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土地投资,不论是购买还是租借,都是土地需求增长造成的,是推动耕地集约化的因素,在某些情况下也是推动土地利用变化的因素。人们通常使用“土地攫取(landgrabbing)”一词来表示那些非法的、秘密进行的或不公平的征地行为。这一术语已经成为科技文献和大众论坛@的主要词汇。最近还出现了“土地热(landrush)”这个术语(Anseeuw等,2012)。
大规模征地在2005-2008年显著增长(Anseeuw等,2012)。在20世纪90年代,世界范围内的农业外国直接投资额每年大约是6亿美元而2005-2007年年均30亿美元(UNCTAD,20094DeSchutter,2011)。在非洲,仅2009年的土地需求量就相当于此前20多年的耕地增长量。
据世界银行估算(2011b),在2009年8月之前不到1年的时间里,投资者征收了大约0.5燃料的投资兴趣,还可能是因为2008年房地产市场崩溃造成了投资真空(Friis和Reenberg,2010)。一些对冲基金和投资银行已经建立了农业投资基金①(Mann和Smaller,2010)。国际金融机构可发挥自身作用,促使土地征用成为提高生产力、加强知识转让的战略(Daniel和Mittal,2009)。然而,金融投资者的主要兴趣是利润——通常是短期利润,而不是对土壤质量等物质资本进行长期维护。当金融投资者掌控土地时,要对两个群体加以区分,一是土地管理者、土地运营商和农民(利益相关方),二是股东。此外,与照看所拥有土地的传统农民不同,金融投资者身在远处,对从中谋取利益的土地没有个人印象、私人关系或承诺。因此,他们不那么倾向于投资可持续的土地管理实践,例如农林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