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2016-06-24 16:19:12
湖南省人民当局
关于印发《湖南省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
改良试点方案》的通知
湘政发〔2014〕11号
HNPR-2014-00012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当局,省当局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湖南省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良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当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当局
2014年4月2日
湖南省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良试点方案
为切实减轻国有农场办社会承担,固定国有农场税费改良成就,进一步理顺政企、事企、社企干系,促进国有农场经济成长和社会不变,按照《国务院农村综合改良事情小组关于开展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良试点事情的意见》(国农改〔2012〕4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成长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良试点, 深化国有农场治理体制改良,加大大众财务支持力度,切实减轻国有农场和农工承担,逐步实现国有农场政企、事企、社企分隔,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方针任务
(一)将应由当局包袱的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纳入大众财务保障范畴,促进国有农场社会事业健康成长,改进农工出发生活条件。
(二)减轻农场和农工承担,增加农工收入,沧州做网站,保障农工权益,促进农场经济成长。
(三)提高社会大众资源操作效率,促进国有农场与周边地域平衡成长,维护社会和谐不变。
(四)对峙治理体制改良和经营机制创新相结合,成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农场治理体制和经营体制。
三、根基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差异地域和国有农场具体情况,在改良范畴、改良方法、改良进度上区别看待、分类实施。
(二)统一政策,分级卖力。省里制定统一的改良政策,由市州、县市区人民当局和省直有关部分按照国有农场实际情况、自身财力状况和各方面蒙受能力等组织实施。
(三)积极稳妥,逐步疏散。有条件的地域可以将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一步改良到位,暂不具备全面推进条件的,可以分步实施,分项推进,逐步疏散,2015年根基完成改良事情。
(四)以县为主,适当补贴。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良由市州、县市区人民当局及省直相关部分卖力组织实施,改良本钱原则上由市县财务包袱,省财务按改良事项给以适当补贴。对先行改良的,凭据统一政策给以补贴。具体补贴步伐由省财务厅另行制定。
四、主要内容
(一)改良范畴。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良的范畴包罗国有农垦农场、监狱农场、劳教(戒毒)农场、国有农牧渔业良种场(小三场)等,不包罗国有林 场。各市州、县市区和省直有关部分应在政策范畴内,按照具体情况,因地制宜,确定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良的具体范畴、方法和内容。
(二)剥离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将国有农场包袱的属于当局职能范畴的事务,包罗义务教育、大众卫生和根基医疗服务、社区治理等职能,移交本地当 局包袱和治理。对客观条件不具备将办社会职能交由本地当局治理的国有农场,以及疏散后治理本钱更高的,可不进行疏散,实行属地治理,所需经费由财务给以适 当补贴。勉励竞争性办社会职能机构通过市场化改良进行疏散。
(三)做好资产移交事情。对国有农场移交本地当局治理的办社会职能机构,其资产原则上以移交前一年国有农场财政决算数为依据,整体移交,无偿划 转,并按划定措施和要求打点划转手续。妥善处置惩罚好债权债务干系。对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债权债务与农场经营性债权债务进行支解,将移交的社会职能机构及 其债权债务一并划转本地当局,经营性债权债务由国有农场包袱。
(四)做大好人员安放事情。各地要按照当地域教育、卫生和社会事业成长计划,对国有农场现有教育、医疗卫生和社区治理等网点进行调解,合理构造,对种种人员依法依规理顺劳动干系。
(五)加快社会事业成长。各地要加大对农场区域公益事业投入,将国有农场纳入本地经济社会成长统一计划,加强社会事业经费保障,合理调解本地经济社会成长构造,提高社会事业整体效益,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健康成长。
五、配套法子
(一)推进国有农场政企、事企、社企分隔。对国有农垦农场与改制后设立的治理区或乡镇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治理体制的,要实行政企、事 企、社企分隔,将应由各级财务开支的党政机构、人员与国有农场疏散;暂时不具备政企、事企、社企分隔条件的,要实行内部门开,逐步疏散。
(二)深化国有农场治理体制改良。加快国有农场治理体制改良,转换经营机制。国有农场要精简治理机构和人员,降低治理本钱,防备治理用度膨胀侵 蚀改良带给国有农场和农工的利益。要推进国有农场财富化、股份化、市场化和企业化成长,成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农场市场竞争力。
(三)进一步减轻农工承担。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良后,要相应免除由农工包袱的办社会职能用度,确保改良成就落实到宽大农领班上。涉及农工承担 的项目和尺度应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按附属干系报国有农场主管部分和财务部分存案。国有农场要严格执行涉及农工承担公示制度,接受农工和社会监督, 防备加重农工承担,侵害农工利益。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遵守相关法令、规矩和政策,成立事前、事中、过后相结合,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相配套的监管束度,保障改良事情顺利推 进,确保财务补贴资金使用范例、安详和有效。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补贴资金、造成资金损失的,要追回补贴资金。对改良试点中的违法违纪行 为,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惩罚。各地要设立改良事情监督电话并向社会发布,听取农工对改良的意见,接受农工和社会 监督。
(五)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积极宣传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良事情,做好相关政策解释说明事情,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更换农场干部职工加入改良的积极性,加大改良事情的透明度,维护社会和谐不变。
六、实施步调
(一)全面观测摸底。各市州、县市区按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机构清理,包罗已疏散、未疏散的机构及人员布局、经费来源、财务保障等情况。
(二)宣传动员。按照本方案,做好改良事情宣传,动员县市区、农场和宽大国有农场职工积极加入改良,顺利推进改良试点事情。
(三)制定方案。按照属地原则,由市州、县市区和省直有关部分凭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良事情小组国农改〔2012〕4号文件和本方案要求,制定所治理的国有农场的改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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