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了解土流网是干什么的?
点击播放

土地流转专业平台

正在收听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河滩区脱贫迁建工程税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河滩区脱贫迁建工程税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2017-10-13 10:10:04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黄河滩区脱贫迁建工程

税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7〕12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为加快推进黄河滩区脱贫迁建(以下简称滩区迁建)工作,切实降低滩区迁建工程成本和基层负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税费减免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滩区迁建工程涉及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排污费等,在依法缴纳的基础上,属于中央和省级的分成部分,由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全额返还当地政府,全部用于滩区迁建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属于市级(含市级)以下留成部分,由当地政府全部用于滩区迁建工程。

二、对滩区迁建工程涉及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其征收标准降为零。

三、滩区迁建工程作为公益性项目,免缴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滩区迁建工程可优先享受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未超过当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的,免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

五、对滩区迁建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再代收建筑施工企业养老保障金;对参与滩区迁建的建筑开发单位和施工企业,免缴劳务工资保证金。

六、对滩区迁建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由当地政府本着“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处理,最大限度降低迁建成本。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确保滩区迁建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加快推进滩区迁建工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12日印发

显示全文
点击右上角分享
使用土流网APP,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优质土地推荐
耕地 林地 园地 商服用地 养殖用地
查看更多土地  >

土流网APP全新升级

政策补贴免费查,掌握农业最新动态!

立即下载
你可能感兴趣
加载中...
前往土流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取消确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