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2016-07-05 09:36:07
结合余江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鼓励有条件的村民放弃宅基地进城居住,实现多种户有所居的保障形式,促进城镇化与土地节约集约双赢发展,结合本县实际,现将有关优惠政策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购对象
1.以户为单位,将全部宅基地退回集体或流转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
2.以户为单位(含新立户),符合宅基地申请资格,而承诺放弃申请宅基地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父母分户的只能购买80 m2 以内)。
二、申购房源
1、城东安置房288套及部分公租房,多层优惠价格2431元/ m2 ,小高层优惠价格2663元/ m2 ;
2、白塔安置房17套,多层优惠价格2431元/ m2 ;
3、政府回购帝豪国际商品房23套,优惠价格2610元/ m2 ;
4、政府回购环球广场商品房19套,优惠价格3870元/ m2 ;
5、政府回购御景都市商品房23套,优惠价格2610元/ m2 ;
6、政府回购金都商业街商品房5套,优惠价格2760元/ m2。
三、申购期间
集中申购时间从2016年7月1日开始,至2016年7月31日止,为期一个月,根据申购人数确定选房规则,每套房源存在两名及两名以上申购者的,采取抽签或摇号方式确定,集中申购结束后,以申购先后顺序选房。
四、申购要求
申购人五年内不得将所购商品房出售,五年后确需出售的,需提供有房居住证明,十五年后进城农民确实不适宜城市生活的,可回本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购房户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详见余办发〔2016〕12号文件中《关于推进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
五、报名申请
申购人到所在乡镇领取《余江县村民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申请表》,填写后由村委会统一向乡镇呈报。
联系人:县宅改办 5881059 许华 13707010301
余江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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