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关乎着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了保护耕地地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各地纷纷出台了一系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新政策。这些政策如同一股股春风,吹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为农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在贵州黔西南州晴隆县,补贴政策明确了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若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则从其约定。补贴依据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确认面积(扣除不予补贴的面积)为准。在计算补贴标准时,由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根据当年的补贴资金规模(包括当年下达资金、往年结余资金)以及确认的补贴面积,测算出亩均补贴标准,县域内补贴标准保持一致。在 2024 年,黔西南州投入 2.68 亿元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 “一卡通”,原则上按每亩 48.45 元标准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助力农民购买生产物资。
而在广西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以及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对于已流转的耕地,补贴资金通常仍发给拥有承包权的农户。补贴依据原则上以土地确权登记面积为准,尚未确权到户的耕地,可依据二轮延包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登记。但有多种情形不得纳入补贴范围,像非农业征(占)用改变用途的耕地、退耕还林(草)的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质量未通过验收的耕地、撂荒一年及以上的耕地等。并且,若农户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将取消当年补贴资格。在补贴发放时间上,原则上要求在 6 月 30 日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