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09-28 08:22:33
9月27日,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石家庄住建局网站发布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提到,只有两种情形可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一、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的判决、裁定,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解除”的;二、因购房人死亡,继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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