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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仁怀市2016年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来源:仁怀市政府网2016-05-17 16:12:18

仁怀市2016年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为扎实抓好全市2016年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第一场硬仗,实现“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目标,根据《贵州省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和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省扶贫开发大会精神,积极抢抓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机遇,坚持整村整组搬迁为主的原则,以贫困发生率50%以上的自然村寨为搬迁重点,围绕建房、搬迁、就业、保障、配套、退出六个关键环节,结合小城镇和中心村科学选址,科学规划,建设13个安置点,强化资源整合,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培育后续产业,健全保障体系,建立农民增收与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将深山区、石山区、石漠化严重的44个自然村寨整体搬迁出来,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二、目标任务

2016年,全市实施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805户3000人,在11个乡镇23个村44个村民组实施(附件1),全部为整村整组整寨搬迁,贫困发生率56.5%。

三、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以就业和增收为核心,以城镇化安置为主,中心村安置为辅,实行多元化安置。

(一)城镇安置。主要依托交通通达、商贸活跃的市区和小城镇建设移民安置点。优先采购存量保障房、商品房安置。采购价格由住建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严格控制在搬迁群众的承受能力以内。

(二)农民新村安置。依托交通便利的农民新村,引导本行政村内搬迁群众依托既有承包地从事生产经营,依托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就近集中安置。

(三)插花安置。依托现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由当地政府采取回购空置房屋安置。

(四)投亲靠友等其他安置。引导搬迁对象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

四、主要建设内容和方式

(一)住房建设

1.住房建设指导标准。在城区和集镇统规统建安置的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在中心村统规统建安置的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严格控制住房面积,确保搬迁群众不因住房面积扩大而增加投入。

2.建房补助和奖励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建房补助2万元,非贫困人口人均建房补助1.2万元。搬迁对象完善搬迁、旧房拆除、宅基地复垦协议,搬迁入住并完成旧房拆除、宅基地复垦验收后,每人奖励1.5万元。

(二)配套基础设施

1.集中安置点红线内。配套建设水、电、路、讯、垃圾处理、排污等基础设施,由省级财政投入建设。

2.集中安置点红线外。配套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基础设施,采取本级投入和整合项目方式实施。

(三)建设方式

1.配套基础设施和住房建设实行乡镇负责制,市指挥部、市移民局、住建局、国土局负责指导和协调,由乡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可采取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依法按程序发包工程,选择业绩优良、信誉度高的企业建设,严禁转包和分包。

2.提倡与“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房建设有机融合。积极落实上级有关税费减免、政府主导代建企业微利建设等降低建房成本措施,切实减轻搬迁群众投资压力。

(四)工作要求

1.科学选址规划。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结合小城镇、中心村建设,科学选择安置点,选址不占基本农田。建设规模适度,兼顾产业培育、劳动就业和乡村旅游,凸显小而特、小而精。

2.注重产业培育。落实一村一品、一村一特产业扶贫行动,围绕蔬菜、生态畜牧、精品水果、花卉苗木等确定特色主导产业,

培育经营主体,推进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产业基地,促进就业增收。

3.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安置点突出“七个一”标准(即:一个文化广场、一个综合服务阵地、一个老年活动中心、一间公共厕所、一间便民超市、一个农村淘宝店、一个电子金融网点),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采取恰当方式配套商业资源。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构成

概算投资1.8亿元,其中住房1.2亿元,配套基础设施0.6亿元。其中: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95人建房补助投资3390万元。

(二)省级投入资金。非贫困人口1305人建房补助1566万元;配套基础设施6000万元;旧房拆除、宅基地复垦奖励4500万元。

(三)本级投入资金。市人民政府负责安置点建设用地约250亩,投入征地拆迁资金1500万元。

(四)群众自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自筹0.25万元,非贫困人口人均自筹1.05万元。共计1794万元。

(五)相关资金配套。安置点学校、医疗卫生等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各安置点实施方案审查批复情况,通过本级投入和整合部门项目配套。

六、配套政策

(一)用地政策。市国土局负责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用地需求,根据本年度搬迁规模、区域和范围,研究制定用地政策方案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严格执行旧宅基地复垦面积转为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城市新增建设用地优先用于移民搬迁工程用地需求,节余指标收益全部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

(二)住房政策

1.在城镇和中心村安置的。市住建局结合实际,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纳入小城镇“六个一”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捆绑实施,移民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一并落实。

