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2017-09-29 10:31:22
关于《佛山市南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等相关文件,为落实南海区“十三五”时期的建设需要,南海区人民政府按规定编制了《佛山市南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并于2017年9月24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由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粤国土资规划调复〔2017〕75号)。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72号令)及《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批准、备案的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成果予以公告,请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实施。
一、调整完善方案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南海区耕地保有量为123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109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5647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49266公顷。
二、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批准时间:2017年9月24日
三、公告方式
网上公告: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
附件:1、南海区调整完善前后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2、调整完善后南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7年9月26日
附件1、南海区调整完善前后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 指标 | 耕地保有量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多划基本农田面积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南海区 | 调整前 | 14348 | 13233 | 320 | 55246 | 48040 | 42940 |
调整后 | 12300 | 10900 | 51 | 56472 | 49266 | 44166 |
注:多划基本农田的51公顷,是按上级下达指标多划的,但都按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管理,以后占用会进行相应的补划。
2、调整完善后南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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