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了解土流网是干什么的?
点击播放

土地流转专业平台

正在收听关于推进四川德阳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四川德阳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德阳市政府2018-02-05 09:32:27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德办发〔201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战略,促进全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确保全市到2020年底全面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四川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5〕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定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6〕70号)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川交发〔2016〕59号)等文件精神,并经市政府八届二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紧紧围绕全省“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体目标,遵循“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健全机制、分级保障”的方针,结合德阳市“十三五”农村公路发展目标规划,坚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条件、技术等级、建管养运水平,适应我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新要求。

二、总体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着力打造外通内联的农村交通运输网络,健全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和建设、管理、养护、运输协调发展机制。

(二)主要任务。以国、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为契机,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各县(市、区)争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力争每年成功申报一个示范县,全部申报成功,实现全市“满堂红”。到2020年,全市农村公路发展机制体制基本完善,路网结构明显优化,通畅水平明显提高,安全条件明显改善,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得到全面加强;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实现城乡交通一体化和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三、完善体制明确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成立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由市级发改、财政、国土、交通、水务、林业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对应成立领导机构,负责对接落实上级政策措施,制定县级“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方案,加大推进力度,积极申报国、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二)精心组织实施,细化任务分工。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县(市、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县(市、区)政府是“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工作主体,具体负责完善相关制度,抓好组织实施,并负责对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进行督促和指导,将任务细化分解,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

四、强化资金保障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应加快建立以县(市、区)、乡(镇、街)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建立统筹考虑物价增长、里程和财力增加等因素在内的养护、管理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努力争取政府债券、各种涉农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路面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和国家车购税补助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五、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

(一)政策措施。各县(市、区)政府应结合实际,出台涉及农村公路建设用地、建筑材料使用以及税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合理降低工程造价创造条件;乡道及乡通村道路建设要切实用好“一事一议”政策,采取乡、村为业主,村民自愿、村民自治、民主修路、民主管理的方式,充分发挥和尊重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

(二)规划管理。县道规划由市交通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编制,报市政府批准。乡道规划、村道规划、重点镇的过境路规划、对外通道规划由各县(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编制,征求市交通局意见后,报县(市、区)政府批准,并报市交通局备案。

(三)资金管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严格遵循专款专用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车购税等国家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社会筹集资金和受益村民出资采取民主监督、使用公开、专款专用的办法进行管理。

对国家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实行单位自查与接受财政、审计等政府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对社会筹资和群众自筹资金的监督,实行财务公开,由建设单位定期向群众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对群众反映属实的资金问题,各级政府应责成责任单位及时整改。

(四)加快建设。围绕《德阳市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德阳市“十三五”农村公路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任务,各县(市、区)要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质按量完成。对于申报“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县(市、区),辖区内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比例要达到100%;符合要求的“四好农村路”示范路建设总里程要达100公里以上,且县、乡、村道原则上分别不低于20公里。

(五)完善提升。着力改善农村客运通行条件,高等级铺装路面公路比例不低于70%,且2016年以后年增长幅度不低于3个百分点;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新改建农村公路要满足交通运输部和交通运输厅确定的建设技术标准,实现安保、管养、客运等设施三同步。

 

(六)强化监管。各县(市、区)要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质量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县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保障质量监督检测能力和条件。创建示范县的县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对辖区内农村公路质量监督覆盖率要达到100%;工程实体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要达到98%以上。市、县两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协作,强化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加大质量抽检力度,建立市、县两级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档案,每年底形成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报告。同时,各县(市、区)要全面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预防腐败现象和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提高农村公路发展质量和效益;切实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特别加强对桥隧和高边坡施工的质量安全管理。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有效防范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六、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

(一)管理体系全面建立。各县(市、区)要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对农村公路的主体责任,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保障机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及管理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建立县(市、区)有路政员、乡(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政管理体系;不断强化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有效预防、制止和查处超限运输及其他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综合治理全面覆盖。各县(市、区)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大力实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要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出“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

七、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

(一)养护体系全面建立。各县(市、区)要全面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体系,达到“县级有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每个乡(镇)有一个乡(镇)交通管理站,每个村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养护队伍”的要求;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经费足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基本满足养护管理需求。

(二)养护能力全面提高。各县(市、区)要不断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改革,在现有人员编制和机构范围内,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机构;实施公路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建设及养护站(道班)升级改造,大力推进养护能力建设,建立配置合理、运作高效、保障有力的县级公路养护与应急保通体系;加快养护管理信息化步伐,积极推广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推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机械化、信息化。县、乡道临水临崖高差3米及以上路侧护栏安装率达到100%;已开通客运村道安全警示和指路标志设施基本完善,逐步推进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

(三)强化养护工作考核制度。全市要建立起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评价机制,构建市、县(市、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体系。由市交通局牵头,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农村公路养护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及实施效果等开展考核和评价,切实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并加快制定出台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考核办法。

八、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一)积极发展农村客运。各县(市、区)均应加快农村公路客运建设,制定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出台扶持政策;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细则和联合审核机制;乡(镇)、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90%。

(二)加快发展农村物流。全市要继续优化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加快实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程,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站场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鼓励交通、邮政、供销、商务、粮食等农村物流资源整合,降低流通成本,促进农村商贸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县(市、区)、乡(镇)、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

(三)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参与的农村道路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落实乡(镇)政府农村客运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健全车型标准、通行条件、安全监管等制度,加快淘汰老旧农村客运车辆,全面提升客车性能,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运用科技信息手段加强车辆运行监管。

九、加大工作保障和激励措施

(一)加强宣传动员。每年定期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召开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会议,总结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并推广先进县(市、区)经验。各部门(单位)要强化宣传推广工作,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宣传标语、村务公告等传播媒介,整合宣传资源,丰富宣传手段,扩大宣传效果,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注重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强化激励措施。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定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6〕70号)》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川交发〔2016〕59号)的相关要求,每年申报一个示范县。对于申报成功的县(市、区),在省上给予相应项目奖励资金的基础上,市上再给予适当资金奖励,并纳入第二年市财政预算。

(三)严格监督考核。市政府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年度考核。市交通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重点对建管养运责任落实、政策保障、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每年市交通局还将组织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通报批评,扣减相应目标考核管理分值。

附件:德阳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

附件

德阳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徐光勇  副市长

副组长:管  理  市政府副秘书长

廖立新  市交通局局长

成  员:周开海  市目标督查室副主任

杨  锋  市发改委副主任

赵  忠  市经信委副主任

武  斌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杜习瑛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顺虎  市国土局总规划师

李  争  市交通局总工程师

李  嘉  市水务局副局长

陈兆波  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扬武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  钢  市安监局副局长

苟建汶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负责日常工作。市交通局总工程师李争兼任办公室主任。

>>如有农村产权问题,请咨询德阳市农村产 权交易旌阳 区农村产 权交易中江县农村产 权交易什邡市农村产 权交易

显示全文
点击右上角分享
使用土流网APP,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优质土地推荐
耕地 林地 园地 商服用地 养殖用地
查看更多土地  >

土流网APP全新升级

政策补贴免费查,掌握农业最新动态!

立即下载
你可能感兴趣
加载中...
前往土流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取消确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