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相关政策,根据省财政厅、省农委《江苏省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常州市财政局、市农委《常州市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市财政局、市委农工办研究制定了《溧阳市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溧阳市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委(苏财基层〔2016〕1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财政局、市农委(常财基层〔2016〕10号)《常州市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切实做好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