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土流网整理2017-06-02 11:27:36
2017年5月22日起襄阳市市区又有一大波公租房面向社会公开分配,5月19日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发关于2017年度市区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公告,此次面向社会公开的公租房有3127套,分布在襄城、樊城、高新、经开四个城区。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到实际居住地所在的房管所申报了,申报时间为5月22号-7月20日,时间将近两个月。
一、房源情况
二、申请有关情况
(一)申请条件
1、市区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襄阳市市区城镇户籍;
②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③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低收入标准。
2、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无房产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②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月收入(襄阳市2016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为2400元),单身一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标准上浮20%;
③申请人在市区有固定职业,且连续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或累计缴纳两年以上。
3、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请人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毕业未满五年;
②本人在市区无房产;
③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社会平均工资(襄阳市2016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4221元/月);
④在市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4、申请中心城区以外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没有产权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
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襄阳市2016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4221元/月);
③能够提供在市区稳定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流程:申请人需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基层住房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基层住房保障部门受理、初审、公示→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民政、人社、公安、国土、税务、工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对申请家庭承租资格进行全面复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公示5天→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入轮候库→进入轮候库的申请家庭进行意向登记→公开摇号,从意向登记申请家庭中直接摇出配租对象和轮候家庭→签订《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三)申请时间:有意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且符合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5月22日至 2017 年7月20日,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实际居住地所辖基层住房保障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并填写《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意向登记单》,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请地点:申请家庭按属地原则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基层住房保障部门递交申请。
基层住房保障部门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区域划分表
三、公开摇号预告
2017年8月(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通过电脑公开摇号确定配租房源及轮候家庭名单。公开摇号在市监察部门、公证部门及申请人代表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依法公证,并在媒体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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