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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吕梁市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09-26 09:30:46

棚户区改造既是一项改善民生、惠及百姓的幸福工程,也是优化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的提升工程。国家实施的“棚改三年计划”(2015-2017)时间已过半,只剩不足一年半的时间,棚改工作进入了攻坚克难的阶段。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棚改三年计划”,抓住国家“棚改三年计划”政策机遇,坚定不移地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真正把这项惠及群众的实事办好,吕梁市政府决定在2017年底之前,集中一年多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棚户区改造大攻坚。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新布局、新发展、新形象”总体要求,以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为重点,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服务群众生活为根本,以吕梁新区城市建设百日大会战为契机,以项目推进为突破,创新举措,攻坚克难,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组织开展棚户区改造大攻坚,在全市掀起新一轮城市建设新高潮,强力助推全市经济大跨越、大赶超、大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省棚户区界定的标准和要求,进一步摸清所有城市棚户区及城中村的底数,抓住国家“棚改三年计划”政策机遇,充分利用棚户区改造利好优惠政策,通过“六个加大”工作重点,实现“五个确保”攻坚目标。即加大征收拆迁力度、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加大项目储备工作力度、加大融资贷款力度、加大工程建设力度、加大手续办理力度。确保续建项目按计划完工消零;确保2016年新建项目10月底50%基本建成,确保储备项目年内80%以上手续办结,50%以上完成土地征用、房屋征收拆迁;确保50%储备项目贷款授信,确保50%以上储备达到开工条件,确保三年棚户区改造计划2017年全部实施完毕,实现应改尽改。

三、工作重点

1.加大征收拆迁力度。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民生优先,深入调查,广泛征询意见,尊重居民意愿,做好群众工作。成熟一批实施一批。各县市区要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组建强有力的征收拆迁工作机构。根据三年棚改计划,制定征收拆迁工作计划,在认真完成好本年度征收任务的基础上,对明年的储备项目提前制订征收补偿方案,提前启动并实施征收拆迁任务,形成冬季大拆迁的攻坚氛围。为项目手续审批、融资贷款提供条件。

2.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要认真按照我市《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县市区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采取回购存量房安置、政府搭建平台居民购买和货币直接补贴三种方式,将棚改货币化安置与去商品房库存结合起来,有效化解商品房库存。要按照政府引导、业主决策、市场运作的原则,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通过激励机制、奖补办法,积极引导棚改居民自愿选择货币化安置,努力实现货币化安置率不低于50%的目标。

3.加大项目储备力度。明年是国家实施“棚改三年计划”的最后一年,机会难得。为了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全面实施“1855”计划,即100%储备项目今年8月底入库;80%以上储备项目年内手续办结;50%以上年内取得贷款授信;50%以上年内完成土地征用、房屋征收拆迁,达到开工条件。各县市区一定要未雨绸缪,根据项目储备情况,强化项目储备工作,为明年按期开工奠定坚实基础。

4.加大融资贷款力度。各县市区在用足用好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同时,要抓住政策机遇,结合棚户区改造实际需求,全面推行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加快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的沟通对接,加大融资贷款的工作力度。确保在建项目贷款到位和50%以上储备项目取得贷款授信。

5.加大工程建设力度。要充分利用大攻坚的有利时机,切实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强化质量和安全管理。遵照施工建设周期,倒排工期,今年开工的项目要保证10月底前完成基本建成50%的目标任务。对以前年度的续建项目要加快进度,注重质量标准,确保年底交账,按时实现消零。要利用全省住房保障监管平台,建立月报、季报、年报制度,相关图片、数据、实物要保持严密的逻辑关系并按规定同步录入监管平台,真实地反映工程建设状况和进度。

6.加大手续办理力度。手续办理是当前制约棚改推进的一项基础性、关键性工作,既影响工程建设的正常开工,也影响着融资贷款的正常推进。为此,各县市区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要责成一名副县级领导专门协调负责,推行限时办结制度和主要职能部门合署办公制度,优化项目审批程序,缩短手续办理时间,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勇于担当,不推不拖,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扫除棚改工作中的障碍,确保高效快捷、合法有序。

四、方法步骤

棚户区改造攻坚从2016年9月上旬开始至2017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9月上旬至2016年9月中旬):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都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组织分工,明确包项目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各级干部都要深入项目,深入棚户区,深入群众,层层发动、统一思想,形成浓厚攻坚氛围。

2.集中攻坚阶段(2016年9月下旬至2017年12月中旬):联合作战,奋力攻坚。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集中力量,通过强化“六个加大”工作重点,破解手续办理、征收拆迁、货币化安置、融资贷款等难题。为明年的储备项目创造手续办理、融资贷款、按时开工的条件。确保明年的储备项目按计划要求开工。实现货币化安置不低于50%的目标。破解影响项目开、复工建设和项目融资等的手续办理问题,同时按照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抢抓进度,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确保项目按计划竣工、消零,确保棚改居民按时回迁入住。破解今年新开工项目建设资金、续建项目建设资金和明年储备项目拆迁所需补偿资金等问题,实现棚改三年计划任务全面完成的总目标。

3.考核总结阶段(2017年12月下旬):考核验收,总结评比。对各县(市、区)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依据考核结果实行奖惩兑现。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市政府决定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各县市区也要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组,为强力推动市区主城区棚户区改造,离石区要成立主城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棚户区改造大攻坚的重大意义和战略机遇,把扎实推进国家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助推吕梁经济的重大举措,作为改善民生、创优环境的重要抓手。要层层组织动员,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凝聚共识、万众一心,全力推进大攻坚的深入开展。

2.健全推进机制。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对照工作要求,对照攻坚目标,落实责任,集中人力、精力、财力,全力以赴抓攻坚、求突破。一要健全领导机制。县市区政府都要建立一把手总牵头,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与的组织领导机构,包点包事,分工分组。对每个棚改项目都要组建得力的项目班子,责成一名副县级领导包项目。二要健全部门联运机制。各审批部门和服务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坚持急事先办、难事特办、能便则便、能简则简、能快则快,尽最大的努力,以最高的效率服务好棚改项目。攻坚期间,市直各职能部门要开展大下访活动,了解情况,分析原因,主动帮助解决问题,主动协调办理手续,全力服务棚改攻坚项目。三要健全督查考核机制。要制定督查考核方案,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督战。坚持“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及时查找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对进度缓慢的县市区和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进行约谈问责。对工作成效显著、作风务实的干部要大张旗鼓予以表彰奖励。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督查考核机制,严格进行督查考核。

3.加大宣传力度。棚户区改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需要有良好的舆论支持。吕梁报社、吕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以专题、专栏、专版、社论、评论员文章等形式,引导宣传,扩大声势。各县市区新闻媒体更要时刻深入战场,及时发现大攻坚中出现的先进事迹和好经验好做法,定期对大攻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棚改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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