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网2016-06-02 11:11:19
青政办〔2016〕4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全省新农村新牧区建设2016年八项实事工程安排计划》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1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全省新农村新牧区建设2016年八项实事工程安排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省委省政府决定,2016年继续整合各类资金,实施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八项实事工程”。现将计划安排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遵循,坚持发展新理念,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思路,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民生实事工程为抓手,注重民生建设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切实实施好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八项实事工程,进一步夯实农牧业基础设施,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安排计划
2016年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八项实事工程共安排54个项目,总投资1925798万元。
(一)生产和生活设施建设工程。计划投资327422万元。
1.农村住房建设,计划投资162500万元。(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农业综合开发,计划投资57542万元。(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3.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60500万元。其中:引大济湟西干渠工程5000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55500万元。(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4.设施农牧业建设,计划投资26330万元。其中:设施蔬菜及蔬菜标准园建设21330万元,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5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农牧厅,省财政厅)
5.农牧业科技推广,计划投资20550万元。其中:重点农牧业技术推广工程18000万元(全膜双垄栽培技术推广15600万元,残膜回收补助资金1900万元,其他农业技术推广资金500万元),农机技术推广300万元,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与建设2250万元。(责任单位:省农牧厅)
(二)通电通路通宽带工程。计划投资463139万元。
1.通路工程,计划投资200000万元。(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2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计划投资260639万元。(责任单位: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3.电信普遍服务通宽带工程,计划投资2500万元。(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财政厅,黄南州、海南州、果洛州人民政府)
(三)农牧民教育和培训转移工程。计划投资212961万元。
1.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程,计划投资2900万元。(责任单位:省农牧厅)
2.选派“三区”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创新创业科技服务和农牧民科技培训,计划投资2000万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3.基础教育,计划投资208061万元。其中: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70000万元,农村学前教育10000万元,教师周转宿舍建设5000万元,普通高中建设5000万元,改善农牧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10000万元,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30000万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40000万元,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5200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5061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6400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1400万元。(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四)农牧民健康工程。计划投资271761万元。
1.完善农牧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计划投资2180万元。(责任单位: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果,计划投资4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3.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计划投资37147万元。(责任单位: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4.开展卫生对口帮扶和三下乡活动,计划投资576万元。(责任单位: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5.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计划投资3790万元。(责任单位: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6.落实新农合提标增补政策,计划投资224068万元。(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文化和法治进村入户工程。计划投资8219万元。1.农村公益电影放映项目,计划投资1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财政厅)
2.文化进村入户工程,计划投资6169万元。其中,400个行政村配发服装、乐器、音响等设备器材2000万元;农牧区开展文化工作和各类文体活动经费4169万元。(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
3.法律援助项目,计划投资1050万元。(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六)扶贫开发工程。计划投资413143万元。
1.产业扶贫项目,计划投资67889万元。(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局)
2.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计划投资264254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户易地搬迁245000万元,非建档立卡户易地搬迁19254万元。(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局,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3.贫困村互助资金全覆盖工程,计划投资81000万元。(责任单位:省扶贫开发局)
(七)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计划投资189153万元。
1.草地保护与治理工程(不含三江源二期和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计划投资2350万元。其中,草地有害生物防控1350万元,抗灾救灾工程1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农牧厅)
2.林地保护与建设工程,计划投资182803万元。其中,退耕还林工程30928万元,天然林保护工程32851万元,“三北”防护林工程7500万元,中幼林抚育4136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程88289万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9099万元。(责任单位:省林业厅,省财政厅)
3.水土保持工程,计划投资4000万元。(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八)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计划投资40000万元。(责任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八项实事工程落实工作,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分解落实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台账,明确时限,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报省政府。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层层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跟踪督查,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抓兑现。各地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衔接,统筹安排,紧盯任务,协调推进。
(三)抓好项目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加大项目建设的协调落实力度,积极主动研究项目建设协调、落地等工作,确保项目无缝对接。各地要以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八项实事工程实施为重点,积极筹措资金,整合好现有涉农项目和资金,统筹安排,凝聚合力,跟踪督办,审计监管,确保八项实事工程落到实处。
(四)突出重点任务。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突出解决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强化措施,全力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八项实事工程,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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