“由于邻居和夏某存在矛盾,调查时,相关部门也要求夏某和邻居签订好协议,以免发生冲突。”工作人员说。

11月3日,当地村委将审批表上交到镇政府。但其实,11月1日夏某就已经私自动工开建,搭好了地基,且地基比原来超出了40平方米。镇“两违”办得知情况后及时赶到现场,责令其停工并开具停工通知单,明确告知房屋翻建工程必须等手续完备后,拿到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经放线后方可施工。3日当天,镇建管所和城管工作人员也来到现场,一致要求夏某把原来私自开挖的墙基拆除,方可审批,但夏某一直没有拆除私自开挖的墙基。

工作人员介绍,11月17日下午2点左右,镇“两违办”人员到现场,发现夏某仍未自行拆除违建地基,决定对其进行强制拆除。拆违现场,夏某家人欲阻扰镇“两违办”拆违,被及时制止。镇“两违办”工作人员也报了警,并把现场情况向办案民警说明。“目前,建管所等多部门正在和夏某一家进行协调,尽快解决此次翻建中存在的争端。”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所以小编总结,老房子想要翻建还是通过政府部门申请才去翻建,不然建了也是拆,如果满足条件的话就可以放心翻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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