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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

来源:土流网2024-10-28 09:24:19

为更好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郊区乡村成为提升上海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战略空间,打造上海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亮点和美丽上海的底色。今年以来上海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

(一)规划管控

按照各涉农区新市镇总体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和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严格控制规划农村居民点范围以外农房新建、改建和翻建。

(二)宅基地审批管理

坚持“一户一宅,节约集约利用”,具有宅基地资格权的农户,可依法申请和使用宅基地。宅基地资格权按照本地区“农业户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具有宅基地资格权的农户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申请建房用地的人数计算,按照本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相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依申请依法审批,并加强建房安全质量管理。

(三)分类建房

对有宅基地资格权且位于规划农村居民点范围内的农户,在符合村庄设计和乡村风貌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实行翻建、改建。对有宅基地资格权但位于规划农村居民点范围以外的农户,引导其选择进城镇集中居住或者到规划确定的农民集中居住点实施平移集中建房,并严格执行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建房标准。对符合分户条件的农户,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居住权。对无宅基地资格权的非农户翻建、改建住房作出必要限定,采取进城镇集中居住或者货币补偿方式引导其退出宅基地。

(四)村民自治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管理议事决策机制、民主监督机制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等,促进农村基层土地管理的民主决策、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依托村民自治组织和乡规民约,对村庄规划编制、农民建房资格认定、分户建房申请、建房和安置面积标准等相关事项,须先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决策,再报送区、乡镇(街道)审核。

以上通知内容自2024年5月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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