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寨县人民政府2017-10-16 14:33:41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社局、财政局、卫计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17〕312号)精神,结合金寨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均等化、医疗救助精准化,努力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以2016年度公安年报人口数682117人为基数,减去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9610人,按95%参保率,确定各乡镇(园区)参保缴费任务。
二、参保对象
(一)具有本县户籍,但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二)本县中、高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以下统称在校学生)。
(三)非本县户籍,但持有本县居住证的城乡居民。
三、参保时间
1、2018年度城乡居民集中参保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2、2018年度新生儿,在出生后60天内,持户口本到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人社所(分局)(以下简称乡镇人社所)参保缴费,逾期不再办理。
四、缴费标准
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执行国家统一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含在校学生)。
五、参保方式
(一)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全员参保缴费,由村委会统一收缴医疗保险费,并建立参保登记花名册和电子表格。乡镇负责做好参保人员的报盘和缴费工作。
(二)城镇居民在农村居住的,到村委会参保缴费;在城区居住的,到社区参保缴费,社区要建立参保登记花名册和电子表格,报所在地乡镇医保经办机构,由乡镇负责做好参保人员的报盘和缴费工作。
(三)各乡镇人社所负责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经办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8月30日至9月5日)。1、制定实施方案。2、明确代缴参保对象:①县民政局以专项资金代缴参保对象有:全县五保人员、A、B、C类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②县卫计委以专项资金代缴参保对象有: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夫妇(子女16周岁以前领证户)、农村双女绝育户夫妇。③县残联以专项资金代缴参保对象有:贫困残疾人员(A、B、C类低保对象中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员)。3、召开参保缴费筹备会议。8月31日前,由县人社局牵头,召集县财政、卫计、民政、残联等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员会议,安排代缴对象的人员信息比对工作。4、印制票据。2018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社会保险费征收专用票据。根据公安年报户数测算专用票据数量,县医保中心会同县非税局抓紧落实专用票据印制。
(二)动员阶段(2017年9月5日至9月10日)。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全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各乡镇、村也要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布置,确保参保缴费工作目标实现。
(三)缴费阶段(9月10日至12月31日)。以村委会、社区为单位组织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所有参保缴费必须开具财政专用票据,严禁打“白条”和不开票据,并做到当日缴费当日入库,严禁截留、挪用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收专用票据由各乡镇人社所到县医保中心统一领取,并负责发放给辖区内村委会和社区,并建立票据发放使用台账,落实领取、发放、使用、核销每个环节经办人员责任,确保专用票据不丢失。参保缴费工作结束时,各乡镇人社所按规定及时将参保缴费专用收据存根上缴县医保中心存档备查。
(四)结算阶段(2018年元月1日至元月31日)。各乡镇人社所负责与各村委会、社区进行参保缴费清算工作,指导村委会、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参保缴费人员信息录入、校对,确保参保缴费人员信息录入不漏一人、不错一项,参保信息完整、真实。各乡镇人社所要按规定将保险费及时缴入金寨县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江店支行,账号:34001747208050574871—0002),并做好票据核销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省、市民生工程项目,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乡镇(园区)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明确工作任务,实施目标管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县人社、财政、卫计、民政、残联、教育、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新一轮参保缴费工作。县人社局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协调、宣传发动、业务指导工作;县卫计、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做好五保等各类代缴参保资金人员身份信息确认工作;县财政局要做好代缴参保资金和财政配套资金落实工作;县教育局要做好在校学生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在校学生回家以户为单位参保;县广播电视台要做好参保缴费宣传工作;各乡镇政府(园区)要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详实摸底,动员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全员参保,确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并做好参保登记、保费征缴、信息录入等工作,特别是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要精准,确保参保信息完整。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网络等媒体,加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健康脱贫惠民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
(四)强化调度,跟踪问效。各乡镇及县人社部门要加大对新一轮参保缴费工作的调度、督查,在集中参保缴费期间(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建立“周通报、旬调度、月督查”的推进机制,及时传导责任和压力,努力形成争先进位的工作局面。县政府将对2018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率先完成任务的前5名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参保缴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实行跟踪问效,严肃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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