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彬县人民政府2017-10-20 10:58:55
为切实做好彬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根据国家五部委印发的《“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精神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方针,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确保搬迁对象如期脱贫致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统筹谋划和资源整合,动员市场、社会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防止以易地扶贫搬迁之名搞“运动式”搬迁。
2.坚持量力而行,保障基本。严格控制安置住房面积,同步配套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搬迁对象生产生活基本需要,不搞政府大包大揽,防止出现因建房致贫返贫。
3.坚持四个结合,科学规划。立足资源特点和当地生产生活习惯,将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扶贫产业发展相结合,因地制宜探索搬迁安置方式。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上楼安置为主,庭院式为辅,有序搬迁。做到“四靠近”、“四避开”、“四达到”,确保集中率达到90%以上,城镇安置率达到65%以上。
三、目标任务
2017年主要任务:一是全面完成搬迁规划、集中安置点建设规划、产业脱贫规划三个规划,全面签订户下搬迁、产业扶贫、旧宅基地腾退三项协议,做到先签协议后搬迁,并按户按人建档立卡,“以人定建”;二是完成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建(购)房任务1679户5953人,并对超出政策红线的问题予以及时整改,确保搬迁户入住率达到100%,建(购)房验收和资金兑付率达到80%,脱贫率达到100%;三是完成2017年度省、市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1201户3842人(最终以县扶贫农发办动态调整入库人员为准)的新建房屋主体竣工;四是“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项目全部开工,年底全部封顶;五是完成10个安置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三项建设”基本完成。2019年、2020年进行巩固完善,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四、搬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范围为:一是居住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土地贫瘠、水资源匮乏,不具备基本生存和发展条件的边远地区、高寒山区和陡坡峡谷地带的贫困户;二是远离城镇和交通干线,水、电、路及教育、医疗、文化设施过差的自然村落和单庄独户的贫困户;三是居住在地裂、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区、洪涝灾害易发区、地方病区等生存条件过差的贫困户;四是无劳动能力、无家庭积累、无安全住房或居住土坯房、土窑洞的贫困户。
五、建设内容与补助标准
(一)建设内容
围绕改善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建设住房和必要的附属设施,水、电、路、网等基本生产生活设施,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后续产业及其它相关设施。
(二)建设方式
1.集中安置:目标要求不低于90%,进城入镇率不低于65%。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安置方式:一是进城入镇(包括存量房)安置。二是依托中心村和已建集中安置点进行续建安置。凡中心村庄和已建安置点,新老住户总数达到一定规模的,新老住户达到300户以上,其中新建户不少于80户,视为集中安置。三是凡纳入移民(脱贫)搬迁规划建设安置社区的均视为集中安置。包括:结合镇村综合改革,利用撤乡并镇后的空闲地规划建设中心社区;结合村庄整治、传统村落保护提升,跨村组建集中安置社区;依托产业园区、景区等产业基础较好的区域,建设新型特色社区。
2.分散安置:包括插花安置、新村零星安置、省内跨区域安置均视为分散安置。
(三)建设标准
一般贫困户:建(购)房每户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以人均20平方米为宜,户型以60、80、100平方米为主,最大户型不超过120平方米;每户建(购)房单价每平方米不超过1500元;建(购)房每户人均举债不得超过2500元,家庭举债总额不得超过10000元。
特困户:属于鳏寡孤独残疾人的等特困单人户和两人户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按人均20平方米建房标准纳入敬老院、互助幸福苑建设管理,由民政部门统一集中供养;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特困户实行交钥匙工程。同时,在每个集中安置点套建幸福苑和交钥匙工程。
(四)补助标准
对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的贫困人口,人均补助2.5万元,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人均奖励性补助1万元,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人均补助2万元,配套费由县上统筹安排使用。对采取分散安置的,人均建(购)房补助1.5万元,旧宅基地腾退复垦人均奖励性补助1万元。
六、搬迁后续管理
按照“搬出地管理林和地,迁入地管理房和人”的思路,切实保障搬迁户在原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和相关权益,鼓励搬迁群众在自愿、有偿前提下,流转承包地、林地经营权。同时,要确保搬迁群众在迁入地平等享有基本养老、低保、就业、就医等社会保障和公民权益,公平参与基层组织建设,使搬迁群众在新安置区迅速完成身份认同。
继续推进产业、教育、就业、生态、医疗等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的优惠普及,制定衔接紧密、精准到户的实施方案,夯实责任、落实到户。县发改、教育、民政、人社、农牧、林业、水利、卫计、扶贫等部门,要统筹做好易地扶贫产业发展和就业扶持,并作好教育、医疗、生态和兜底保障的衔接落实。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彬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发改局、扶贫农发办、国土局、财政局、住建局等部门及各镇(街道、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各镇(街道、管委会)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由党委、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人员,确保工作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道、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通过宣传栏、宣传标语、政(村)务公开栏等平台,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实施方式、优惠政策等宣传,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主动性,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顺利实施。
(三)科学有序推进。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风格特色,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规划与城乡规划等各类专项规划有机衔接。科学编制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年度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坚持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以搬迁户家庭为单位,摸清底数、分类统计、建档立卷,建立易地扶贫搬迁户信息平台,实现精准对位、精细管理,确保工作效果。
(四)严格项目管理。各镇(街道、管委会)要严格做好项目审批工作,项目建设立项批复、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用地审批文件、环评审批文件、风险评估等文件须按程序要求审批,确保项目建设循规合法、规范有序。要狠抓质量安全管理,全面落实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制,施工图审查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法人负责制、竣工验收制、终结审计制,确保将工程建成放心工程。
(五)夯实工作职责。县发改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编制工作。县扶贫农发办负责确定建档立卡户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标准和识别程序,明确搬迁对象。县财政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县融资平台筹建管理,做好搬迁资金筹措、使用及管理。县国土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用地、规划调整、土地征收、迁出地宅基地复垦、耕地占补等,确保搬迁项目土地供应。县住建局负责制定安置区建设技术规划并制定统一住宅设计图集,规范建房风格、层数、规模,监督安置区建设质量和安全施工。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出台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相关政策,报县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管委会)是辖区项目实施主体,全面负责辖区易地搬迁工作,负责安置点的项目立项、用地报批、征拆及规划设计和建设,并做好搬迁户房屋分配及后续帮扶产业落地。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易地搬迁工作的督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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