2.在城市安置的。根据搬迁群众意愿,结合保障性住房政策,以建安成本价为移民群众提供房源安置。市住建局制定具体操作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

(三)融资政策。市金融办牵头,积极争取省农业发展银行易地扶贫专项贷款,确保金融扶贫政策落地。

(四)后续扶持发展和就业保障政策。对于整村整组搬迁的,迁出地15度以上坡耕地,按退耕还林政策实施生态恢复。将移民劳动力职业技术培训和就业指导工作纳入2016年工作计划,实施产业发展、种植技术、城市三产服务等免费培训。通过公益性岗位等拓宽移民搬迁户就业渠道,优先安排“4050”人员和就业困难家庭人员就业。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做好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搬迁对象的安置工作,对无房户、五保户实行兜底安置。

七、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6年1月至2月)

1.制定年度计划。1月20日前,按要求确定全市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明确目标任务;市、乡两级制定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市政府研究出台有关政策。

2.选址规划。1月20日前,乡镇完成选址规划等前期工作。

3.启动建设。坛厂桑树村、鲁班山水村、火石岗富兴村、茅坝镇黎民村4个安置点在1月20日前组织统一开工建设,其余9个安置点在2月10日前全面开工建设。

(二)建设阶段(2016年2月至9月)

1.平场等基础工程。2月底前,全面完成安置点五通一平工程。

2.主体工程。3月起,进入安置点主体工程建设,8月底前完成房屋主体工程建设。

3.配套设施。10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配套设施,达到入住条件。

(三)竣工验收(2016年10月)

1.工程扫尾。乡镇全面盘点项目建设情况,加快组织完成扫尾工作。

2.申请验收。乡镇完善项目档案资料,申请市级验收;市移民局牵头组织完成本级验收,做好申请省级验收的准备。

3.入住准备。乡镇制定分房办法、安置区管理办法等,全面做好搬迁对象入住的准备。

4.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 搬迁对象入住新居后要按所签订的协议自行将旧房拆除,其宅基地复垦验收后,乡镇根据奖励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组织实施。

(四)移民入住(2016年11至12月)

组织移民搬迁对象入住安置区。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专抓。成立市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市政协联系领导任常务副指挥长,市移民局局长任副指挥长,负责组织领导、统筹指挥和协调督促,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指挥部下设综合组、项目工作组开展具体工作;市国土、住建等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主要负责部门政策研究、执行和落地。坚持“一个工作组、一套政策、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每个安置点组建由1名县级领导任组长,乡镇主要领导任副组长,1名分管领导、1名部门负责人、1名村支书为成员的专抓工作组,每个点同步安排一个市级部门帮扶,具体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确保工作有组织、能落实。

(二)认真落实责任,加强资源整合。市与部门、乡镇层层签订责任状,立下军令状,逐级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以责任倒逼工作,实行挂图作战。乡镇要履行实施主体责任,在人财物上充分保障工作开展,切实精准搬迁对象,科学选址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抓好工程建设,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质量和进度。市移民局要充分发挥部门主体作用,制定年度计划,抓好任务分解、方案审查、业务指导、跟踪管理、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市发改、财政、金融、国土、住建、农牧、林业、水务、民政、人社、教育等有关部门,围绕项目立项、资金筹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房建设、社会保障、就业培训、产业发展等方面,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精准发力,落实政策,整合资源,打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组合拳,为易地扶贫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三)保障资金投入,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将中央、省级补助资金不折不扣兑现到搬迁对象;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足额配齐地方配套部分,对于征地拆迁、基础配套设施等资金,采取融资贷款等方式解决,切实保障建设资金需求。由市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接上级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资金使用由移民局申请,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指挥部审查报市政府调度使用。严格执行《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严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挪作他用。市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正常发挥效益。

(四)强化调度检查,严格工作考核。围绕年度计划和军令状强化调度检查,市指挥部旬督查、月调度、月通报,掌握工作进展,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围绕重要时序节点,由市督查局牵头,组织市监察、审计、发改、财政等部门,突出进度情况、建设质量、资金使用和工作效能重点,实行易地扶贫搬迁专项督查。对工程进度缓慢、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市脱贫攻坚考核、市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考核和市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提高考核权重,市移民局制定考核细则组织实施。对因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力等造成工作滞后、任务完不成的,将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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