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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如何进行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工作?补偿标准如何?应该怎么赔偿?

来源:互联网2017-03-16 08:50:24

2017全国两会已经正式落幕,而两会期间的热点也异常火热,而农民的利益问题也是备受关注,一直以来备受人们关注的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标准问题也发生了一些改变。2017年如何进行农村宅基地搬迁补偿工作?如何制定对农村宅基地搬迁的补偿标准?应该怎么赔偿呢?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一,宅基地补偿标准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新农村建设宅基地补偿标准也制定了新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对于新农村建设宅基地补偿标准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2017年最新的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的五项标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在总结过去一年改革成就时,提到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的完善。而就今年“深化农村改革”工作,李克强总理指出,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一、2017农村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

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

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

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二、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

“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这个你可以向征地方要来看看。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一种补偿方式了,就是货币补偿。

3、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三块地”改革试点收官之年

2016年,全国33个县(市、区)被依法授权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改革试点。

“三块地”改革试点(农村土地征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涉及33个县(市、区),在这些试点地区,正进行多项探索:土地征收方面,探索健全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制度;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方面,探索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入市制度;在宅基地方面,健全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制度。

据唐仁健透露,目前实际征地制度改革有3个县在试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各有15个试点县。

而前不久召开的国土资源部党组会议上指出,今年已到了“三块地”改革试点的收官之年。

在2016年,33个试点地区三项制度试点成效初步显现,国土资源部此前表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进展较快,积极探索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则体系,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在实现“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目标上取得积极进展。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在缩小征地范围、多元保障等方面作了积极的制度和实践探索。

在试点成效逐步显现之时,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要认真总结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在一定前提下,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和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这个规定非常重要。”唐仁健在解读时曾说道,在宅基地的盘活利用上,有了一些新的考虑和推进措施,同时还提出了在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量、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针对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盘活农村存量的建设用地。

>>推荐阅读:宅基地赔偿产权怎么分配?农村宅基地没有产权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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