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蔡县政府2018-03-09 15:56:00
为切实做好各项造林绿化工作,驻马店上蔡县政府关于上蔡县2018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规划的整地挖穴规格及造林密度植树,每侧植树2行,每公里补贴1.0万元;生产路及农沟:按照规划的整地挖穴规格及造林密度植树,单侧植树2行或每侧植树1行,每公里补贴0.5万元;河道绿化: 按照规划的整地挖穴规格及造林密度植树,每侧植树4行,每公里补贴2.0万元。
上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蔡县2018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上蔡县2018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7年12月28日
上蔡县2018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为确保完成全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森林网络建设任务,切实做好各项造林绿化工作,按照《河南驻马店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5—2025年)》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建设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上蔡为目标,统筹推进城乡一体的绿化建设步伐,继续查问题,补短板,对标达标,攻坚克难,强力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建设任务
(一)营造林。2018年完成营造林任务4.95万亩。其中新建完善农田防护林73.2万亩、折合造林面积1.86万亩;完善生态廊道绿化0.2万亩(省道路0.09万亩、县乡道路0.11万亩);河道绿化0.08万亩;防护用材林兼用林建设工程0.3万亩;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建设美丽村庄37个,新增绿化面积0.29万亩;花卉苗木基地建设1.0万亩;经济林基地建设0.11万亩。新建绿地0.16万亩,中幼林抚育1.1万亩。
(二)林业育苗。林业育苗0.2万亩,培育优质种苗300万株。
(三)全民义务植树。全县完成义务植树245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建立县直单位义务植树基地1处2万亩、纪念林基地3处2250亩。
三、建设重点
全面落实《河南驻马店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5—2025年)》,2018年造林绿化以农田防护林和完善通道建设为重点,扩大经济林建设规模,深入开展村镇绿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开展县乡村道路绿化,突出完善提高省级以上通道绿化,为实现全县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双增长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一)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2018年新建、完善农田防护林网73.2万亩,折合造林面积1.86万亩。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以现有沟、河、路、渠绿化为重点,全面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因地制宜扩大林网绿化宽度,提高绿化层次。推行“挖深沟、修宽路、先拍卖、后植树”的农田林网建设模式。
(二)绿色通道建设和水系绿化工程。全面推进道路绿化和生态廊道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县、乡、村级道路绿化,对2016-2017年已完成的高速公路、省级以上干线公路绿化,按原绿化标准对缺档断带进行补植补造,边沟填平的要恢复边沟。完善县域内主要水系河流的绿化,建设防护美化兼备的水岸景观生态廊道绿化带。
(三)城区绿化提升工程。以增加人均公园绿地、绿化面积为目标,按照乔灌结合、以乔为主、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原则,加快提升城区品味,加快推进森林进城、森林围城,加快推进县城建成区绿化,建设环城景观防护林,高标准打造环城路景观绿化带。实施杜诗湿地公园、重阳生态文化园环古城绿化带建设及植物园建设。完成市民公园、蔡明园公园2个绿荫生态停车场建设80亩,县城建成区新增绿地1600亩。
(四)森林乡镇和村庄社区绿化美化工程。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开展村庄社区绿化、中心集镇绿化、村委所在地绿化、园林式单位绿化等工作。以村庄社区内外、村庄周围、道路两旁和房前屋后为重点进行组团式、立体化绿化、美化,以乔灌为主,乔灌藤相结合,大力发展优良乡土树种,提高常绿树和花卉配置比例,营造四季常青、三季有花的居民生活环境。完成美丽乡村建设37个,每个村庄新增绿化面积75亩。村庄绿化率达到30%以上。
(五)花卉苗木和经济林基地建设工程。加强种苗基地建设,积极推广应用育苗新品种和新技术,全面提高基地供种能力和科技水平。积极培育壮大花卉苗木龙头企业,带动整个行业向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加快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利用现代化林业栽培手段,新建、改建一批优质果品采摘园、科技示范园,发展旅游观光林业。新建花卉苗木基地1万亩,新建经济林产业基地1000亩。
(六)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完成森林抚育1.1万亩。加强中幼龄林抚育,提升森林质量。重点对三年以内幼龄林进行补植补造、修枝、施肥等抚育方式;中龄林实施抚育间伐、低产低效林改造等方式,促进林木生长、增加林木蓄积、提高森林质量。
(七)、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提升建设工程。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和防治队伍建设。举办1期美国白蛾防控技术培训班。加大美国白蛾、杨树食叶害虫防治力度,采取飞机防治与地面防治相结合的立体式防控措施,坚决遏制害虫高发势头。全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8‰以下,主要通道平均叶片保存率不低于85%。新增大型机动喷雾器1台,实施飞机防治8万亩以上。
