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11-06 16:51:47
各有关单位、各房地产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基本定位,切实做好岳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强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监管,全面实行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制度,杜绝申报价格虚高现象。备案价格应一房一价、一套一标,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销售价格应为备案价格。
二、申请预售许可的房地产项目,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的,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
三、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后半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调高销售价格的申请不予受理。
四、商品住房网签合同登记备案后,除依法可撤销的情形外,不得撤销。
五、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在本市城区购买的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两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六、未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自行或委托经纪机构和电子商务企业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电商费等预定性质的款项。
七、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备案价格强迫购房人签订阴阳合同在房价款外加价、捆绑搭售停车位(库)等不正当方式销售商品住房,严禁房地产经纪机构哄抬房价、炒卖房号、囤积房源赚取差价。
八、加强商品住房质量和竣工验收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时,应当向购房人出示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严禁将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商品住房交付使用。
九、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销售商品住房的行为,公开通报房地产企业的不正当经营行为,将其列入违法严重失信房地产企业名单,并视情节轻重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房地产企业资质(备案)证书。
十、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3日
这条通知可以说是相当实用了。
●不管你买的新房还是二手房,都只能在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的两年,才能交易!
●不管开发商将房子定价多高,只要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认可,都不会发预售许可证!
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答记者问
今年来,全国一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效显著,但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普遍呈现高位运行走势。岳阳也不例外,表现出商品住房量价齐升、二手房交易活跃、商品房去库存效果明显甚至供不应求等特点。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民热心关注。如何平抑房价、稳定市场预期、引导理性购房,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专门采访了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星耀。
记者:王局长,您好!今年来,我市房地产市场特别是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活跃、二手房市场交易火热。其原因究竟是?
王星耀:一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去库存”等系列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战略决策,加速推进中心城区棚户(旧城)区改造,市民刚性需求自然增长。二是岳阳市被确定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其区位优势的吸附力吸引外地乡友返乡置业。三是城市居住环境改善,吸引了周边县市区居民来中心城区投资兴业。四是中心城区加大控违拆违力度,无资质黑开发得到有效遏制,没有新增小产权房进入市场。五是建筑、人工成本上涨,部分市民买涨不买跌的从众消费心理和投机炒房推动了房价上涨。
记者:王局长,针对这一现象,市政府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王星耀: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高度关注老百姓的住房这一重大民生问题,首次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基本定位”写入十九大报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胡忠雄书记、刘和生市长多次明确指示,要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多管齐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决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方面,市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了科学制定住房供应计划、加大土地供应、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大力推广绿色和装配式建筑、盘活存量房市场、发挥国有企业主力作用、加大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力度、加强市场监管、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等十条具体措施。另一方面,为解决棚改征拆户房源问题,刘和生市长、黎作凤副市长多次调研,市政府决定全面实施“5个5”惠民工程,即投资5个亿,拿出5宗地,建设5000套定向限价商品房,价格控制在5000元/平方米左右,计划用500天时间完成目标任务。
记者:王局长,市住建局作为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王星耀: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尤其是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稳定市场、防止房价过快增长,切实做好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一是将我市中心城区的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控制在一个合理并较为稳定的范围。强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监管,全面实行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制度,杜绝申报价格虚高现象。开发企业在申请预售时接受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其开发成本、备案价格的询问,备案价格过高又不接受价格调整建议的,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国庆节前我局对6个定价过高又不接受调价意见的项目未核发预售许可证。
二是部分限制投资投机炒房。房子不是稀缺商品更不是高科技产品,广大市民切勿从众盲目入市。我们借鉴外省外地特别是长沙市的做法也结合我市实际,对期房转让、现房交易等作了限制性规定,即: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签订以后,除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外,不得撤销网签合同登记备案。本市中心城区购买的商品住房(含二手房)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三是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扰乱市场的惩罚措施。我市中心城区仍存在部分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进行认筹、认购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等预定性质的款项,强迫购房人签订阴阳合同在房价款外加价,捆绑搭售停车位(库)等严重扰乱市场的行为,且屡禁不止,市民反映强烈。对此我们规定了十分严厉的处罚措施:不予批准预售、暂停项目网签手续,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并视情节轻重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房地产企业资质(备案)证书。近日,我局对三个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进行认购收取预定款项的企业进行查处。下一步,我们还将对哄抬房价、囤积房源、炒卖房号的不良企业进行严厉打击,达到净化市场的目的。
只有通过多种手段、多个渠道引导市民理性购房,房地产企业遵守法律法规,从业人员恪守职业道德,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加强监管,房地产市场才能平稳健康有序发展。我们坚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市民的热情支持,有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我市房地产市场一定会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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