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7-10-10 10:03:45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行业从业主体履约行为,推进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近日广西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印发了《南宁市房地产行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房地产行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是通过对房地产行业从业主体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和物业服务管理活动中的基本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进行征集和信用评定的基础上,将诚实守信企业列入“红名单”,将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相关部门或单位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在一定时间内对列入“红黑名单”企业进行相应激励或惩戒的制度。
根据通知,从业主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纳入房地产行业“红名单”评选范围:一是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二是因诚实守信行为受到市级以上政府和相关部门表彰、奖励的。
对列入“红名单”的企业,南宁市将实行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机制,办理相关业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并简化程序。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在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项目、物业管理项目等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依法依规优先选择等。
与此同时,从业主体符合记分周期内失信行为累计计分20分以上、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或生效司法裁决、被司法机关认定为刑事犯罪等7点情形的,应当纳入房地产行业“黑名单”管理范围。对列入“黑名单”的从业主体,相关部门将采取从严审核行政审批事项、限制参加招投标活动等措施。
人社部公布首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南宁市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操作规...
刘红宇委员:司法体制改革为律师行业注...
关于加强和规范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备...
2017年南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
关于印发南宁市武鸣区2017年房地产...
南宁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
2016南宁最新楼市调控政策:《关于...
南宁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201...
武汉官方把房地产归为困难行业!为什么...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
北海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北建...
黄石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行业管理促...
2017年宜昌市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
哈尔滨《关于加强我市房地产中介管理促...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