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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水库水面建设用地的供需问题有哪些?

来源:土流网2016-04-01 17:34:58

水库水面建设用地: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云南省提出“兴水强滇”战略,全力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水电。

面对连年的干旱天气,不论是从农民的利益上还是国民的生活都带来了很大的经济上的损失。云南政府为了恢复经济上的发展,决定对干旱灾难进行水库水电的开发。水库水面主要用于蓄水、发电、灌溉、养殖、风景旅游和生态保护。

面对上述情况的发展与实施进行以下几点问题的说明:

 

(一)云南水利水电项目用地供需矛盾

2009年秋季至2013年初夏,云南局部区域连续五年发生干旱灾害,给全省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造成巨大损失。除全球气候异常、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衡等客观原因外,水利设施建设不足造成工程性缺水是云南省近年来干旱的主要原因。同时,作为全国水能资源最丰富的省份之一,水电开发不足。

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云南省提出“兴水强滇”战略,全力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水电。2010-2020年云南省规划水利水电项目用地总面积为1.58×105hm2,其中水电站用地面积为1.26×105hm2,水库用地面积为3.25×104hm2,用地需求量非常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安排云南省2006-2020年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1.7×105hm2,若全部满足水利水电建设需求,则需要用掉云南省15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的91.91%。

如何保障水利电建设项目用地,云南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

(二)云南针对现有管理方式不足问题

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制度,水库水面按照新增建设用地进行管理,从土地行政管理方面来看,需要完成四项手续:

1.水库(水电站)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用途管制。由于水库用地选址制约条件较多。因此,在规划编制时预留用地范围与实际建设时用地范围差异较大,水库(水电站)项目不符合规划难以审批的情况较多。

2.水库(水电站)建设规模必须符合年度计划指标要求。以云南省为例,2009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8800hm2、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6500hm2、新增建设占用耕地4700hm2,129个县平均新增建设用地仅68.22hm2、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50.39hm2、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仅36.43hm2。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水库(水电站)用地规模较大,动辄数百公顷,甚至数千公顷。以宣威市小干河水库仅为库容9.74×106m3的小(Ⅰ)型水库,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即达到69.47hm2,超过一个县全年的平均建设用地指标。在这种情况下,各级政府对于水库(水电站)建设积极性不高,导致水库建设力度不够或者发生违法用地现象。

3.完成土地征收转用手续。

4.完成耕地、林地占补平衡任务。水库淹没耕地、林地通常较多,按照现有的耕地占补平衡、林地占补平衡的规定,必须补充规模相同、质量相当的耕地和林地,或者缴纳补充耕地、林地的费用。耕地、林地补充的压力较大。

在云南省急需建设大量大中小型水库、水电资源开发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的情况下,现有的管理体制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关于云南改善水利水电项目管理的机遇

面对云南省水利水电项目管理中面临的困难,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西南开发重要桥头堡有关措施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70号)提出“探索旅游用地、水利水电用地精细化管理”,要求“合理确定项目区用地类型和范围,并按照统一规划、分类管理的原则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项目区中涉及非农业建设的用地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不涉及非农业建设、不改变原土地利用现状的按原地类管理”。

云南省针对水利水电管制方式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不但改善了地区经济的发展,更是迎来新机遇。 

>>推荐阅读:农村水库水面养殖转租,必须注意这4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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