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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庆区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来源:顺庆区政府2018-07-06 16:18:53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顺庆区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南顺府办发〔2018〕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充市顺庆区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

南充市顺庆区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南充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南充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南民发〔2018〕42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市正风肃纪10+X的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区政府决定用3年时间,在全区开展城乡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乱象,坚决惩治城乡低保制度执行中的腐败问题,及时纠正低保工作中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等作风问题。切实压实工作责任,转变工作作风,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按户施保、按标施保、应补尽补”,打造对象认定精准、基础数据精确、动态管理有效、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低保、廉洁低保。

二、治理内容

(一)查处腐败问题

1.以财政供养人员、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尤其是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城乡低保中的“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

2.向群众索要收受好处、摊派费用,降低保障标准,克扣低保金、违规进行低保金二次分配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等问题。

3.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扣留或集中保管低保对象银行卡并侵吞低保金的“贪污侵占、截留私分”等问题。

(二)惩治作风问题

1.坚决纠正城乡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对象不精准、措施不到位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2.认真整改城乡低保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不按户施保、不计算家庭收入、不公示,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效率低下,不应保尽保、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等问题。

3.认真纠正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补差标准未及时全面公开,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4.认真整改违反现行低保政策规定进行行政干预,简单确定低保对象比例、下达保障指标名额,搞平均主义、福利平衡等问题。

5.认真纠正将脱贫攻坚中允许存在的贫困发生率视为脱贫之后的农村低保覆盖面的问题。

三、工作安排

城乡低保专项治理从2018年5月25日开始,持续三年进行。2018年5月—8月、2019年5月—8月、2020年5月—8月按本方案分三次集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每年10月30日前报送阶段性总结。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6月15日)

1.发布治理公告。区民政局在微顺庆、《今日顺庆》上发布公告,主要公布治理的重点内容及举报电话。

2.召开治理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3.书面公开承诺。区民政局、乡镇(街道)低保经办人员签订《廉洁办理低保承诺书》,公开承诺杜绝违规违纪办理现象。

(二)全面自查阶段(6月16日—8月31日)

1.重点核查农村低保兜底对象(6月底前)。依据《脱贫攻坚总任务中低保兜底对象复核认定统计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4月数据),指导乡镇(街道)逐户排查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及时同步完成低保、扶贫系统数据更新。

2.全面排查所有城乡低保对象(8月底前)。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自查。一查低保户籍档案,看是否存在“骗保、多保、死亡人员吃低保”等问题;二查家庭经济状况,是否存在“领取社保吃低保、富人吃低保”问题;三查低保经办人员及干部职工家属备案情况,看是否存在干部职工家属违规享受低保的问题;四查公开公示程序,看是否存在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的问题;五查低保户一折通资金到位情况,看是否存在低保资金未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六查低保资金发放到户情况,看是否存在拆户拼户、平均分摊、二次分配、将低保资金截留挪作他用、甚至贪污私吞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等。

(三)督查调研阶段(7月1日—8月30日)

民政部门会同区目标办、纪委监委相关人员,适时组成调研督查组,对各地当年审批纳入保障范围和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开展抽查。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以及行政性纳入低保等违规违纪问题。随机抽取或重点选择专项治理工作突出或信访人数较多、群众举报问题较多、媒体曝光问题的地方开展督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动真碰硬、严格查办,绝不姑息。

(四)完善整改阶段(持续实施)

1.加强信息核对。加强部门协调,积极推进区级核对平台和机制建设,按照《四川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全面核对,重点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大型农机具、政策性财政补贴、扶贫建档立卡增收等信息的核对。

2.规范行政文书。根据全市统一制定的低保申请受理、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近亲属备案等关键环节的规范行政文书,开展审核审批工作。

3.坚持长期公示。一是在乡镇(街道)、村(居)设立固定公示栏同步进行常年常态化公示,确保低保信息公开。主要包含姓名、低保家庭户主头像照片、地址、保障金额、类型、人数、困难原因、调查人员等;二是推广运用“互联网++监督”,区级民政部门在其相关网站上公开低保对象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个人信息需保密的对象除外)、居住村(居)委会、家庭人口、收入状况、享受低保金数额等信息,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和受理人,全方位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4.全面应用系统。抓好低保信息系统的应用,及时更新系统数据,确保系统数据与业务工作同步进行。加快实现全省低保信息系统与民政统计台账数据对接,实现低保对象审核审批、补助资金发放明细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办理。

5.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根据城乡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深化工作。政策设计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要及时调整完善;政策落实不到位和存在作风问题的,要抓紧整改落实;基层经办服务能力保障不足的,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力求得到有效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安排,组织实施。各单位主要领导为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督查、亲自检查。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抓好落实;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群众举报问题统计台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二)找准问题,严格查处。区民政局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排查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要突出工作重点,对照现行低保政策法规和规范管理要求,严格检查、严肃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违纪违规问题,列出重点案件,重点督查督办。对于反映民政部门干部职工、乡镇(街道)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线索,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移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处。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区分违规违纪违法与改革创新中的失误等情形,处理好容错免责与专项治理之间的关系。

(三)敢于曝光,严肃问责。对“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腐败和违纪问题多发、工作作风不扎实地方和单位,要严肃问责。对城乡低保工作中曝光的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压力传导,促进责任落实,提升区乡两级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村(居)委会干部的“高压线意识”,杜绝城乡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作风问题。从6月份起,民政部门要按月收集、汇总各单位查处的城乡低保工作中的违纪违法案例。

附件:1.南充市顺庆区低保工作人员廉洁办理承诺书

2.南充市顺庆区城乡低保专项治理群众举报问题统计台账

附件1

南充市顺庆区低保工作人员廉洁办理承诺书

本人从事低保办理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并做出如下承诺:

1.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利用职务之便,不违规为本人家庭及其亲友违规办理低保;

2.对符合低保待遇条件的,按程序和要求办理低保,不推诿、不拖延;

3.认真做好调查、审查、审批工作,做到对象认定准确,不搞“关系保”、“人情保”,不搞暗箱操作;

4.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做损害国家利益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权益的事。

若违反本承诺,自愿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承诺人(签名或盖章):

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2018年 月  日

附件2

南充市顺庆区城乡低保专项治理群众举报问题统计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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