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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关于进一步落实梅州市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来源:梅州市政府网2017-05-09 08:55:09

为进一步落实《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梅市府办明电〔2016〕241号)的工作部署,坚持做到“去存量、控增量”两手抓、两手硬,加快推进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坚决做好去存量

(一)调查摸底,锁定存量。各县(市、区)要按照《削坡建房调查技术指南》要求,对削坡建房情况进行全面真实准确的调查统计,以2017年6月30日为统计截止日,建立削坡建房存量数据库清单,锁定各县(市、区)削坡建房存量。

(二)科学规划,分类整治。削坡建房点多面广,按照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分步实施、分类整治的原则,对存量削坡建房根据危险程度和分布情况,进行科学规划,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整治。风险等级原则上按削坡建房的风险系数、危险程度、整改紧迫性由重到轻分为“红、橙、黄、蓝”四个等级,对应代表“重大风险、重度风险、中度风险、一般风险”。对有在重大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重点采取搬迁与工程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存在重度风险等级以下的削坡建房,鼓励村民自行搬迁和工程治理;所有“四种风险”等级中未采取或尚未采取搬迁治理的要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落实防控责任人,做到宣传到位、预警通知到位,督促或协助削坡建房户加强检查防范,出现异常情况及时转移。

(三)明确目标,制定计划。各县(市、区)以削坡建房“重大风险”等级存量为基准数,制定2017—2019年削坡建房综合整治计划,至2017年底前消除存在“重大风险”削坡建房存量的30%,至2018年底前消除60%,至2019年底前基本消除存在重大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的所有存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将2017年至2019年削坡建房“重大风险”等级存量治理计划于2017年9月底前报送市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多策并举,减少存量。广泛发动群众,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开展削坡建房存量的搬迁或工程治理,确保按时完成削坡建房存量的综合整治任务。

二、严防严控,坚决堵住新增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一手抓去存量的同时,必须严控增量的产生,通过加强农村建房监管和引导,严格控制新增不规范削坡建房。

(一)从严监管,规范村民建房。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农村建房的监管和引导,严格控制新增削坡建房。各县(市、区)政府、镇政府(街道办)以及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规范农村建房,严格落实审批、监管责任,全力纠正新的削坡建房行为,坚决杜绝存在“重大风险”新的削坡建房的产生。规划部门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意见》(粤府办〔2014〕59号),要加强对村庄规划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村民建房选址、布局,加快编制村庄规划,力争到2018年实现全市村庄规划全覆盖。国土部门不得审批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建设用地,切实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县(市、区)、镇级住建部门要督促落实国家建筑边坡监管有关规定和《规范削坡建房房屋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的实施,从严对乡村住房建设许可证的核发。

(二)落实责任,建立防控体系。各县(市、区)政府、镇政府(街道办)是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既要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完成削坡建房去存量任务,更要层层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建立防控体系,严防新增削坡建房产生。镇级人民政府要对削坡建房实行网格化管理,以行政村为单元,划定责任网格区,由镇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负责对责任网格区进行巡查,发现属“重大风险”等级违规削坡建房的要及时制止,对不听制止强行兴建的,及时报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由县(市、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拆除。

三、加强领导,强化督查问责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国土资源、财政、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林业、应急办等部门组成的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市、区)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国土资源、财政、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林业、应急办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二)督查问责,狠抓落实。市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要对“去存量、控增量”工作开展不少于两次现场核实督查。对没有完成年度“去存量”任务,以及非自然因素造成新增“重大风险”等级削坡建房的,市政府将对所在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在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工作不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问责,并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行政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群防群治保安全

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标语和宣传画等广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不断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对“重大风险”削坡建房设置警示标志牌,对每户削坡建房户发放防灾明白卡。凡地质灾害预警级别达到三级或以上时,要通知到每一削坡建房户。要广泛宣传城乡规划和房屋建设特别是建筑边坡设计、支护、治理的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城乡规划意识和建设常识,形成全社会自觉服从和执行城乡规划、主动加强房屋建设消除建筑边坡安全隐患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国土所以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等应急能力。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和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每年至少要举行一次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活动,检验和完善防灾预案,提升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

附件:2017年—2019年削坡建房搬迁治理计划表.docx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

附件:

2017年—2019年削坡建房搬迁治理计划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街道办)

削坡建房存量

(处)

其中

削坡建房边坡整治任务数

(处)

重大安全风险(处)

重度安全风险(处)

中度安全风险(处)

一般安全风险(处)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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