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2011-08-12 09:51:47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黑龙江日报
2011年08月12日07:48我来说两句(0)复制链接打印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 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是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抓手,是实现保红线、保发展的重要平台,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现代化大农业的重要途径。
我省是农业大省,耕地总面积2.14亿亩,位居全国首位,黑土、黑钙土和草甸土等肥沃土壤资源丰富,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不断探索以整治促保护的工作新模式,土地整治工作从2001年实施至今,经过10年的艰苦努力,已累计投入资金105.97亿元,实施各类土地整理项目512个,建设高标准农田1081.7万亩,新增耕地156.9万亩,增地率位居全国之首。特别是近三年全省共落实土地整治项目资金63.15亿元,投资额度是前7年总和的3.4倍。2008年,三江平原东部地区土地整理工程被列为国家重大工程,2010年,我省被国家确定为“全国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省”,决定在松嫩平原的嫩江流域(尼尔基灌区)、松花江流域(松嫩平原段)和呼兰河流域(庆北绥地区)开展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项目建设。两大平原土地整治资金将突破100亿元,两大土地整治工程在一省同时实施在全国尚属首例。
实践证明,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是新形势下缓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创新之举;是发展现代农业、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选择,是一项利工利农、利城利乡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也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在这种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对于繁荣农村经济,改善农村民生,实现城乡同发展、共繁荣的目标就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方位推动农村土地整治由单一的土地整理、点状复垦向综合整治、整村推进拓展,搞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十二五”时期,我省将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千亿斤粮食产能巩固提高工程建设为重点,以切实保护耕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切入点,继续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力度,力争到2012年,全面完成三江平原东部地区土地整理重大工程建设任务,建设高标准农田393.6万亩,新增耕地21万亩,年增产粮食26.54亿斤;全面完成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省建设,建设高标准农田400万亩,新增耕地30万亩,提高粮食产能10亿斤。工作实践中要做到“四个坚持”:
坚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科学谋划整治规划。科学规划是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的立足点和前提条件,必须以规划统揽全局、指导实践。要综合考虑田、水、路、林、村优化布局和现代农业建设,依托现有水利工程设施,土地整治项目重点向农业生产设施建设工程区、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增地增产潜力大的地区安排。
编制土地整治规划要做好“三个衔接”:一是要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紧紧围绕支持和服务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和千亿斤粮食产能巩固提高工程建设来统筹安排,充分发挥土地整治对发展现代农业、提高粮食产能的积极作用;二是要与城镇建设规划有效衔接,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撤并自然屯、建设中心村、发展小城镇”的工作安排,土地整治项目要与加快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相结合,与整村推进加快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垦区撤队并点发展农垦小城镇相结合,与推进城乡结合部改造相结合;三是要与新农村建设各专项规划有效衔接,综合考虑新农村建设的农村文化、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发展规划,以更好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大局,促进农村环境改善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
坚持协调整合财力资源,切实加大资金投入。要加大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以及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用于土地开发等专项资金的收缴入库工作力度,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将资金集中用于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最大限度地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要有效聚合农业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泥草房改造等各类涉地、涉农资金,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集中投入、各计成效的原则,集中投入到农村土地整治中去,充分发挥资金的叠加效应。要大力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土地整治,给足用好相关扶持政策,发挥多元投入的支持作用。
坚持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强化土地整治管理。要强化项目实施管理,把监控管理贯穿到土地整治从项目立项到竣工的每一个环节,坚决杜绝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等违规行为,严防项目开工不动工、动工不完工、完工不竣工。要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土地整治资金“不得用于土地整治项目区域外的工程建设、不得用于项目规划设计内容以外的设备购置、不得用于项目非成本列支、不得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的规定,加强审计监督和跟踪检查。要全程跟踪监控项目建设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预算的执行,以及项目实施过程、实施步骤和实施程序,确保项目建设各个环节都在可掌控范围内。
坚持高标准建设,落实落靠整治任务。要充分发挥土地整治综合作用,把土地整治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相结合,建设高标准农田,着力夯实农业基础;要与垦区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区相结合,使土地整治与示范区建设相互促进。对整治出来的土地,优先用于复耕,保障农民生产用地,让项目区的农民得到更多实惠。要通过土地整治,显著改善农业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进一步完善农村的道路、住房、给排水等生活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教育、医疗、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域土地的自然形态和文化传统背景,在充分尊重民意和客观现实的基础上,分层面、分类别推进土地整治工作。
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振奋精神,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切实把这件保红线、惠民生、促增长的好事办实、办好,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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