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淮安市人民政府2017-02-07 10:59:57
在几经波澜之后,淮安楼市正进入政策的明朗期,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终于在市场的千呼万唤中出场了。1月24日,淮安市政府办公室签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紧急通知》,并于25日正式执行。《通知》共五条内容,着重从调供需、控房价、稳预期等多方面入手,最大的亮点是首提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实行备案制。《通知》全文如下:
淮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紧急通知
淮政办发〔2017〕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要求,为有效应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形势,合理调节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稳定商品住房价格,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从2017年1月25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前,到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进行销售价格备案。首次销售的项目,备案均价参照周边同类型、同品质楼盘。非首次销售的项目,备案均价不得高于上次均价。实行价格备案前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成交均价原则上不得高于2017年1月份的成交均价。对高价盘、涨幅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项目,住建部门暂不核发销售许可证或暂停销售。(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住建局)
二、强化房地产市场供给关系调控。目前,市区(不含洪泽区)已出让但未开工的商品房用地还有6400多亩,各区要认真排查已出让商品住宅用地、开竣工等情况,督促开发企业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增加可上市房屋供应量。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要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效率,加快推进商品住房开工上市,缓解短期内供应不足矛盾。住建部门要加大对二手房市场的上市规范管理,科学分析住房市场供求关系和发展趋势,超前提出处置方案。(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三、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坐地起价、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等行为,打造公开透明的住房消费市场。实施二手房交易网签备案制度,将二手房网签备案合同作为纳税、不动产登记的必要条件,规范中介机构行为,避免“吃差价”、“一房两卖”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物价局、市国土局、市地税局)
四、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和调控。及时公布国家、省、市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多渠道及时公布市区和各县的房地产市场交易数据;及时发布土地供应年度计划和土地成交情况;统筹管理各类媒体宣传报道,加强媒体正面引导,打击虚假宣传和恶意炒作行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市工商局)
五、明确房地产市场及房价监管责任。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对商品住房价格的监督管理,住房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管理,转载请注明透明淮安,其他各相关部门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落实,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通知发布后,市政府将根据房地产市场动态,适时适度采取后续调控措施。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洪泽区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调控措施,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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