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由于降雨时空分布极不均匀,造成季节性、区域性洪涝、干旱灾害频繁交替发生。特殊的地理及气候条件决定了小型农田水利在广西粮食生产和特色农业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自2009年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启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以来,广西按照“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的原则,采取多项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小农水建设。期间,共完成小农水专项资金101.73亿元,完成小农水建设项目268项,新增灌溉面积141.54万亩,恢复灌溉面积256.09万亩,改善有效灌溉面积543.99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6.86万亩,渠道防渗长度25249km,有力保障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
2009年,财政部、水利部设立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要求通过竞争立项方式公开透明遴选一批小农水重点县,广西按照中央要求出台了《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广西遴选办法》,第一至第六批重点县及各专项县的产生均通过遴选程序确定。通过公开透明的竞争立项方式,引起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切实将想干事、会干事、基础条件较好的项目县选择出来,后续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均顺利推进。
广西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县建设实行重点扶持、集中资金投入的政策,切实落实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省级配套资金,按中央补助资金1:1比例安排省级配套资金。此外,将资金整合工作作为小农水建设推进的重点,出台系列文件,着重解决农业主产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效益发挥问题,全面整合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等涉农项目资金。特别是广西开展“双高”糖料蔗基地四化建设以来,自治区将土地平整、路网建设、水利化、良种良法同步推进,达到了资金整合的最高水平,仅2014-2015年就在自治区层面整合土地平整资金18.2亿元,是水利化投入的1.3倍。
从2011年起,广西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组织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年度建设项目绩效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通报全区各市水利局、各项目县人民政府。对于绩效考评成绩差的,坚决扣减自治区补助资金,并约谈项目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督促其加强建设管理工作。此项措施的强力推进,有效促进了项目建设管理责任的落实,保证了面上整体项目推进,部分落后项目县经过整改其建设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从落后变成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