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岳西县人民政府2016-06-17 09:54:25
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岳西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政办秘〔2016〕8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岳西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
2016年岳西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三项补贴合并改革试点等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61号)精神,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现制定以下全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一、改革意义
国家从2004年开始,先后设立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种粮直接补贴三项补贴。农业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对降低粮食生产成本、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农业农村形势的发展变化,农业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补贴精准度变弱、补贴效益递减、补贴发放成本高等问题,迫切需要进行调整完善。为此,按照省试点方案,合并原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种粮直接补贴等三项补贴,设立“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不再执行原补贴政策。农业三项补贴合并改革是国家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产增产;有利于提高补贴资金发放效能,降低政策实施成本;有利于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规则,提高农民补贴收入。
二、补贴对象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补给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享受补贴的农民,对耕地保护负责,确保承包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三、补贴范围
补贴资金原则上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以农村土地二轮承包面积为基础。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农业三项补贴基础数据统计核查基础上,补贴范围为农作物种植耕地面积;对已经种植经济林、改变耕地用途、常年抛荒、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地条件的耕地,不予补贴。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严格核实耕地承包面积。各地要按照整体覆盖、逐级推进的原则,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耕地承包面积。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耕地承包面积上报县农委、县财政局。
(二)科学选择补贴方式。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
(三)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程序。乡镇财政所通过“一卡通”直接向补贴对象兑付补贴资金。
(四)健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档案。各地要加强补贴工作管理,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明细档案,实现县级有区域图、乡级有落实表,村级有到户清册。乡级面积落实表一式两份,分别由乡镇政府和县农业部门保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财政、农业副县长为副组长,财政、农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组。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地要高度重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切实把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做为稳定粮棉油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推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开展。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拨付工作。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制定方案、组织管理等工作。
(三)强化公示。实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村级公示制,公示内容要包括农户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各级财政、农业部门设立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监督电话,并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强化资金管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应安排所需配套工作经费,保证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等工作所必需的经费开支,严禁挤占挪用省财政下拨的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五)强化监督检查。县级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落实、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减少。
(六)强化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媒体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宣传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群众对保护耕地和提高地力的认识,充分调动农民发展粮棉油生产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及时汇总上报补贴面积。各农业综合服务站在6月10日前,将本辖区各乡镇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乡(镇)汇总表(附件3)请乡镇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报县农委和县财政局,在报纸质文档的同时报电子文档,报至yxlzz57@126.com。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户登记表(附件1)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行政村汇总表(附件2)只报电子文档。
六、发放要求
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通过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严禁以任何理由扣留农民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规范财政补贴农民资金打卡发放程序,请各地按照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规范财政补贴农民资金打卡发放程序的通知》(财农村〔2013〕296号)文件精神,按规定程序和县财政部门统一设置的格式,编制财政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当期清册和到户发放花名册,请各乡镇将资金发放审批表和到村清册纸质表分别报县农委、县财政局,并将资金发放审批表、到村清册、到户发放花名册报到上述邮箱。
附件:
1、2016年农村土地承包面积农户登记表
2、2016年农村土地承包面积行政村汇总表
3、2016年农村土地承包面积乡(镇)汇总表
转自:http://www.yuexi.gov.cn/html/xxgk/ywwj/201606/57212_1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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