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康区人民政府2017-11-01 10:16:05
康府办字〔2017〕12号
关于印发《南康区2017年蔬菜产业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南水开发办,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属、驻区有关单位:
现将《南康区2017年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3月3日
南康区2017年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赣州市2017年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7〕4号)精神,为加快全区蔬菜产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新(扩)建50亩及以上规模蔬菜基地6000亩,其中新增钢架大棚面积4000亩。重点抓好唐江一龙华、横市一坪市、横寨一赤土等三个蔬菜产业重点区域以及“十三五”贫困村蔬菜产业精准扶贫示范基地建设。
二、工作措施
(一)大力发展规模基地。抓好龙华崇文、唐江幸屋等新增规模蔬菜基地,打造农旅一体化休闲农业示范基地,带动更多农户连片种植。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吸纳社会资金,推进蔬菜产业基地发展。坚持“分类布局、集中连片”原则,建设好“十三五”贫困村蔬菜基地和一批蔬菜专业村(组)。
(二)巩固提升基地设施。统筹整合中央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农业综合开发等有关项目资金,积极鼓励龙华福华、唐江唐农、横市洪鑫、朱坊荷树等现有蔬菜基地巩固提升,引导发展休闲农业和农家乐。
(三)引进推广实用技术。以现有规模蔬菜基地为依托,年内至少引进10个蔬菜新优品种进行试种,加快选育推广适宜本地的蔬菜良种。聘请蔬菜技术专家常年驻点开展技术服务,年内至少组织开展2期蔬菜实用栽培技术培训,培育好本土农民菜技员和生产一线能手。
(四)加强信息引导服务。完善区、乡两级信息服务机制,利用短信平台、微信、QQ等媒体,及时准确地为菜农推送天气预报、灾情预警、实用技术、产业政策、市场行情等信息。
(五)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指导100亩以上蔬菜基地全面建立生产和销售台账,加大农业投入品管控和蔬菜抽检力度,对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基地种植主体,年内申报奖补时实行一票否决。引导规模蔬菜基地实行蔬菜标准化生产,引导推广无公害蔬菜产品认定。
(六)搞活市场对接流通。大力推进蓉江桥口果蔬批发市场建设。加快改造和改建城区南门、北门、家具城、城西、塔垇等一批农贸市场,完善城区、集镇两级农贸市场体系。扶持相关企业在龙岭、唐江建设蔬菜配送中心(中央厨房),新建30家以上社区蔬菜便利店。
(七)着力推进产业扶贫。建立“五个一”利益联结机制,把规模蔬菜基地打造成蔬菜产业扶贫示范点。通过引领贫困户参与务工、土地流转,以及入股分红、返租倒包、订单生产等直接发展蔬菜产业联结方式,辐射或直接带动2000户以上贫困家庭增收。
三、政策扶持
今年安排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对符合立项条件的新建蔬菜基地给予奖补。
(一)立项奖补条件。按“十三五”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分区域奖补。蔬菜基地必须建立土地或贷款等要素入股、就业务工、土地流转、订单生产、返租倒包和其它帮助贫困户增加收入的联结方式。
1.“十三五”贫困村。新建集中连片钢架大棚30亩及以上,并且带动联结在册贫困户10户以上的蔬菜基地。
2.非贫困村。新建集中连片钢架大棚100亩及以上,并且带动联结在册贫困户20户以上的蔬菜基地。
(二)新建蔬菜生产设施奖补内容。对符合立项条件的钢架大棚蔬菜基地,并新建以下设施的,分项进行一次性奖补。省、市等各级奖补政策可以同时享受,但分项奖补资金不超过该项投资额的60%。对已享受过蔬菜项目奖补政策的设施异地搬迁,不再享受此政策。
1.喷滴灌设施。采用滴灌设施的,按设施面积5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采用喷灌设施的,按设施面积4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喷灌、滴灌奖补政策不叠加享受。
2.钢架大棚设施。按以下两类大棚分类别分区域进行奖补,按棚内面积540平方米折算为1亩的标准进行测算设施面积。
(1)标准大棚。新建跨度在6米、脊高2.6米以上,棚架间距不超过1.5米,纵向各拱架间用拉杆或斜交式拉杆连接固定形成整体的集中连片钢结构大棚,北六乡镇“十三五”贫困村按设施面积60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其它“十三五”贫困村和全区非贫困村分别按设施面积5000元/亩、40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
(2)高标准大棚。主体规格:棚体高度不低于3.5米,肩高不低于1.8米,形成装配式连栋大棚。主要材质:所有杆件和卡具采用热镀锌防锈处理,用专用卡具连接形成整体。配套设施设备:开窗、水肥一体化设施。主要功能:同时具备通风、保温、遮阳、降温等功能。北六乡镇“十三五”贫困村按设施面积160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其它“十三五”贫困村和全区非贫困村分别按设施面积12000元/亩、1000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
以上区级奖补政策从2017年起执行,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南康区蔬菜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康府办字〔2015〕120号)所明确的扶持政策,如与本政策不相符的,以本方案政策为准。
四、强化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区农粮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蔬菜产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所在地基地建设,同时,要把蔬菜产业发展摆到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发展举措,细化工作方案。各有关单位要围绕职责、各负其责,主动作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二)强化政策保障。广泛宣传最新扶持政策,及时组织验收并兑现奖补,充分调动各类主体投资发展蔬菜产业的积极性。全力推进“财政惠农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和“产业扶贫信贷通”等政策,支持蔬菜产业发展。积极推进蔬菜种植保险,加大财政对蔬菜保险的支持力度。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乡(镇、街道)要创新工作举措,加强督导调度,积极推进落实。区政府将实行督促检查、情况通报、约谈诫勉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切实推动蔬菜产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
附件:1.2017年现有蔬菜基地巩固提升任务计划表
2.2017年新建规模蔬菜基地计划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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