四、建设标准和技术要求
造林用苗使用河南省林木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林木良种和优良乡土树种,重点发展楸树、泡桐、白蜡、朴树、榔榆、苦楝、刺槐等乡土树种,苗木规格:苗高3米以上、米径3厘米以上、根幅25厘米以上,良种使用率达到85%以上,禁止使用假植苗、病虫苗。
1、农田防护林网建设。每个网格控制农田以300亩为标准,路沟建设标准:村道以已经硬化了的道路和近期进行硬化的道路为重点,对已经硬化了的道路和近期进行硬化的道路,要进行整理,路肩要达到1.0米宽、路沟要达到沟口1.5米宽、沟深1米;植树标准:路宽6米以上的主干路每侧2行,株行距3×1m;6米以下生产路单侧规划2行,株行距3×1m或者每侧规划1行,株距2m;干支沟每侧规划2行,株行距3×2m;农沟每侧规划1行,株距2m。
2、绿色通道建设。国道每侧绿化50米,每侧植树17- 25行,株行距3m×3m或3m×2m;省道每侧绿化10米,每侧植树5行,株行距3m×2m;县乡道每侧植树3行,株行距3m×2m;2017年新加宽路段,按照花灌木、常绿树、高大乔木由内向外梯次绿化,达到三季有花,四季有绿。
3、森林乡镇和村庄社区绿化美化。村庄社区绿化,外部生态防护林带宽度在20米以上,内部道路两侧至少各栽植1行乔木;中心集镇要建设一条不少于1公里的绿色示范通道和600平方米的公共休闲绿地;村委所在地的绿化率要达到40%以上,且配有相应的供村民休闲娱乐的绿色活动场所;园林式单位按创建标准进行。
五、时间安排
2018年春节前完成造林整地任务,各乡镇、街道按照造林规划对辖区内的路、沟,按照规划标准进行整修路沟并完成造林挖穴工作。2018年春节前完成植树造林任务的70%以上,2018年3月12日前完成全部造林任务。
六、造林补贴
主干路及支陡沟:按照规划的整地挖穴规格及造林密度植树,每侧植树2行,每公里补贴1.0万元;生产路及农沟:按照规划的整地挖穴规格及造林密度植树,单侧植树2行或每侧植树1行,每公里补贴0.5万元;河道绿化: 按照规划的整地挖穴规格及造林密度植树,每侧植树4行,每公里补贴2.0万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领导统一、责任明确、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乡镇(街道)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创森指挥部成员单位特别是县委农办、住建局、综合执法局、水利局、交通局、国土局、林业局等部门要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部门责任,研究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方案和措施,高标准完成规划的造林绿化任务。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明确责任,对照林业局2018年造林规划,把县政府下达的造林绿化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地块、路段。县委、县政府对创森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造林绿化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与乡镇(街道)及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力推进创森工作。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创森任务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责任目标,将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强化督导。县创森指挥部成立督查组,对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创森工作开展情况、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检查通报。各督查组要对分包乡镇(街道)进行全程督导,实行日通报、周排序、月评比,确保造林质量和进度。指挥部在植树造林的每个时间节点进行验收。验收分4个阶段。第一阶段造林整地验收,时间安排:1月中旬;第二阶段造林整地全面验收及植树造林阶段性验收,时间安排:2月中旬;第三阶段造林完成情况验收,时间安排:3月中旬;第四阶段造林成活保存率验收。时间安排:6月中旬;并根据验收结果进行补贴。补贴办法是:造林补贴分三个阶段。依据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的完成情况,补贴乡镇(街道)完成数量的60%,依据第三阶段的完成情况,补贴乡镇(街道)完成数量的20%,依据第四阶段的完成情况,补贴乡镇(街道)完成数量的20%。
(四)严格奖惩
县政府将根据创森工作奖惩办法进行奖惩。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创森工作突出前三名的乡镇(街道)分别奖励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并对前三名乡镇(街道)的党政正职、分管副职计三等功;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乡镇(街道)分别奖励10万元;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任务,创森工作进展不力后三名的乡镇(街道)分别处罚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第一次创森督导验收后三名的乡镇(街道),通报批评;第二次创森督导验收后三名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做表态发言;第三次、第四次创森督导验收后三名的乡镇(街道),对党政正职进行诫勉谈话;对在四次督导验收连续排名倒数的且没有完成创森任务的乡镇(街道)的党政正职、分管副职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影响全市创森成果,造成严重后果的,乡镇(街道)的党政正职、分管副职给予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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