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土流网整理2017-08-16 09:15:58
如果你家有“房产证”、但无“土地证”,一直办不了“不动产登记证”的话怎么办?近日,文山州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尊重历史,妥善解决有房屋所有权证无土地使用证的问题;维护权益,有效衔接“大证”与“小证”的关系;加强监管,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压缩审批时限,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具体通知如下: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
文政办发〔2017〕19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百色—文山跨省经济合作园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
今年是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决战年。为顺利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维护合法权益、依法依规、便民利民、衔接有序”的原则,现就规范我州不动产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尊重历史,妥善解决有房屋所有权证无土地使用证的问题
(一)单位的房改房,原宗地已颁发过国有土地使用证给单位,房屋所有权证已分别登记给住户,但土地一直未登记到住户名下的。由各(县)市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个人已购住房用地登记暂行规定的通知》(云土发〔2000〕籍字10号)《关于对<云南省城镇个人已购住房用地登记暂行规定>条款修改和补充的通知》(云国土资籍〔2001〕11号)精神,由原单位统一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或者由房屋所有权持证人按《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要求提出申请,原单位必须提供原来的土地证及分割资料和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原单位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给个人的房改房。先由原单位提供土地权属来源、权籍调查等资料申请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权属来源资料批准的内容及权籍调查结果登记给原单位后,原单位提供不动产权证及住户土地分割资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各住户的不动产权证书。
(三)单位已破产、撤销,但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而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房改房。由政府确定一个部门具体完善用地手续并组织做好权籍调查等资料后申请办理。
(四)土地属于国有划拨的,房屋转让时,需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按现在的评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再办理转移登记。
(五)用集体土地建盖房屋,开发商已向社会销售和农民自有住房对外出售并已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的,售房者必须补办征地和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后由售房者提供土地权属来源、权籍调查等资料申请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权属来源资料批准的内容及权籍调查结果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售房者再提供不动产权证及住户的土地分摊资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各住户的不动产权证书。
(六)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又难以完善用地手续却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金融机构出具同意抵押贷款的书面材料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及不动产登记证明附记栏内均注记“抵押权人知悉抵押的房屋未按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和责任”。同时要求申请人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并办理抵押登记的数据录入。
(七)农村个人住房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但没有土地证。可以按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及《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给予确权登记。
(八)在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但建房手续不完备而申请登记的。要先完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房屋竣工审批”后,再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九)在原批准的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面积上私自扩建、加盖房屋层数的,申请办理转移、抵押登记并要求按照现状登记的。先完善土地、房屋相关手续后,再申请办理登记。
二、维护权益,有效衔接“大证”与“小证”的关系
开发商将整个小区 “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用于抵押,小区住户办理不了不动产权证的。开发商要按购房销售合同约定时限及时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给各住户。购房合同未约定办证时限的,住户可以与开发商另行约定。不按约定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给各住户的,各县(市)针对此类开发商要进行明确要求,限定其在一定时限内拿出大证用于各住户办理登记手续,如果不按期限拿出大证用于各住户办理登记的,不得参与本县内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加强监管,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质量
具备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的中介机构,在对县城所在地零散户首次、转移、抵押等登记的测量和权籍调查时,必须5天内完成(四邻签字时限不计入5天时限内),不按时限要求完成以及测量成果不能满足不动产登记工作需要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对其进行告知并记入不良记录,有三次不良记录的,不得在本县范围内开展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
当事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自行选择和确定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和相关的服务。各县(市)不能指定中介机构为申请人代理,不能分片区指定中介机构代理服务。
四、压缩审批时限,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后,符合登记条件的,首次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转移登记办结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变更登记、更正登记、预告登记办结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注销登记办结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查封登记和异议登记压缩至即时办结,抵押登记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确保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
>>如有农村产权问题,请咨询文山市农村产权交易、麻栗坡县农村产权交易、马关县农村产权交易、丘北县农村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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