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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南岗区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产权登记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南岗区人民政府2017-11-02 10:45:01

哈南政办规〔2017〕6号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岗区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地产开发项目

房屋产权登记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王岗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办、局,市直驻区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岗区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产权登记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

南岗区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地产开发项目

房屋产权登记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市工作部署,有效推进我区国有土地上部分房地产开发遗留项目房屋产权登记工作,解决居民信访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市政府责任分工,协调解决30多年来沉积的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地产开发已进户项目,以及企事业单位自有生活区内建设项目居民无法正常办理产权登记问题,消除由此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政府4月中下旬具体工作部署,各区政府负责对全区2009年前进户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及2010年后已进户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集中调查摸底,调查了解未办理产权登记原因及存在的瓶颈问题上报市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产权登记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住房、规划、建委、国土、消防等相关建设审批部门进行联合会签,简化程序,解决项目合法性,清缴建设单位应担税费,集中办理不动产登记。区政府负责组织地税、公安等相关责任部门对走、死、逃、亡及拒不依法缴纳相应税费的开发企业及其责任人约谈训诫,明确相关项目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本原因及存在问题。负责协调属地国地税部门核算欠缴税费的主体及额度,固定违法事实及证据,启动司法程序,将税费清缴到位或依法扣押建设单位可执行资产,拍卖冲抵税款或依法立案等。原则上于2017年8月底前,完成我区纳入联合会签范围的所有项目的税费清缴或启动立案工作。每周需将税费清缴进展情况报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组织机构

经研究,区政府决定成立南岗区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产权登记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博岩(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孙明(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城建局、南岗公安分局、南岗区法院、南岗区检察院、区棚改办、区信访办、区法制办、各街道办事处、王岗镇人民政府、南岗国土分局、南岗规划分局、南岗国税局、南岗地税局。

下设三个工作组:

(一)调查会签工作组

组长:梁梅

副组长:刘孝忠 范禀辉

成员单位:区城建局、区棚改办、各街道办事处、王岗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组织各街道办事处、王岗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对国有土地上未办理权属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现场勘查、调查登记、排查上报;区城建局负责与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汇报协调,落实对口上级机构布置的各项填报、踏查、组织、汇总、核实认定工作;对各街道办事处、王岗镇人民政府提报的相关项目逐个梳理、上行下达、协调报送;对项目建审环节手续缺失情况调查明确,南岗规划分局、南岗国土分局要予以积极协调配合;代区政府与市相关部门对接,具体落实具备会签条件的开发商或建设单位走死逃亡项目的产权办理申报及代办工作;协调提供项目建审相关环节欠缴的审批规费额度;区棚改办负责所有区棚改项目不动产登记确认上报、协调、会签等全口径工作。

(二)信访维稳工作组

组长:张丹

成员单位:区信访办、区城建局、区棚改办、各街道办事处、王岗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区信访办负责此次权属登记工作涉及的居民信访解释、维稳工作,区城建局、区棚改办配合;各街道办事处、王岗镇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属地化维稳工作。

(三)税费清缴工作组

组长:景红

成员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制办、南岗区法院、南岗区检察院、南岗公安分局、南岗国税分局、南岗地税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王岗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区委政法委为小组常设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已进入会签程序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各项欠缴审批规费、国家税费清缴的总体工作;牵头协调属地国、地税分局,并指导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王岗镇人民政府查找约谈欠缴税费的开发企业或建设主体,形成必要的笔录、证据资料,依法按时限催缴税费;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组织公检法部门、国地税分局、属地街道办事处启动司法程序;区委政法委要会同区法制办、区法院形成立案追缴机制,协调研定由南岗国税分局、南岗地税分局或区内具体部门作为欠税清缴起诉主体,确保快速立案;协调公、检、法机关对拒不承担应缴税费的项目单位相关法人或责任人依法采取必要的司法措施;查清违法事实,采集违法证据,履行立案、移送、起诉等相关司法程序;就项目税费清缴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下步解决措施以周报形式传区城建局备案,区城建局以此为依据提报区政府及督办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街道办事处、王岗镇政府要对已提报项目深入详查,一定要清晰掌握相关项目不能办理产权的根本原因。明确项目规模、户数、开发建设主体、建审手续具体环节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对开发、建设企业负责人一定要千方百计查找到,做好笔录取证工作。可以从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户籍档案等方面入手,对建审手续存在问题要尽可能了解。区城建局要尽职履责,结合街道了解的情况,负责与市专项工作小组办协调对接,梳理汇总项目详细信息。

开发商走、死、逃、亡项目以区政府为主体,代办产权登记工作。区城建局要紧密跟踪已提报项目是否列入会签范围,要清晰掌握暂不能列入的具体原因,便于向不能列入会签的项目信访居民解释。对已会签完的无开发建设主体项目,区城建局责成专人负责与市部门会议联签。区法制办要积极配合区城建局,对区政府作为代办主体,须承担的法律、行政、甚至经济责任及后果,要给出清晰明确的指导意见。对棚改项目,区棚改办负责全口径工作。

区委政法委牵头,组建税费清缴组,各个街道办事处、王岗镇政府、属地国地税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法制办、区检察院为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区委政法委负责指导项目属地街道办事处对建设单位或开发商法人的约谈取证工作。各办事处要设专项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联络人,查找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涉及到工商执照、税务登记、户籍所在地的调档问题,区委政法委负责牵头协调相关部门,予以积极配合。

(二)扎实推进,细化流程。对规定时限内无正当原因拒不承担依法缴税义务的开发商要毫不姑息,区委政法委牵头,区法制办、区法院、国地税分局共同研定,立即启动起诉、立案程序。按市要求,区税费清缴组要每周定期向市小组上报进展情况,对首批12个项目欠税主体、欠缴额度迅速落实,尽快梳理核算,涉嫌违法的行为法规依据及时报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将定期听取税费清缴组工作进展情况。区城建局负责代区政府与市相关部门对接,具体落实具备会签条件项目的开发商或建设单位走、死、逃、亡项目的产权办理申报及代办工作。

(三)严肃问责,责任追究。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已列入我市督办事项。各街道办事处、王岗镇政府、相关区直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勇于担当。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认真筹划,督办落实,迅速成立组织机构,立即进入工作角色。区委、区政府将把此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部门要切实把此工作作为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区委政法委、城建局、棚改办、法制办、信访办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密切协作,确保此项工作得以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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