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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抚州崇仁县蔬菜产业发展奖补政策:补助标准是多少?

来源:土流网2024-06-25 09:49:28

前不久,崇仁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求《2024年崇仁县蔬菜产业发展奖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表示从事蔬菜种植和集中育苗育种等群体可获得此项补助,那2024年江西抚州崇仁县蔬菜产业发展奖补政策是怎样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一、2024年江西抚州崇仁县蔬菜产业发展奖补政策:

1、奖补范围

对全县从事蔬菜种植和集中育苗育种、销售的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经纪人等进行奖补;奖补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

2、奖补程序

奖补流程包括:技术服务、申请验收、核实公示等流程。具体如下:

(1)由牵头组织及经营主体将蔬菜种植品种、规模、茬口安排及带动种植户等告知所在乡(镇)和县农业农村局,由各乡(镇)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对蔬菜基地进行技术指导。

(2)在蔬菜生长盛产期,牵头组织及经营主体向所在乡(镇)提出奖补申请并附相关材料,乡(镇)安排专人现场检查,通知牵头组织、经营主体及种植户填写补助申请表和承诺书,经乡(镇)政府审核汇总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3)县农业农村局汇总相关材料后,会同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聘请第三方对经营主体的种植面积、方式和产品质量等进行复核,根据核实结果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拟定给予经营主体的补助资金,并在乡(镇)和媒体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县领导小组同意,报县政府审批下达奖补资金。

二、2024年江西抚州崇仁县蔬菜产业发展奖补补助标准是多少?

(一)蔬菜规模种植奖补政策。

1.设施蔬菜种植奖补政策。(1)对于带动种植蔬菜主导品种的牵头组织及经营主体,品种为螺丝椒、螺丝线椒,种植户20户(含)以上且单茬种植面积达到1000亩(含)以上,按1200元/亩予以奖补。

(2)对于带动种植蔬菜主导品种的牵头组织及经营主体,品种为黑皮冬瓜,种植户20户(含)以上且单茬大棚和露地种植面积达到1400亩(含)以上,大棚按1400元/亩予以奖补。

(3)对于带动种植蔬菜主导品种的牵头组织及经营主体,品种为带刺黄瓜,种植户8户(含)以上且单茬种植面积达到200亩(含)以上,按1200元/亩予以奖补。

(4)对于带动种植蔬菜主导品种的牵头组织及经营主体,品种为丝瓜,种植户5户(含)以上且单茬种植面积达到400亩(含)以上,按1200元/亩予以奖补。

(5)设施蔬菜种植奖补只奖补一个主导品种、一年只奖补一次,奖补资金分配比例为:80%用于奖补蔬菜经营主体,20%用于奖补牵头带动的组织;如牵头带动种植的组织和销售的,奖补资金70%用于奖补蔬菜经营主体,30%用于奖补牵头带动种植和销售的组织。

(6)对于利用扶贫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和专项债建设钢架大棚的经营主体种植蔬菜非主导品种且休棚时间不超过两个半月的,按800元/亩予以奖补;种植蔬菜非主导品种且休棚时间超过两个半月的,按200元/亩予以奖补;种植多类品种,只奖补一类,品种就高不就低。

(7)对于种植蔬菜主导品种的,休棚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半月,超过的不予以奖补;种植密度必须达到:辣椒1800株/亩以上、冬瓜520株/亩以上、黄瓜1600株/亩以上、丝瓜600株/亩以上,未达到相应密度的不予以奖补。

(8)单体钢架大棚种植辣椒必须在9月1日以前移栽完成,双层钢架大棚或连栋钢架大棚种植辣椒必须在10月1日以前移栽完成,未按时间节点移栽的不予以奖补。

(9)鼓励有能力带动批量种植包销的组织和个人,采取“一事一议”政策予以奖补。

2.露地蔬菜种植奖补政策。

(1)对于种植100亩(含)以上连片露地冬瓜且申报“两品一标”的,按400元/亩予以奖补;未申报“两品一标”的,按200元/亩予以奖补。

(2)对于种植100亩(含)以上连片露地紫薯、黄花菜且申报“两品一标”的,按200元/亩予以奖补;未申报“两品一标”的,按100元/亩予以奖补。

(3)对于利用“冬闲田”连片种植西兰花达到20亩以上的,按400元/亩予以奖补。

(4)对于利用“冬闲田”连片种植卷心菜达到20亩以上的,按200元/亩予以奖补。

(5)种植品种密度必须达到:冬瓜600-620株/亩,紫薯3200-3500株/亩,西兰花2600-3000株/亩,卷心菜4200株/亩;未达到相应密度的不予以奖补。

(二)蔬菜育苗育种奖补政策。对于具有育苗育种功能的经营主体(除自育自种外),育苗(实生苗)在100万株以上的,经核实后,按每个经营主体3万元予以奖补。

(三)蔬菜品牌创建奖补政策。

1.对于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名特优新农产品的经营主体,每个新认证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经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认,分别按1万元、1万元、0.5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每个续展的绿色食品、再认证的有机农产品,经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认,分别按1万元、0.5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

2.对于获得“赣鄱正品”、“赣抚农品”、“圳品”、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认证授权的经营主体,经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认,分别按1万元、0.5万元、0.3万元、0.2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

(四)推广生物降解地膜奖补政策。对于使用生物降解地膜的经营主体,按8000元/吨予以补助。

(五)产业风险理赔奖补政策。县财政安排200万元设立蔬菜生产和销售风险补贴基金,专项用于蔬菜种植、钢架大棚和价格指数保险;如遇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由受保公司按投保合同予以理赔。

(六)产业发展保障奖补政策。县财政安排200万元设立蔬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蔬菜产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推广、技术推广培训、产品展示和产品推介、实用技术人才引进、聘请蔬菜种植能人、聘请第三方、总结表彰及工作经费等。

(七)金融融资扶持奖补政策。对种植面积在30亩(含)以上大棚的或100亩(含)以上露地蔬菜的享受“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时,按当年的政策予以贴息。对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影响力大的经营主体,采取“一事一议”政策予以贴息。

(八)招大引强产业奖补政策。如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来崇,从事蔬菜育苗育种、试验、示范推广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采取“一事一议”政策予以奖补。

以上就是2024年江西抚州崇仁县蔬菜产业发展奖补政策及补助标准的相关内容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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