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土流网整理2017-12-26 10:32:57
为进一步解决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做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 根据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黄山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12月19日,黄山市屯溪区颁布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该《细则》包括总则、申请条件、租金标准、申请审核程序、使用与退出、法律责任、附则共7章39条。
《细则》在“申请条件”中指出: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夫妻双方至少有1人具有屯溪区城镇常住户籍2年以上、无私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且住房总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至少有1人具有中心城区城镇常住户籍,无私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等条件的,可到所在社区、乡镇提交申请。但有私家车等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有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等6种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公租房保障申请。而符合条件的孤寡老人、四级以上残疾人员、重大疾病救助对象、烈士遗属、残疾军人、劳动模范、见义勇为人员、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困家庭及人员,可优先给予保障。凡申请公租房的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细则》还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引进的专业人才等特殊人员的申请保障等作了明确规定。
关于屯溪区
屯溪区是安徽省黄山市一个市辖区,位于安徽省南部,地处白际--天目山、黄山之间的休屯盆地,“两江交汇,三省通衢”皖、浙、赣三省结合部,扼横江、率水与新安江汇合处,东北、东南分别与徽州区、歙县毗邻,其余均与休宁县接壤。
屯溪区土地面积249平方公里,人口21.7万(2010年),辖4个街道、5个镇:昱东街道、昱中街道、昱西街道、老街街道,屯光镇、阳湖镇、黎阳镇、新潭镇、奕棋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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