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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南康区人民政府2017-11-01 09:43:09

康府办字〔2016〕31号

关于印发《赣州市南康区易地扶贫搬迁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南水开发办,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属、驻区有关单位:

《赣州市南康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6年3月6日区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3月31日

南康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是推进精准扶贫的有力抓手。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精准扶贫工作实际,全力推进易地搬迁进城进园、引农进镇(中心村)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从2016年起,用三年时间,完成对全区居住在深山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水、电、路、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差,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缺乏,生存环境恶劣的1.59万余名贫困群众易地搬迁任务,并确保易地搬迁对象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构建城乡居民和谐幸福家园。

二、规划布局

(一)易地搬迁进城进园。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143.72亩,安置2900户8344人。

1.南康家具产业园二期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工程

实施地点:南康家具产业园内

建设单位:区中小企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区工投公司)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35亩,拟安置1046户3218人。

2.蓉江街道桥口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工程

实施地点:蓉江桥口、西华村老323国道和新323国道交叉结合部。

建设单位:区城发公司

建设规模:规划面积约40亩,拟安置954户2862人。

3.镜坝工业园易地搬迁进城进园安置点

实施地点:镜坝工业园内

建设单位:区城发公司

建设规模:规划面积约28.72亩,拟安置350户1050人。

4.龙华工业园易地搬迁进城进园安置点

实施地点:龙华工业园内

建设单位:区工投公司

建设规模:规划面积20亩,拟安置200户602人。

5.龙回工业园易地搬迁进城进园安置点

实施地点:龙回工业园内

建设单位:区工投公司

建设规模:规划面积约20亩,拟安置200户602人。

(二)引农进镇(中心村)。2016年至2018全区共规划建设14个引农入镇和74个中心村集中安置小区,规划安置引农入镇(中心村)2520户7640人,其中2016年,全区分类规划建设14个引农入镇和20个中心村集中安置小区示范点,共完成引农入镇(中心村)840户2546人。

1.引农进圩镇:年内规划引进640户1940人进圩镇。除东山街道、南水开发办、蓉江街道、龙岭、凤岗、三江、镜坝外的其余14个乡镇,每个乡镇年内建设一个引农入圩镇示范点。其中唐江、横市为一类圩镇,年内引进安置100户;龙华、赤土、龙回、朱坊为二类圩镇,年内引进安置50户;隆木、坪市、大坪、麻双、十八塘、横寨、浮石、太窝为三类圩镇,年内引进安置30户。

2.引农进中心村:年内规划建设20个引农进中心村示范点(详见附件1),规划安置200户以上约700人。其中隆木1个、坪市1个、大坪1个、横市2个、麻双2个、十八塘2个、龙华2个、唐江2个、朱坊1个、赤土2个、龙回2个、横寨1个、浮石1个(详见附件1),年内每个中心村引进安置农户10户以上。

三、政策措施

(一)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补助0.8万元,补助资金在中央和省下达的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同步搬迁的移民对象每人补助0.6万元,补助资金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除享受易地搬迁建房补助外,可叠加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旧房拆除补偿、土地增减挂收益等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资金不足部分,可按人均3.5万元的标准,通过政策性银行提供的中央贴息90%的长期低息贷款支持。旧房拆除补偿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原则上不低于40元/平方米。

(二)落实移民安置用地。把易地搬迁安置用地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专项安排用地指标,并积极争取防灾避灾专项用地计划,用于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

(三)保障移民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易地搬迁户合法权益,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移民户享有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经营权贷款抵押、担保等权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鼓励易地搬迁户以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山林经营权入股或流转,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依法保障移民对原居住地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等。易地搬迁户原宅基地可通过增减挂等,依法、自愿、有偿退出。

(四)完善社会保障。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城镇、工业园区集中安置的搬迁移民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困难搬迁移民户在取得城镇户籍后可申请城镇低保。允许搬迁对象自愿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省市统筹时予以认可并接续,已进入企业务工的可随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五)优化公共服务。教育、卫计、文化、人社等单位,要将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作为建设重点,对集中安置点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所、文化室等建设给予重点支持。加大对易地搬迁户转移就业培训支持力度,帮助提高就业技能,促进易地搬迁户有序转移。将易地搬迁户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

四、实施要求

(一)严格实施程序。

1.制定易地搬迁规划。各乡(镇、街道)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包括易地搬迁的组织、搬迁对象的核实确定、基础设施建设等。保证易地搬迁后的生产生活条件有所改善,提高移民综合发展能力。

2.易地搬迁对象核查。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南康区移民搬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对本地自愿搬迁的群众,进行摸底核查,确定准确的易地搬迁点和人员名单。

3.组织实施易地搬迁。完成易地搬迁安置点的建设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组织移民户有序搬迁,完成补助资金的拨付,完成相关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4.严格督促检查验收。在按时完成易地搬迁任务的基础上,不定期地派出督查组深入搬迁地、安置地进行督查,及时总结易地搬迁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工作的进展情况,组织交叉检查和验收。把易地搬迁扶贫工作纳入精准扶贫考核内容。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易地搬迁宣传引导工作,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易地搬迁政策,组织扶贫工作队深入乡镇、村组,印发易地搬迁政策手册、宣传单等,让易地搬迁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群众自愿参与易地搬迁的积极性,凝聚社会各界支持易地搬迁工作的合力。

(三)落实工作责任。易地搬迁扶贫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要求高、涉及面广、难度大,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运转协调的工作合力,扎实推进易地搬迁扶贫工作。

(四)强化资金管理。制定易地搬迁扶贫安置工作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的管理使用。移民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要确保移民补助资金全部用于移民整体搬迁工作,从严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和挥霍浪费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附件:1.2016年度引农进中心村安排表

2.易地搬迁进城进园、引农进镇(中心村)部门职责

2016年3月31日

附件2

易地搬迁进城进园、引农进镇(中心村)部门职责

区发改委:负责引农进城进园易地搬迁项目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区委农工部:负责引农进镇(中心村)易地搬迁项目的组织、协调、督查检查工作。

区扶贫和移民办: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易地搬迁验收、资金拔付和监督检查工作。

区国土分局:负责易地搬迁安置点的安置用地保障;负责监督进城进园进镇(中心村)户进行宅基地复垦和入镇(中心村)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督管理。

区建设局(规划分局):负责集中安置点的规划选址和规划审批,以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

区城发公司:负责蓉江街道桥口、镜坝工业园等2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工程项目规划、工程建设等工作。

区工投公司:负责南康家具产业园二期、龙华工业园、龙回工业园等3个易地搬迁进城进园安置点项目的规划、工程建设等工作。

区房管局:负责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的落实等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指导易地搬迁安置点的环境评估等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做好移民人员安置补助对象的户籍审核、审批、办理、统计等工作。

区人社局:根据移民人员安置补助对象的申请,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将易地搬迁人员纳入再就业培训;负责对已转为城镇户口的移民户办理由农村医保向城镇医保的手续转换。

区矿管局:协助业主做好安置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保做好安置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安置点公路项目申报和技术指导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将安置点饮用水工程建设纳入农村饮用水工程规划中,向上争取项目资金。

区供电公司:负责安置点用电规划建设,按成本价安装相关设备,保证安置点用电。

区农发行:负责贷款的发放及资金监管。

各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宣传、易地搬迁统计、申报,有安置点的要负责好项目征地拆迁等工作。

区教育、卫计、民政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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