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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育镇南三二村土地征收公告(兴)政地征〔2016〕8-1号

来源:北京市政府网2016-12-22 13:44:42

北京兴创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大兴区采育镇采星路(育胜街-育进街)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用地,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16]13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16年12月16日起,到2016年12月29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兴创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大兴区采育镇采星路(育胜街-育进街)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

土地用途:道路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采育镇南三二村,集体土地0.0721公顷(约合1.08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约合亩)

商服用地

0.0019

0.03

工矿仓储用地

0.0032

0.0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0246

0.37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0.0424

0.63

合计

0.0721

1.08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

征地补偿费共计为人民币34.64万元。其中:土地补偿标准为人民币8万元/亩,共计人民币8.64万元;安置补助费标准折合人民币24.07万元/亩,共计人民币26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农业人口1名,其中劳动力1名、超转人员0名。

安置方式:按《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进行安置。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京政地字〔2016〕13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盖章)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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