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昌市人民政府2016-03-23 11:20:24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
2014年9月,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对金昌市2014年度土地利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审核督察,指出存在规划审批农用地转用等4大类74项问题,要求逐项整改落实,严格规范管理。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迅即对整改落实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全市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组织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清查,逐项严格督查整改落实。截止2015年3月底,审核督察发现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并专题报告省政府。4月1日,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对我市提交的报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商议后加强对整改的指导,对违法行为应追究责任。为认真贯彻刘省长的批示精神,切实加大土地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巩固拓展执法检查和审核督察整改成果,不断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经金昌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金昌市土地利用管理专项大检查。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金昌市卫片执法检查暨土地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金政办发〔2014〕138号)要求,对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审核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查漏补缺,完善资料,确保土地审批符合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对处罚后具备审批条件的加快审批;对处罚后不具备审批条件的要制定有效措施,拿出方案,限期整改落实;特别是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未落实到位、批而未供土地等问题,要认真研究,深刻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尽快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紧密配合,加快批而未供土地的审批供应。
(二)全面清查新增建设用地。对2014年9月25日以来,全市各类新增建设用地进行拉网式清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已批准的用地要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土地征用、出让、审批、使用各环节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要件是否齐全完整;对2013-2014年新清理出的批而未供土地要加快审批供应,避免出现未供即用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土地管理秩序。
(三)切实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按照“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的原则,对清理核查出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逐宗登记造册,逐宗立案查处,依法查处整改到位,严禁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和以罚代法;对违法违规用地的处理要在坚持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一律拆除复耕;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要在依法处理到位后,抓紧补办建设用地手续;对以农业结构调整、发展设施农业、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变相违法占地搞非农建设的,一律严肃查处。
二、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5年4月13日-4月30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县、区政府要尽快研究,制定具体的执法检查和整改落实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整改要求、完成时限,对土地利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清查整改阶段(2015年5月1日-7月20日)。县、区政府要按照土地利用管理专项检查任务要求,结合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坚持边清查、边处理,逐宗落实责任,逐项查处整改。对国家下发疑似违法图斑逐宗实地核查,逐宗甄别落实,对查实的违法违规用地,要依法查处到位。5月20日前,上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成果数据报告;7月20日前,向市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专项大检查工作情况报告。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7月21日-7月31日)。清查整改工作结束后,由市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县、区土地利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审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土地利用管理大检查工作是市政府贯彻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推进依法用地管地的重要举措,要作为今年行政执法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专项检查工作由市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整改领导小组负责督导检查、协调落实。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精心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国土、规划、建设、城市执法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务必把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要定期督导检查,定期过问进展,定期协调推进,及时研究土地利用管理大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要认真做好督查工作,全面跟进、全程跟踪、一抓到底,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加大执法检查和整改落实力度,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要及时向市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整改领导小组汇报督查情况。市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检查指导,把握政策界限,研究处理措施,保证各类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任务不落实,违法违规问题处理不到位的,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以及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的单位,及时启动约谈问责。
(三)注重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县、区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汲取教训,抓紧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土地管理制度,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加大对土地“批、供、用、补、查”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健全动态巡查制度,力求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在初始、消除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按照政府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加强市、县(区)、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协作联动,建立国土资源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做好信息互通、案件移送、联合查处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及时有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提高案件查处效率,加强执法威慑力。市、县(区)国土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土地出让、划拨、临时用地审批、执法监管的具体措施,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四)广泛宣传教育,加强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对这次土地利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宣传报道,适时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普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守法意识。要注重对基层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教育力度,提高依法批地管地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依法管地、依法用地,形成上下联动、共同监管、社会关注、群众参与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格局。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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