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岳西县店前镇人民政府2016-07-22 10:11:21
关于印发《店前镇2016年度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店政办〔2016〕07号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我镇2016年度危房改造工程的建设,根据《岳西县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店前镇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5月4日
抄送:县民生办、财政局、住建局、国土局、民政局
店前镇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号)精神,根据《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实施办法》和《岳西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政府补助,农户自筹,政策扶持,社会互助等措施,在全镇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建设规划有序、居住安全、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好家园,助力2017年全镇脱贫摘帽总体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整合统筹协调民政、扶贫、国土、水利、农业、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资金,加强相关惠农支农政策衔接,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群众自愿。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群众自主决定。在充分考虑困难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和扶持困难群众建造经济实用、质量安全的房屋。
3、体现特色。注重保护传统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利用传统工艺、传统风格和地方建材,开展建筑节能试点。
4、公开公正。要阳光操作,实行政策、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民主评议、审批结果全公开并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正透明。
三、目标任务
2016年,我镇按照县有关文件要求,完成102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各村要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对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优先位置,必须做到应改尽改,剩余指标用于居住在C、D级危房中的残疾人家庭户和其他贫困户。
四、建设时限
5月上旬:确定我镇危房改造计划和实施方案。
5月中旬:完成危改名单的申报,开始信息录入工作。
10月底前:危房改造工程任务全面完成。
11月底前:镇政府组织检查,并迎接省市县检查考核工作。
五、改建方式和要求
l、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2、建设标准。危房改造采取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两种类型。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 0平方米以内。
3、改造要求。①严格把握改造对象。各村要按照优先帮
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
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
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严格“其他贫困户”的认定工作(贫困户标准1.5倍以内)。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民主评议和县级审批阶段,均应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乡镇、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各改造对象必须与镇建设办签订施工安全告知书。②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村照基本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的传统风貌。③强化农房建设监管。严格实行“一户一宅”的原则,对异地重建户,必须拆除原有危房,否则不予验收。镇建设和国土部门要对农民异地重建选址进行指导和管理,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店前镇建设办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④强工程验收管理。危房改造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各乡镇组织初验收,保证每户到位。第二阶段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进行抽查,验收重点包括危改户主体资格、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档案资料齐备情况、是否符合年初计划等。同时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综合评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⑤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县财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 8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执行规定标准,补助资金由县财政部门直接打卡发放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⑥完善档案信息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要符合《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的有关规定,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危房鉴定、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参加验收人员均需在竣工验收报告中签名,明确责任。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系统。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底前将当月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六、资金规模与筹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镇城建设办,接受政策咨询及违规情况的举报。建立镇城建办、民政办、财政所、国土分局等部门联系会议制度、联络员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加强对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作的指导。各村都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
(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镇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审定建设规划,落实配套资金、建设用地,并将该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村要严格审核改造对象,编制村庄规划,强化工程质量安全、工程验收和农户档案管理。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限期整改;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挤占、挪用、截留建设资金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大宣传,形成氛围。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与爱国卫生运动、文明村镇创建等工作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要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全民的村容整洁意识;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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